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欠薪线索处置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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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欠薪线索处置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擦亮“竦州无欠薪”品牌,形成根治欠薪竦州标识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欠薪线索处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欠薪处置责任主体按照“镇街负责、属地负责、主管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欠薪线索日常交办机制。市根治欠薪办以“消除欠薪存量、防止欠薪增量、实现案件动态清零”为目标,每日对线上线下收到的欠薪线索进行分类实时交办,由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协调解决。若线索件处置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属地政府,由责任主体单位牵头联合各相关单位处置。其中涉及住建、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的,交办至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是国资公

2、司或政府投资项目的,交办至国资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包括开发区、高铁新城);金额小、人数少的其他线索交办至属地乡镇(街道)。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在接到欠薪线索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并在5个工作日内处置完毕。对欠薪情况复杂,5个工作日无法处置到位的,要制定好处置方案,力争30个工作日内处置到位。以上时限自案件转到主体责任单位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对于重大案件(涉案人数10人以上、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疑难复杂案件(工资纠纷差额达10万以上、劳资关系不明确等),需行政处理案件(老板逃匿、涉嫌敲诈勒索等),责任主体单位无法独立完成处置的,要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根治欠薪办,由市根治欠薪办牵头召集有关单

3、位会商联合调处。二、优化欠薪处置流程(一)承诺兑付市、乡镇(街道)两级欠薪信访专窗对来访人员反映的欠薪情况进行询问登记,并让其签收承诺兑付告知书。内容如下:“反映XXX拖欠工资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指派相关单位进行甄别核实,核实调处过程中请予配合。如所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我们承诺将在最短时间内妥善处置。如提供虚假的欠薪事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二)甄别核实市根治欠薪办每日将线上线下收到的欠薪线索件通过相关办公系统指派到各责任主体单位。各责任主体单位牵头领导在规定时间内负责落实甄别核实,调处化解工作,并将化解结果书面回复至市根治欠薪办。化解标准以反映人拿到所欠工资(保存好支付凭证)或双方达成书

4、面的欠薪还款协议书或欠条为准。(三)程序到位1立案查处。对于涉案金额较大、涉及群体较多、经化解责任主体单位领导亲自处置后,仍无法化解的欠薪问题,由工作人员将前期调处情况整理后报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由市根治欠薪办牵头联合有关单位立案查处。在查处过程中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时,实行公安、人社、法院等部门联动,配合协作、快速移交、快速查处;有建设工程项目涉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由市根治欠薪办将线索移交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查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将线索的核实查处结果向市根治欠薪办报备。2.市信访联席会议会商。欠薪信访化解责任主体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化解不成功,

5、在欠薪事实清楚、欠薪金额明确的前提下,由相关单位提交市信访联席会议会商处置,确保从转办单派出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处置到位。如有通过市、乡镇(街道)财政资金垫付的,垫付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牵头(化解责任主体即追回主体)负责追回,政法、发改、人社、公安、法检、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四)依法严惩1 .凡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交由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凡是以讨要工人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或者提供虚假证言夸大欠薪金额企图不当得利的恶意讨薪者,列入“黑名单”,通报全市在建工

6、程项目及工商业单位,提示用工风险,同时报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对恶意欠薪失信企业或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凡是动用市或乡镇(街道)欠薪应急周转金、信访专户资金、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来化解欠薪的,将企业列入欠薪高风险企业,暂停拨付各类补助资金,并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督促相关单位缴纳欠薪金额3倍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到保证金专用账户,2年内没有欠薪行为的,退还企业。2 .在欠薪处置工作中,劳动者因欠薪到省级以上政府或部门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自行化解率低于90%的,报请信访联席会议约谈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纪委监委

7、严肃问责处理。3 .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三、建立欠薪信访绿色通道1在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欠薪信访受理专窗,指派专人登记,第一时间将涉及欠薪情况详细记录。4 .各欠薪问题化解责任主体在收到转办单后,其中涉及来访5(含)人以上线索件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处置,来访10(含)人以上线索件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处置。四、强化欠薪预防和预警(一)欠薪预防市人力社保局和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

8、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二)欠薪预警建立欠薪监控预警平台,实现人社、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在工程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施工许可、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信息的及时共享。根据水电燃气供应、物业管理、信贷、税收、农民工工资专户等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监控和预警工资支付隐患。人社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高铁新城)要根据预警信息,早介入、早研判、早处置,将欠薪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五、压实各方责任欠薪处置化解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意见要求,分工协作、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密切

9、配合,形成全面根治欠薪的工作合力。(一)明确责任抓落实各乡镇(街道)根治欠薪工作原则上党委副书记为牵头领导,分管城建副镇长(副主任)负责化解建设领域劳动纠纷,分管工业副镇长(副主任)负责化解其他领域的劳动纠纷,其他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应予配合。市委政法委:负责对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个人极端、网络舆情事件的牵头指导和协调。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要主动宣传和工资支付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根治欠薪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对欠薪舆情预警和处置,并及时报告。市信访局:负责对欠薪信访登记转办单办理情况的监督,对欠薪信访已在立案查处过程中或化解责任主体超时未回复,信访人仍不断通过现场或非现场方式反映相同欠

10、薪问题的,进行解释、劝导等处理。牵头协调处理重大、复杂涉及部门较多的群体性上访欠薪事件。市人民法院:负责做好劳动者和债权人依法提起对企业全部财产进行保全以及对拖欠工资案件的优先执行工作,防止哄抢、破坏企业财产的恶性事件发生。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对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查封、冻结或者划拨。市发改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第三款“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11、和惩戒”。市公安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第五款“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发生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清偿责任主体及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等情形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规定,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侦办,依法打击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等行为。市司法局:负责法律宣传以及为农民工追讨欠薪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指导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

12、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并由法院予以司法确认或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市人力社保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第一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规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对各镇街落实在建工程“六项制度”的指导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接,不定期对在建工程项目采用“双随机”“飞检”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各镇街上报的多次指导后仍不按要求落实在建工程“六项制度”的项目立案查处。同时,负责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

13、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第四十三条“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督办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建好本行政区域在建工程项目库,实现镇街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对不按

14、要求落实在建工程“六项制度”导致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依法依规给予惩戒。协同市人力社保局做好对镇街的指导和督查工作,负责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其他成员单位: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二)考评问责抓落实市根治欠薪办每周对日常交办的欠薪线索进行晾晒,每月对根欠工作面上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并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市领导。通过“晾晒”和“通报”的形式,倒逼责任落实,提高欠薪线索的处置效率。针对发生重大舆情、较多欠薪线索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可能存在停工等问题项目,由市根治欠薪办组织实施集中约谈。针对根欠工作做得不到位,连续两个月考核居末两位的部门、乡镇(街道),由市根治欠薪办负责人实施约谈;连续三个月考核居末两位的部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由分管市领导实施约谈;连续四个月考核居末两位的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提请市主要领导实施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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