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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提出的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精神,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支撑现代农业强省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着眼现代农业强省建设的总目标,适应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强公益、活经营、促融合的思路,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成效为检验标准,以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稳定扩充队伍,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努力构建起以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
2、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二、主要任务围绕各地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建设,切实加强示范基地和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努力将科技创新体系、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行有效衔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推进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经营性服务体系融合发展。按照身份有别、目标相向的要求,遵循强公益、活经营、促融合的工作思路,发挥各自优势,补齐彼此短板,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经营性服务体系融合发展,释放活力和潜力,通过融合推动,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基层农技人员的潜能进
3、一步释放;经营性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能力明显增强,取得1+12的融合效应。每个设区市要分别选择1个县,每个县选择若干个村开展融合试点工作,支持试点村发展社区性合作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全程高标准服务。(二)加快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建立固定的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等工作。补助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县建立2个示范基地,WO万元以下的着力打造好1个示范基地。努力将基地建设成为农科教结合的平台,使之成为科研人员展示成果的基地,农技人员练兵的场地,农业经营者的受训地。积极推动科技示范户向示范村转变。完善巩固以专家定点联系到县、
4、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科研院校+示范基地+农技推广体系+新型经营主体的成果转化模式,构建精准推广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技术到位率。(三)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农技推广后继乏人和知识更新慢的问题。一方面,强化对现有人员的培训I。分层分类分批开展培训工作,选派3500名左右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的基层农技人员,到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参加异地集中培训;利用农闲时期,聘请专家对农技指导员进行轮训I,所有农技指导员每年必须接受5天以上的培训。另一方面,继续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
5、。招录一批立志献身农、服务本土的青年进入农业技术推广队伍,解决农技推广后继乏人问题,改善农技推广队伍结构,提升推广服务水平。(四)进一步推进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以“互联网+农技推广为驱动,以服务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尊重现状,发挥各方积极性,利用信息化手段将产业链、服务链、技术链、资金链和价值链贯穿于一体,创建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探索农业科技服务新模式。以服务当地主导产业、解决农业生产关键问题为导向,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水平;以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服务重点,切实提高技术到位率;以推广农业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为目标,全面推进农业科技服务
6、进村入户,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三、实施内容(一)补助范围。补助范围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涵盖辖区内农业乡镇或街办,垦殖场I农业县须按照全省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要求完成改革任务,乡镇站要在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的基础上,符合综合建站、三权归县、财政保障的要求。(二)补助内容1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约占总经费的25%);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约占总经费的5%);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不超过总经费的5%);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不超过总经费的5%12 .农业科技示范补助。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户采用新品种、新技术
7、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以及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等补助(约占总经费的15%);试验示范基地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采取现代化推广方式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约占总经费的30%X3 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的费用;以及加快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信息化建设(约占总经费的15%I各地农垦场的农业科技示范户培育(含物化补贴发放及培训)和农技指导员的异地培训工作由所辖县级农业部门商农垦场统筹安排。()资金分配。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主要根据各县产业规模以及上一年度项目执行绩效考评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一是农业县全覆盖。将中央财政专项补助
8、资金总额的35娴于覆盖全省95个农业县,依据各县乡镇数、乡村从业人员数、粮食播种面积、畜牧业增加值、渔业产量、油料作物产量、棉花产量、茶叶产量和水果产量等因素进行分配。具体以粮食生产为主,兼顾蓄牧业和渔业,适当考虑服务区域和人口、棉油果茶生产。二是重点支持农技推广工作成效显著、绩效考评优异的县。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的65%,主要用于补助各县完善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支持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等。四、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农业部门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县级农业、畜牧水产、农机等部门分设的,必须联合上报),报省农业厅备案。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
9、大任务来抓,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动政策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条件到位、工作到位。(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项目县要及时部署2016年补助项目实施工作。要细化实施方案,制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农技人员和农民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方案。要扎实做好两个对接,即专家与示范基地的对接、农技指导员与示范户的对接。要及时发放两个补贴,即示范户和示范基地物化补贴。物化补贴必须在2016年8月底前发放到位。要按时组织两项培训,即农技人员和示范户的培训。要积极参加农业部、省农业厅组织的异地集中培训,认真组织县、乡两级的培训I,做到农技人员每年轮训一
10、遍。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按照高规格、严要求、可持续原则,认真开展基地认定、建设工作。()严格绩效考评。按照农业部要求,省农业厅将继续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考评按照项目县自查、设区市全面核查、省厅重点抽查”的原则进行,重点检查项目实施的效果和资金使用。考核结果将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挂钩,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适当增加下一年度资金规模,对考核成绩较差的减少补助经费直至取消补助资格。项目县有关数据和工作动态要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及时上传至中国农业推广网(X(四)强化资金监管。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
11、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31号)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各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要制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农技推广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手册,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同时,要将科技示范户、农技指导员、示范基地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强化宣传总结。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果,通过开展优秀农技员等推介活动,提升农技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带动农技推广能力与水平的不断提升。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分别于2016年7月20日、2017年1月20日前将项目中期报告、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报送省农业厅科教处。附件:1.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样表)2 .市、县(区)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作报表3 .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情况信息采集表4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