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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审/3)132-2019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司党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依法合规经营,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审计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公司党组决策部署,落实公司发展新理念、新战略,聚焦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遵循“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探索全面履责评价,推动领导人
2、员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廉洁履职,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和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公司党组决策部署,推动本单位改革发展,管理资金、资产、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活动。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指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主要领导人员。金融单位按照国家监管要求及其公司章程执行。第五条领导人员履行经济
3、责任情况,应当依规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领导人员任职期间进行,也可以在领导人员离任后进行,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单位及其所属各单位(含控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各级参股单位、代管单位、相关产业单位可参照执行。第七条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谁任命、谁审计的原则组织实施。第八条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九条各单位党组织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贯彻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党组决策部署的相关措施,
4、审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听取重点成果汇报,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进审计结果运用,强化问题考核与问责,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效能不断提升。未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单位,由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履行相应职责。第十条审计部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国网审计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司党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状况,制定公司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三)组织实施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四)督促被审计领导人员和单位、有关部门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并对整改
5、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加强审计队伍经济责任审计能力建设,组织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课题研讨、专业交流、业务培训等工作。(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公司各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第十二条各单位审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落实上级单位与本单位党组织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二)组织实施本单位党组织管理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督促被审计领导人员和单位、有关部门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通过参加上级单位、行业协会或自行组织的理论研究、课题研讨、专业交流、业务培训等,持续提升本单位审计队伍经济责任能力。(五)指导、监督和管理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第十三
6、条组织人事及其他有关部门、纪检机构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相关部门及机构,应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协作配合,提供有关专业政策咨询,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应有计划地进行,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合理安排审计项目计划,推进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原则上一个任期至少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商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审计计划安排,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减或者追加的,应履行原制定程序。第十六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加强与其他审计项目统筹协调,
7、科学配置审计资源,创新组织管理模式,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第十七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建立健全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在审计项目实施前,审计部门可根据情况咨询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部门的意见,及时了解与被审计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考察考核、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调查、案件查处结果等情况,并可依规依法提请其他有关部门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予以协助配合。第十八条被审计领导人员遇有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死亡等特殊情况,以及存在其他不宜继续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形的,审计部门商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
8、察等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后,终止审计。第四章审计内容第十九条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以领导人员任职期间企业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领导人员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充分考虑领导人员管理监督需要、履职特点和审计资源等因素,依规依法确定。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执行公司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四)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风险管控情况。(五)财务收支、人力资源、电力营销、投资项目、物资采购、金融业务、境外资产、生态环境保护等
9、重要业务领域管理(以下简称重要领域管理)的真实、合法合规、规范科学、效益效率情况。(六)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七)以往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八)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第二十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执行公司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审计的重点包括:(-)是否将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公司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及时、准确传达到了相关单位、部门以及人员。(二)对于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公司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是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或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保障方案或措施的合法合规与切实可行。(三)是否对方
10、案或措施执行过程进行跟踪管控,确保执行结果达到预期目标。第二十一条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的审计重点包括:(-)战略规划是否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二)战略规划是否通过综合计划、全面预算,按照进度安排进行落实,并按规定有效进行全过程管控。(三)战略规划实施结果是否进行后评估,企业资产规模与质量、运营效率与主要经济指标等是否得到有效提升,经营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发展是否达到战略规划预期目标要求。(四)战略规划是否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或由于前期研究不够充分,导致资源浪费,危及企业高质量发展。第二十二条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
11、果情况的审计重点包括:(-)是否依规依法建立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机制。(二)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公司党组有关要求。(三)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经决策程序或由领导人员个人或少数人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四)议定事项是否明确了具体执行人员,并进行过程监控以保障切实执行,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第二十三条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风险管控情况的审计重点包括:(-)内部环境。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是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是否健全,人力资源政策是否有效制定和实施等。(二)风险评估。是否能够及时识别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
12、目标相关的内、外部风险,是否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分析风险并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等。(三)控制活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是否恰当、有效,能否运用控制措施将各种业务和事项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等。(四)信息与沟通。是否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是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能否在企业内、外部各方面及时沟通和反馈,是否建立反舞弊机制等。(五)内部监督。是否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是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是否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是否定期
13、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等。第二十四条重要领域管理真实合法、规范科学、效益效率情况的审计重点包括:(-)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要求,财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资产负债损益管理以及预算、资金、产权、税务、电价等重要财务管理活动是否规范有效等。(二)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组织、劳动用工及干部管理是否规范有序,薪酬福利、教育培训等人工成本支出是否真实、合规,绩效管理是否执行到位。(三)电力营销管理。电力市场建设、输配电价改革等国家重大政策是否贯彻落实,购、售电等营销业务管理是否合规,营销新兴业务开展是否有效,营销项目建设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营销基础管理是否规范等。(四)投资项目管理
14、。投资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及公司战略规划并获得有关批复,项目建设实施过程是否严格管控,项目是否按期完工并转增资产,项目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五)物资及采购管理。物资质量监督是否有效,仓储、配送管理是否规范,库存物资是否账实相符,应急物资储备是否满足需求,废旧物资处置是否合规,各类采购业务的采购策略是否科学规范,采购过程管控是否合规,采购结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六)金融业务管理。党和国家、公司党组关于金融产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贯彻落实,是否按照外部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构建有效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金融业务的立项、调查、审核、审批等过程管控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风险项目,风险项目
15、处置是否合规等。(七)境外资产管理。境外资产管理体系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科学编制境外投资计划、研究制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切实加强境外项目管理,是否对境外项目运营效果进行后评估,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境外资产检查与审计等。(A)生态环境保护。是否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在投资决策、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是否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责任,积极促进综合能源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等。第二十五条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的审计重点包括:(一)在企业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是否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二)日常工作中是否严格落
16、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履职待遇规范职务消费等。第二十六条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由上级领导人员兼任,且实际履行经济责任的,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内容仅限于该领导人员所兼任职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第五章审计实施第二十七条审计部门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组成审计组并实施审计。审计项目实行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原则上由项目组织单位审计部门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审计工作分管领导或总审计师担任。第二十八条经济责任审计以公司内部审计力量为主,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只能承担非核心、辅助性审计实施业务。第二十九条审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被审计领导人员和同级组织人事、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