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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稿)项目名称:达州市东部经济开发区东科砼业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达州市东科砼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4六、结论56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57 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环境监测布点图附图3项目外环境关系图附图4项目与水源地位置关系图附图5项目所在地水系图附图6项目平面布置及分区防渗示意图附图7现场照片附件:附件1环评编制委托书
2、附件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3建设项目投资备案表附件4场地租赁协议附件5关于划定调整达川区石梯镇等 26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达市府函2019100号)附件6项目环境监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达州市东部经济开发区东科砼业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9-511715-99-01-189321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市东部经济开发区麻柳镇西灵寺村12组地理坐标(107度17分5.154秒,30度31分0.07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 水泥制品制造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302、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达州市东部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209-511715-99-01-189321】FGQB-0013号总投资(万元)12000环保投资(万元)190环保投资占比(%)1.58施工工期6个月用地面积(m2)12053.6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改版),本项目属于“C3021 水泥制品制造、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正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建设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且本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本项目已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备案机关为达州市东部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号:川投资备【2209-511715-99-01-189321】FGQB-0013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
5、位于达州市东部经济开发区麻柳镇西灵寺村12组,租用达县国威建材有限公司场地,建设商品混凝土、精品砂、稳定土生产线,租赁协议见附件(达州市东科砼业有限公司由达州市首旺砼业有限公司变更名称而来);根据达县国威建材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021年12月2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和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469号),本次评价结合四川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系统、四川省达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6、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2021.5)及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达市府发202117号),按川环办函2021469号要求对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1)项目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系统进行比对分析,本项目涉及到环境管控单元4个,涉及的管控单元详见表1-1。表1-1 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情况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市(州)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ZH51170330001达川区一般管控单元达州市达川区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Y
7、S5117033210002明月江达川区李家渡控制单元达州市达川区水环境管控分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YS5117033310001达川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达州市达川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YS5117031410002达川区土壤优先保护区达州市达川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2)项目与达州市生态红线、环境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本项目与达州市生态红线关系图中位置关系,与所在区域管控单元相对位置见下图。项目所在地图 1-1 项目与达州市生态红线分布图的位置关系(调整后)项目所在地图 1-2 项目与达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 1-3 项目与所在区域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图(3)生态环境
8、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次评价参照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系统分析结果,分别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四个维度进行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2。表1-2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ZH51170330001达川区一般管控单元普适性清单管求控要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内新建矿山;禁止土法采、选、冶严重污染环境的矿产资源。-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区域,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9、-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按照相关要求严控水泥新增产能。涉及法定保护地,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行控制。配套旅游、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在符合规划和相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应实施生态避让、减缓影响及生态恢复措施。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符合针对现有水泥企业,强化污染治理和污染物减排,依法依规整治或搬迁。全面取缔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025年基本
10、完成全域内“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搬迁或关停;符合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暂无/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暂无/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加快现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按要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放。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废水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火电、水泥等行业按相关要求推进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砖瓦行业实施脱硫、除尘升级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由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符合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11、: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内,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实施总量削减替代。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屠宰项目必须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或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内加强“高架源”污染治理,深化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强化道路施工管控,提高道路清扫机械化和精细化作业水平。-至2022年底,基本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5
12、%。-到2023年底,力争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60%以上,各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5%以上,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茶叶主产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100%。-到2025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3%,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控制农村面源污染,采取灌排分离等措施控制农田氮磷流失。-到2025年,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粪污综合利
13、用率达到8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项目施工期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要求,营运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达川区为不达标区,超标因子PM2.5,本项目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范联防联控要求: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定期召开区域大气环境形式分析会,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合作,实行环境规划,标准,环评,执法,信息公开“六统一”,协力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控,加强
14、川东北区域大气污染防止合作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工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修复满足相应用地功能后,方可改变用途。加强“散乱污”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以及由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的城镇建设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定期对单元内尾矿库进行风险巡查,建立监测系统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各尾矿库渗滤液收集、处理、回用系统,杜绝事故排放;尾矿库闭矿后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和综合利用。规范排土场、渣场等整治。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到203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不涉及重金属排放,建成后,将编制突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