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镇街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镇街道.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2023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镇街道)(总分值:100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标准分扣分标准领导重视(20分)1.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有一名副职具体抓,确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8分未成立的扣2分;工作无计划、无措施、无总结的分别扣1分。2.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专门研究信访工作。4分每少1次会议扣1分。3.建立和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有排班表可查。5分未建立制度不得分,落实不好的酌情扣分。4.落实信访岗位津贴。3分未落实的不计分。制度建设(30分)5.有固定的信访接访场所,各项工作制度健全,信访档案完整(制度上墙,来信来访登记台帐均以检查
2、为准)。8分无固定接访场所扣2分;制度不健全,档案不完整的酌情扣分。6.每季度坚持定期排查与特别防护期排查相结合(全年不少于10次,以信访局掌握的数据为准);对现有上访户案件登记造册,注明以往处理情况、资料完备,且能对排查出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处理,否则酌情扣分。6分没有及时按规定上报排查表,每少1次扣0.5分;上访户台账不清楚、不规范及无处理情况每户扣分。7.领导包案。(主要是积案化解)13分乡办场领导班子每人每年至少包案处理1件信访案件,且问题得到60%及以上解决的记8分(以乡办场包案表为据,解决的以区联席办审核的卷宗为据)。党政主要领导没有参与包案的,扣0.5分,因“五包一”措施不落实,
3、信访问题未息访息诉的,每案次扣0.5分;全年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不记分。8.建立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制度。3分处理不当或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扣1分,并追究决策者的责任。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标准分扣分标准信访业务(5分)上访情况及处理9.赴京访(以区驻京办通报的登记数据为准)。9分(1)赴京集体访6至10人的,此项不计分;(2)赴京集体访H人及以上的,列为重点管理单位;(3)赴京个访,扣0.2分(人。10.走省访(以驻长维稳劝访站的登记数据为准)。7分集体上访6至19人的,初访扣0.5分(批,重访扣1分(批;(2)2049人的初访扣2分(批,重访扣3分(批;(3)50人以上的集体访此项不记分;(4
4、)赴省重复个访和群访每重复扣0.1分(人。I1到市访(以市信访局的登记数据为准)。6分集体访6人至19人的,初访扣0.1分(批,重访扣0.2分(批;(2)20-49人的初访扣0.2分(批,重复访扣0.3分(批;(3)50-99人的初访扣0.4分,重复访扣0.6分(批;(4)150人以上的集体访此项不记分。(5)凡发生上访人员到市赴省进京服毒、自残、自焚、集体下跪等恶性行为的,本项不记分。12.到工外访及处理(以区信访局掌握的登记数据为准)。4分(1)到区重复集体上访(2分)。发生6-29人、30-49人、50-99人、100人以上重复集访的,每批次分别扣0.2分、0.4分、0.8分、1分;(2
5、)到区违法上访(包括堵门、堵路、打横幅、冲击1号办公楼等情形)(2分),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0.5分。(3)接劝返工作力度(2分)。不服从调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劝返的,每次扣0.2分,直至本项2分扣完;接劝返工作不力,造成上访人员在工作场所或敏感部位滞留的,每批次扣0.3分,直至本项2分扣完。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标准分扣分标准信访业务(50m案件办理13.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及转办的来信来访案件,到其办结率达100%,记8分。8分每发生一起到期未办结或不按要求办理的扣0.5-1分。信访督查14.通报情况以区委督查室、区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联席办掌握的情况为准。4
6、分每通报一次,国家级扣3分,省级扣2分,市级扣1分,区级扣0.5分(同一事项被重复通报的只按高分扣一次)信访事项复S复核15.按时保质完成复查复核工作,记4分。4分(1)乡办场必须配备专人负责夏查复核工作(1分)。来配备专人的扣1分。(2)案件办理和制度建设(2分)。案件办理质量高,程序规范,实体公正,未被上级撤销复查(处理)意见,退回重办的,记1分;在法定时效内案件办结率达90%,记0.5分;落实复查复核意见实现案结事了的,记0.5分。(3)依法终结工作(1分)。严格执行依法终结工作程序并及时申报终结的,记1分,否则不记分。工作调度16.各单位要随时服从区联席办工作调度,处理各类信访问题,记3分。3分(1)不服从调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劝返的,每次扣0.2分,直至本项3分扣完;(2)接劝返工作不力,造成上访在工作场所或敏感部位滞留的,每批次扣0.3分,直至本项3分扣完。不服从区联席办调度工作且接访不力的,每次扣0.2分。信息报送17.每年报送信访信息5条以上,信息调研开展情况,被区信访局每采用一条加1分(以区信访局掌握的情况为准);特护期间按时报送信息。5分(1)年度信访信息报送每少一条分扣1分;(2)特护期不按时报送信息扣0.2分/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