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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员工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规范而有效地对全体员工进行培养、跟踪、评价和激励,使其尽快融入公司企业文化,推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入职第三条新员工招聘公司根据用工需求拟定招聘计划,上报招聘请示至公司,待收到同意招聘批复后,方可根据公司招聘管理办法之规定完成人员招聘工作,并将招聘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1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用人需求,按照公司招聘员工管理办法规定,拟订招聘需求计划,发布招聘广告,进行公开招聘。2.新员工按照入职要求,填写公司员工登记表,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应包括:合同期限、
2、试用期期限等。第四条员工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员工转正审批表,填写试用期间工作总结,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核通过,报执行董事审批同意后方可转正。转正方式:1、按期转正:员工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达到岗位任职基本要求的,办理按期转正;2、提前转正:员工试用期内表现突出,有突出工作成果的,可办理提前转正,提前转正需另附资料说明。3、对公司新员工如遇延迟转正及在试用期辞退等情况的,各部门需将延迟转正相关支撑材料及时反馈至综合办公室,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最终审批后执行。第三章考勤管理第五条公司实行每周5个工作日制。除国家法定纪念日、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
3、五为公司正常工作日。第六条按国家法律规定月平均工作日为21.75天计,公司按自然月度确定月标准工作日。第七条公司实行每个工作日8小时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每个工作日午休时间为12:00至13:00o第八条加班一、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应及时填写加班表,注明加班原因、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或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不作为加班。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二、加班后,可按照加班时
4、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计发加班工资。三、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X基数X150%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义基数又200%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X基数X300%四、公司各部门负责审核本部加班的合理性及工作量。,第九条考勤记录及检查一、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次月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由综合办公室整理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二、综合办公室对公司人员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监督权。三、不得在考勤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者进行警告并进一步作辞退处理。第十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规定各项规定。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5、劳动合同法等政策规定,为公司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广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翻印)的格式合同。第十三条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签订完成后需到单位所在区劳动部门登记备案后方为有效合同。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第十五条新入职员工第一次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其中明确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期间表现良好,经部门申请,综合办公室根据考核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同意的,可办理提前转正。第十六条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公司可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守公司的相关
6、规定。第五章人事档案管理第十八条公司人事档案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综合办室人事员具体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保管工作。第十九条公司综合办公室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第二十条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第六章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二、坚持员工薪酬与绩效考核,公司经济效益和工作职责挂钩的原则;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四、坚持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岗变薪变动态管理的原则;五、
7、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奖励与奉献相统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多通道薪酬分配原则;六、坚持员工薪酬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实际支付能力适时进行调整的原则。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结合工作性质、工作职能与职责,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基本分配形式的薪酬分配制度。第二十三条员工薪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目标考核奖、特别奖励等部分组成。第二十四条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分两级:公司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公司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第二十五条工资及绩效考核: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第七章激励机制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奖励资金,该资金额度不纳入年度工资总额预
8、算范围。该办法内规定可奖励的奖金额均属于总经理奖励基金范畴。第一节奖励机制第二十七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在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二、个人建言献策被采纳,对公司改进生产经营管理、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特别贡献的。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在事故抢险中使人民生命和集体财产少受或免受损失的。四、其他经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应当给予奖励的。第二十八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工资晋档晋级及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等。第二十九条对于员工的一次性货币奖励程序一、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9、个人,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结果表现提交申请至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审核完成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给予5005000元之间的一次性货币奖励。二、对于个人建言献策被采纳的,由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调研,确认为有效商机的,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给予5005000元之间的一次性货币奖励。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在事故抢险中使人民生命和集体财产少受或免受损失的人员,由综合办公室在公司内进行通报表扬,并根据情形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给予5005000之间的一次性货币奖励。四、其他经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应当给予奖励的人员,根据办公会决议兑现奖励。第三十条对于受到奖励的
10、职工,其评审材料及优秀事迹载入档案,作为考核、定级、晋级、晋升的重要参考内容。第二节惩罚机制第三十一条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扣减绩效工资、降级(或降薪)、撤职、留用察看、停工停职、除名、开除(指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以下简称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视情节予以扣减绩效工资直至解决劳动合同的处罚。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视情节予以停工停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三、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章
11、制度,导致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视情节予以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公共设施,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扣减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财产,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视情节予以降级(或降薪)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六、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分的,视情节予以扣减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视情节予以扣减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第三十三条受到国家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进行经济赔偿。第三十四条
12、经济处罚:一、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可根据具体损失情况确定,可从工资中扣除,也可一次交清。二、对于受到停工(停职)检查处理的,停工(停职)期间按当年最低生活标准发给生活费。三、在接受停职调查期间的员工,调查期间停发岗位绩效工资,必要时可同时给予降级(或降薪)处理。四、对于受到降级(或降薪)处分的,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按照降级后的新岗位的标准同级岗工资档级的一级一档计发。五、对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处分期间停发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改发生活费,标准按照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六、对于未完成工作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七、员工个人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应承
13、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三十五条惩处审批程序:一、给予停工(停职)处分的,由受处分员工所在部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二、给予留用察看的,须经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出建议,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三、给予除名或开除处分的,由综合办公室提出建议,征求单位工会意见,根据处分人员的类别按程序上报,按照单位相关议事规则,经研究讨论后决定。四、员工处分(或处理)应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分恰当、手续完备”的原则,操作过程中要结合所犯错误性质、认识态度、一贯表现慎重做出处理(或处分)决定。五、书面呈批材料包括下述
14、内容(根据具体情形及处分级别提供以下材料):1部门建议行政处分意见;2 .有关部门关于错误事实的核实意见;3 .工会讨论意见;4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六、受到处分或被除名者,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书面通知本人,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相关材料记入本人人事档案。七、受到处分不服者,可在公布处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工会提出书面申诉。在公司行政或公司工会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前,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第三十六条受到降级处分的,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在正式恢复司籍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员工同样对待。第三十七条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时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员
15、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对于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部门处理。第八章人事变动管理第三十八条人员调动管理一、人员在公司内部调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同意后,综合办公室通知调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手续,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综合办公室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存于员工个人人事档案。二、人员在公司系统内调动1、公司工作人员由于工作需要,要在公司系统内交流调动的,应根据员工调动通知,由公司下发调出人员解除劳动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并按时到调入单位人力资源部报到。2、公司综合办公室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材料报送至单位所在区劳动人事部门登记鉴证后,完成解除劳动合同手续。3、综合办公室于每月失业保险核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调动人员保险减少业务核定,并将调动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至单位失业保险所在区属失业人员档案管理窗口。4、综合办公室填写单位职工失业登记申请证明书发放至调动人员,通知并指导调动人员如何办理失业证及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5、与人员调入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对接办理调动人员劳动关系转移、社会保险转移的相关工作。三、调动人员的考核调动人员考核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期限进行考核。第三十九条辞职管理一、公司员工因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