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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要做好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农户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完成。(二)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各县(市、区)要主动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有关标准,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农村房屋安全
2、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公开危房鉴定结果,实现阳光操作。(三)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要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结合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引导农户选用富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农房设计标准图集和当地建筑材料进行改造建设。二、目标任务实施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完成2022年度全市115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自本方案印发后出现新增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各县(市、区)须应纳尽纳、能做先做,先行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力争纳入国家支持范围。具体实施内容如下:(-)改造对象。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
3、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和最高限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农房要执行区关于印发加强我区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按照村庄规划、当地制定的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或村庄
4、规划设计通则等相关文件确定的农房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进行管控,并确保符合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的管控要求。(三)补助标准。区按照农村易返贫致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危房改造户均2.65万元,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以及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未达抗震标准农户的抗震改造等户均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各县(市、区)应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财政
5、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户(集中统建的除外)。三、资金筹措(-)财政补助资金504.08万元,以切块方式下达。(二)市县财政补助资金40.25万元。参照2020年度补助办法,市级财政按照户均0.15万元补助标准计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17.25万元;县级财政原则上按照户均0.2万元补助标准计算,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和农户筹措。(三)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自治区补助工作经费共267万兀。四、实施步骤(-)前期工作阶段(2022年6月底前)。一是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二是做
6、好危房等级评定,按照村庄规划或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村庄规划设计通则规划选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补助资金筹措和危房改造协议签订等工作。(二)实施阶段(2022年3-11月)。一是农村危房改造按照3月逐步开工、6月全面开工、11月基本竣工的进度推进。(三)验收阶段(2022年11-12月)。对年度实施项目进行验收,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
7、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二)强化技术指导。要加强人员培训,市级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展培训,组织参加自治区培训;县级负责对乡镇、村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上门宣传等方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畅通违法违纪线索和问题举报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要按照改造进度要求抓紧推动,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力争我市在全区相关考评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