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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 苏 省 交 通 厅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 20XX年版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钱集镇圩后路 招 标 人: 钱集镇人民政府 目 录招标文件前附表1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 技术规范17第四章 工程量计量规则21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7第六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47第七章 评标实施细则55招标文件前附件序号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具体信息或数据11.1项目名称:钱集镇圩后路21.2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路基宽5米,12%石灰土基层4.5米,厚度20厘米。水泥砼路面宽4米,厚度18厘米。路总长700米,1个标段。31.4工期要求:45天41.5质量目标:合格51.6资金来源:省补、
2、自筹61.7投标控制价上限:在开标时公布71.8投标控制价下限:在开标时公布81.9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本项目1个标段92.1招标人名称:钱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左玉楼 13951534359 传真:83890072102.2招标代理名称: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韩朝阳 电话:83553346114现场考察情况:不统一组织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考察。124标前会议情况:不召开。136.2.1投标文件份数:1份146.3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156.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67.2投标保证金的数额:10000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178.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XX年 月 日
3、 午 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XX年 月 日 午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188.2开标时间:20XX年 月 日 午 时。开标地点:沭阳县投标管理中心。199.2评标方法:低于本项目标底价最低价为中标。2010.2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10%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2112.2监督部门:沭阳县纪委、钱集镇纪委22合同协议书二缺陷责任期(交竣工验收后):1年23合同协议书二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后 3 年。24合同协议书是否允许合同调价:不允许调价25合同协议书三支付条件:详见合同协议书备注:1.前附表是对招标文件中主要信息和数据的汇集,目的是便于投标人查阅和提醒投标人注意。
4、 2.招标人要注意表中信息和数据必须与招标文件中对应的条款内容完全一致,否则由于上述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不得作为废标的理由。 3表中带选择项的,一律以表示选定的内容,以表示废弃的内容,且所有的内都必须填满,不能空缺,以免产生异议(本范本各章节下同)。举例:序号4 质量目标:合格 优良序号16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 转账支票 现金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 标 公 告钱集镇人民政府决定对漆圩村圩后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概况1、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路基宽5米,12%石灰土基层,宽4.5米,厚度20厘米。C30砼路面,宽4米,厚度18厘米。全长70
5、0米,四级路,共1个标段。2、工期要求:45天3、质量目标:合格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工程三级以上资质。2、业绩:应有类似工程业绩3个。3、项目主要人员A、项目经理,担任过农村公路建设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和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专职安全员: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其他。三、有关事项1、请凭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不退)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报名。2、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3、标前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4、投标人对招标
6、文件和技术要求有疑问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天前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天前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回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5、投标、开标会于下列时间、地点进行。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公开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投标、开标地点: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县交通局大楼)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10000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招 标 人:沭阳县钱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钱集镇 地 址:沭阳县交通局大楼邮政编码:223614 邮政编码:223600: 电 话:0527-83890002 电 话:0527-83553346传 真:0527-83890072 传 真:联 系 人:左玉楼 联 系 人:韩朝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招标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钱集镇圩后路1.2、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路基宽5米,12%石灰土基层4.5米,厚度20厘米;C30砼路面宽4米,厚度18厘米;路肩垫土等。本项目1个标段。1.3、工程实施地点:钱集镇漆圩村境内1.4、工期要求
8、:45天1.5、质量目标:合格1.6、建设资金来源:省补、自筹1.7、投标控制价:在开标时公布1.8、每个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1个标段中只能投1个标段。2、招标人2.1、本项目的招标人是:钱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左玉楼 电话:13951534359 传真:0527-838900722.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是: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韩朝阳 电话:835533463、投标人3.1、投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及安全证书。3.2、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3.3、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4、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招标人不
9、统一组织,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5、对招投标文件的质疑、答疑和修改详见“招标公告”或向招标人咨询。6、投标文件6.1、投标文件的内容:由投标人按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的要求、内容、格式编写提供。6.2、投标文件的份数、包装及标志:由投标人按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的要求编写提供。6.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调价函。6.4、招标人不接受带有选择性方案的投标文件。6.5、招标人不接受带有一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6.6、投标文件的签署。6.7、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6.7.1、对投标文件进行少量涂改、插字或删除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投标
10、人单位公章。6.7.2、投标开始后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允许更改或者撤回。6.8、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在此期间,招标文件保持有效,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交招标人,不必密封。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开户银行资料见“招标公告”。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予以退还。(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全额退还。7.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内撤回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8、投标、开标8.1、投标人应派代表将投标文件按下列时间和地点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开标开始时间:20XX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 月 日投标文件递交至: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8.2、投标人将于20XX年 月 日 午 时在沭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未出席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8.3、开标会由招标代理主持,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和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组的代表出席,对开标
12、全过程进行监督。8.4、开标时,首先由招标代理在行政监督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完备性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递交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文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3)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4)投标函上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亲笔签字。未通过开标完备性检查的投标文件当场宣布为废标,不再唱标,现场退还该投标人。8.5、开标完备性检查后,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检查招标人提交的装有投标控制价标底的密封情况。8.6、对投标文件进行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字迹难以辨认,当场宣布为“废标”)、工期以及招标人认为必
13、要的其它内容。8.7、若招标人唱标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行政监督人员和纪检监督人员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投标人唱标的结果,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8、招标人设有标底,投标人报价高于标底价,视为废标。8.9、招标人应对开标过程中的唱标情况、废标情况、标底等做好记录,存档备查。9、评标9.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聘请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评委会负责完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含5人),其中技术人员及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行政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代表,并对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9.2、评标以低于标底价低价中标。9.3、招标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