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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龙中学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现公开征集九龙中学新建工程设计方案,邀请符合投标资格的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1.1 工程项目概况1.1.1 工程名称: 九龙中学新建工程1.1.2 工程位置: 萝岗区九龙镇九龙大道东侧山地 1.1.3 工程内容:九龙中学新建工程总用地面积66889m2,新建教学楼三栋11400m2,综合楼8500m2,图书馆3600m2,艺术楼2800m2,行政楼4800m2,体育馆5000m2,食堂5500m2,学生宿舍二栋9600m2,教师值班宿舍2700m2,值班室100m2,总建筑面积合计54000m2;另含配套给排水、电气、防雷、消防、校园网、智能及环保、煤气、室外道路、
2、照明、绿化等。1.1.4 设计范围:进行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包括地块内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等)。1.1.5 规划用地文件: 1.1.6 项目批准文件: 穗开计投20XX90号;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1.1.7 投资总额:人民币140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10119万元。1.1.8 合同范围: 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现场指导与监督。 编制竣工图。1.1.10 前期曾经参与本项目的咨询及设计服务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如果前期参与本项目咨询及设计服务的机构
3、参加本次投标,必须在本公告公开披露其名称,并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1.2 投标资格1.2.1 符合下列各项资格的申请人都可以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且在有效期内(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国内设计综合甲级,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
4、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1.2.2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1.3 报名1.3.1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XX年4月25 日上午:09:30-11:30 下午:14:00-16:00,地点: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电话:82086593),申请人应向广州建筑
5、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报名及递交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1、1.2、1.3)、报名所需资料,逾期概不受理。1.3.3 申请人报名时必须交纳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两项费用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1.3.4 投标人报名资料包括:(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对照,A4复印件)(3)设计资质证书,包括证书的种类、级别以及证书规定允许承接任务的范围;(原件对照,A4复印件)(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负责人附个人简历)、注册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职称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6、(5)有效的ISO质量体系认证;1.4 投标1.4.1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待定 ,地点: 项目实施地 。1.4.2 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20 天,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1.4.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4.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 逾期概不受理。1.4.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设计模型的要求: 投标时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中标人必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15日内提交设计模型。1.4.6 投标人递
7、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1.4.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存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收款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帐号:44001583404059900006,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1.5 评标1.5.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1.5.2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共有7人组成,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3 本项目评标按以下步骤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
8、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1.5.4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1.5.5 招
9、标人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币 500 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外地评审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1.6 定标1.6.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次核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证书原件,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1.6.2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1.6.3 招标人一般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6.4
10、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必须提交一份由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共同签署的服务承诺书,保证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自始至终亲自审核和签署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如不能履行承诺则取消中标承包资格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1.6.5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示中标结果,经核实中标人的备案证明原件后,确认中标通知书,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7 工程设计费和工期1.7.1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XX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关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取费办法的意见(穗开财建20XX290号)
11、计算,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10119万元。1.7.2 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5 %,方案设计费约为人民币 36.95 万元,方案设计投标经济补偿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5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3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6名的投标人2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扣除经济补偿之后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进行方案修改。1.7.3 招标人从评标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支付经济补偿的申请。1.7.4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5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
12、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1.7.5 如果中标人认为专项工程设计收费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招标人(发包人)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相应调整,专项工程设计费由招标人(发包人)直接支付给专项工程设计人。1.7.6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1.7.7 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5天内支付20%;初步设计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35%;施工图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75%;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98%;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
13、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1.7.8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1.9 其他事项1.9.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1.9.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
14、p:/maps.google.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竞赛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竞赛文件为准。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 广州至诚大道融汇大厦13楼 1.10.3 联络人: 江 工 1.10.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3015 1.10.5 传真号码: 1.10.6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1.12.1 名称: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0、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 1.12.3 联络人: 周晓辉 1.12.4 电话(手机)号码: 32077719 13925079454 1.12.5 传真号码: 020-32068805 1.12.6 电子邮箱: gjjl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