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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新建居住社区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10月20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将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纳入施工图审查,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a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oaMuMj-4am*nnmfwMTa1-二1-mWMM政务公开政务行业网政昆互动行业该值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1O2O1(460|龙江5S任庸W乡&厅霍才U(2023)11号rfi()住房RM乡RiS马.列R改基费S龙江Sia
2、乡区限达H艾Mj1oB制蟠破通中KII作矮叽烟的索.Biastttmj.MJ台工作父母认JI费削B突.JK龙江&5如豉乡父断黑龙江利!磁“灸员饯2023年K)月M日原文如下: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建科(2023)11号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14日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
3、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碳达峰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碳达峰目标,持续推进我省城乡建设领域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系统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筑碳排放尽早达峰,助力实现绿色龙江。电车资源(二)工作原则。坚持集约高效、和谐共生,立足祖国
4、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坚持集约高效发展路线,将推动城市建设领域碳达峰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紧密结合,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打造绿色低碳居住社区、创建美丽宜居城市、营造绿色乡村,让人民群众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动,加强顶层设计和全局谋划,强化结果控制,合理确定工作节奏,注重各条线多目标协同,统筹推进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坚持创新引领、绿色发展,注重思维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加强绿色低碳核心技术攻关,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碳减排管理制度。坚持双轮驱动、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共建共享,协
5、同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各项工作。(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2030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全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
6、用更加充分,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基本实现。二、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优化城市结构布局。城市形态、密度、功能布局和建设方式对碳减排具有基础性重要影响。1优化城市形态,实现组团式发展。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2.优化城市空间,完善生态系统。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加强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支持伊春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打造大兴安岭生态林城、黑河生态边
7、城。3.优化城市设计,调整功能布局。落实黑龙江省城市建筑风貌管理实施规定要求,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优化区域空间、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协调城市景观风貌。新城新区合理控制职住比例,促进就业岗位和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盘活存量用地,减少各类空置房。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应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4.优化建设方式,推动城市更新。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盘活保留利用提升为主
8、,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地)政府推动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地)政府推动落实,不再列出)(二)打造绿色低碳社区。社区是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场所。1打造完整居住社区。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黑龙江省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到203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2.构建15分钟生活圈。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通过步行、骑行和
9、公共交通网络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和商业街区。3.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60%的城市社区先行达到创建要求。探索零碳社区建设。4.拓展物业服务功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身、购物等生活服务,在步行范围内满足业主基本生活需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节能管理。5.倡导低碳生活方式。鼓励选用绿色家电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鼓励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等绿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导随手关闭不用的电灯和电器。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将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纳入施工图审查,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省
10、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建筑节能水平。1推进绿色建筑创建。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加强绿色建筑后评估和运维管理,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到2023年底,各地城镇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级绿色建筑占新开发建筑比例应达到70%以上,且每年以10%以上比例增加;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星级标准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标准以上。2.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现行节能标准,落实我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支持政策,加快
11、完善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技术标准体系,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底,全省累计新建和改建超低能耗建筑IOOO万平方米以上;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3.开展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编制节能改造相关规划,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500万平方米,到2030年实现应改尽改。4.强化建筑能效管理。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鼓励对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实现智慧
12、化管理,不断降低建筑机电系统能耗,提升设备能效,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妇联、省工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建设绿色低碳住宅。1调控住宅开发规模。积极推进房地产去库存,根据商品住房存量情况合理确定用地和住房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促进商品住房销售,保持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在合理区间。2.提升住宅供给品质。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邛艮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依据我省严寒地区气候条件,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上次口体形系数。积极运用被动式设计理念,鼓励大开间、小进深,充分利用日照、自然采光?口通风,降低
13、住宅能耗。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减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资源浪费。3.推广住宅全装修交付。完善住宅全装修设计标准,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推行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制阳台、整体卫浴、集成厨房等预制构件和可拆改构件。4.加强住宅使用维护。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提高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高基础设施效率。基础设施体系化、智能化、生态绿色化建设和稳定运行,可以有效减少能源消耗和磷非放。1推进城镇智慧供暖。加快推进全省城镇智慧供暖工作,通过智慧供暖示范项目建设,促进供热
14、系统优化配置,降低热能损耗。到2025年底,全省城镇智慧供热一级网示范应用覆盖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2.推进老旧管网改造。继续推进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推进换热站、管网智能化改造,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4000公里以上,到2030年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比2023年下降5个百分点。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点推进大庆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设施与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态本底的有效衔接,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滞与利用,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
15、。4.推进绿色交通出行。完善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公交站点、建筑连廊或地下通道等配套接驳设施。加大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持续改善绿色出行环境,逐步提升绿色交通出行比例。5.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强供水管网漏损和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到2030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6.推迸污水姿源化利用。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用行动,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到2030年全省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o7.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
16、利用。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到203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是设施。8.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加强城市照明规划与设计,统筹功能和景观照明,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改造市政道路照明18万盏。推广高效照明电器产品,节约照明用电,到2030年1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9.推进城市慢道建设。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清理违法占道行为;完善人行道网络,打通断头道路,连接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提高通达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