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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各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上海市民政局于近期委托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2019年、2023年、2023年三个年度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确定了中标人(保险公司);按照上海市财政局一次招标,沿用三年的相关批复,2019年度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适用中标方案,并按统一条款、统一费率、统一投保、统一管理的原则,尽快完成衔接续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险合同签订各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及各相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安排2019年度保险合同签署工作的日程、地
2、点,组织集中签约会务;各辖区的养老机构,可在保险经纪公司辅导下,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2019年度综合责任保险合同。上述年度综合责任保险合同的集中签订工作应争取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二、保险合同期限2019年度的保险合同标准期限衔接原参保机构的上一年度合同标准期限:即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共计12个月。三、保险公司及片区划分根据本次三个年度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2019年度的三家中标保险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招标要求及结果,三家中标保险公司的承保片区划分如下:A片区,宝山区
3、、青争安区、闵行区、青浦区、崇明区、普陀区、奉贤区养老机构与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B片区,杨浦区、长宁区、徐汇区、松江区、金山区、市属及嘉定区养老机构与安信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C片区,浦东新区、虹口区、黄浦区养老机构与人民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四、保费及分担标准2019年度标准保费为180元/床/年(12个月期限),市、区两级民政局和投保机构各分担三分之一。市民政局、区民政局按各机构签约时核定床位数内的实际投保床位数,分别资助全年投保的各机构60元/床/12月(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市属养老机构,市民政局不予资助其保费);按照保险合同,实际保费优惠或上浮的部分,由投保机构自身受益或承担,民
4、政资助费用标准不变。因特殊情形按月短期投保的养老机构,保费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短期费率执行,两级民政部门各予以资助三分之一的保费。2019年6月底之后个别投保的新老机构,市民政局不再予以资助当年度保费。五、保费缴付已签订保险合同的养老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自负保费及时支付给承保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各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要做好缴费督促工作。市、区民政局资助投保机构的保费,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汇总申请手续,待财政部门核准后,由民政部门按财政要求和招标规定及时支付至相关保险公司。六、相关工作要求各区民政部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要加强督促辖区养老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护理服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整改、排查和清除火灾等安全隐患,时刻抑制和消除住养老人各类人身伤害责任风险。投保机构内发生意夕M穷害事件要及时向承保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报案,第一时间完成取证,切实维护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做好转移机构责任损失风险的准备工作、保险索赔工作,并做好针对性的反思预防工作。各投保机构应遵照国家行业标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在设备设施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医疗护理安全、人身安全等各方面高要求运营,整体提升本市养老服务综合水平。上海市民政局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