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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名称: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编号:NMCE-00-RS-XK-003000赤峰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认定服务指南承办机构: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养老保险科行政权力名称:赤峰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认定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二款;3、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第二条;4、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和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劳险字19998号)第三条二款;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
2、级统筹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71号)第八条二款第五项。审批范围和条件:依据社会保险法我市所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以上,属于特殊工种范围的人员。申报材料:1、个人认定特殊工种申请一份;2、个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有参保记录的需提供个人养老保险手册;4、其它相关材料(合同、工资表、调整工资花名册、考勤记录、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人员操作证、奖励证书、工作证等)及复印件(各一份);5、个人人事档案。办事流程:受理一审核一公示一办结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无咨询电话:0476-8282396投诉电话:0476-8825584受理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8号市社保局办公楼2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