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和国内收货人实行什么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和国内收货人实行什么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制度。供货商、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向我国海关办理相应登记手续。A.备案登记B.注册登记C.申报登记D.免于登记正确答案:B从国家质检总局官网获悉,我国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向我国出口废物原料的境外供货企业必须向质检总局提出注册的书面申请,并提供近年来的出口货物环保、质量状况和相关证明等有关文件,经质检总局审核合格后予以注册,方可向中国出口废物原料。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登记管理,无论以何种贸易方式从事废物原料进口的收货人,都必须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登记。收货人凭登记证书及相关材料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登记的国内收货人,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其废物原料的报检申请。申请进口国家规定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由废物进口单位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废物进口申请。经审查批准,国家环境保护局签发进口废物批准证书,从2005年起用新版自动许可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许可证代替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申领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后才可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包括13类:骨废料、冶炼渣、木制品废料、废纸或纸板、废纤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五金电器、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废塑料、废汽车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