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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在现在社会,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
2、如下: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
3、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
4、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一)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二)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
5、0.40元,余额7961.85元。(三)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四)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五)新农合医疗资金。三、自查情况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
6、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2一、检查工作总结(一)项目执行情况1项目批复的主要内容和目标2项目执行情况1)项目是否明确专人负责;2)各项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3)是否对已完成项目按规定组织验收;3项目成果和效益4存在问题5工作建议(二)资金使用情况(此部分为重点)1制度建设情况。1)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2)项目单位是否建立了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具体、明确;2制度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否严格按照农业部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
7、理办法的规定执行:3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是否合理到位:1)是否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2)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包括:用于支付基建工程款;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它活动;用于对外借款;用于对外投资;用于出国;擅自调整预算;项目管理单位计提管理费(如有依据需注明);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其它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3)是否存在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的情况;4)是否存在扩大财政开支范围的情况,包括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其它扩大财政资金支出范围等情况;4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1)是否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包括
8、虚假合同转移项目资金等情况;2)是否存在是否以拨代支的情况,包括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5资金监管情况。是否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是否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如何探索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1)项目单位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是否符合会计法关于“会计监督”的有关规定;2)是否将项目资金转至非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核算;3)项目资金是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4)是否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5)是否有在往来款中列支的情况;6)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的情况;7)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办理定期储蓄的情况;8)是否存在原始凭证等附件不齐全、不规范的情况;9)是否存
9、在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支付大额现金的情况;10)是否存在账务处理不正确的情况;6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二、检查结果(一)检查结论(二)检查出的问题及原因(三)整改措施(四)整改结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3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
10、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
11、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二、项目建设与管理(一)项目申报和审批。20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2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
12、金的.通知(川财农20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31号)及
13、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4、(蓬财农20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
15、、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三)项目实施。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四)项目验收。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