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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23年7月安全生产例会上的讲话同志们:刚才我把XX管理所7月份总体工作作了安排,现在就近期运营工作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特别是运营安全问题,跟大家做个交流探讨:一、关于高温天气下路面病害问题6月18日(星期六)下午14时48分许,XXX大桥Kxxx200mxx方向处,一辆二轴货车发生侧翻交通事故,现场占用3、4车道和应急车道,一人受轻伤,无路产损失。这起事故所在的区域,是6月初养护日常巡查时发现的XXX大桥KxxxKxxx路面拥包病害区域,该路段双向3、4车道均有明显拥包现象,最严重处凸起近Hcm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是当时咱们摆锥形桶只摆到第4车道,并未对拥包病害的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判
2、,虽然交警判定是司机全责,但是关起门来讲,咱们也没有完全尽到管理责任。如果养护、安全路产巡查人员对该处排查得再细致一些,巡查得再认真一些,可能就会发现第3车道的拥包问题,从而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从这件事情反映出了如下问题:一是养护人员的专业性不够高,对于常见的路面病害,特别是咱们管辖路段特有的、反复出现的病害,要做到心中有数,要主动查阅资料、请教施工或监理单位,找到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法举措,防止“久治不愈”“屡治不好”的现象发生。二是安全路产巡查人员的责任心不够强,对于路上的施工、围挡、变道等区域,不能有“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麻痹思想,在巡查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重点关注,善于查找隐患、发现
3、问题,不能“蜻蜓点水”“一闪而过”,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主动排查标志标牌设置是否合理,锥形桶摆放是否规范等等,务必把巡查工作做足做好做扎实,保证关键点位的行车安全。二、关于路产设施保护问题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时15分许,我带领值班干部XX上路巡查,行驶至XX立交桥下XX方向入口匝道处,发现有4名工人正在修剪树木,现场停有1辆轻型卡车,应急车道摆放锥形桶若干。上前询问得知,他们是XX工程队,受交通传媒委托,对XX高速XX段全线19处跨线桥广告遮挡物进行清理,其中XX管理所5处、XX新区管理所14处。我问他们,在路上施工给所里谁打过招呼了?结果是所长、副所长谁都不知道,安全路产股、养护
4、股谁都不清楚,只给安全路产部通过气。我当即命令其停止施工(当时已将一棵榆树锯断并把枝干搁置路边),通知巡查车赶到现场,由当班班长XX勘验路产损失,并负责后续赔付工作。从这件事情反映出了如下问题:一是施工单位“铤而走险”不办手续,这次遮挡物修剪,施工单位没有在公司办理审批手续,也没有给所里相关部门报备,自行上路封道并进行施工作业,敢冒这么大的险,还是一个“利”字,工程量小、承包费低、时间又紧,如果按正常流程办手续,就得不偿失了。再加上经常在路上施工,怎么都混个脸熟,即使“张冠李戴”,估计也无人问津。二是施工单位“投机取巧”周末施工,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要选在周末施工,而不在周内呢?这是因为施工
5、单位已经把咱们上下摸了个底儿朝天,知道周末大都回家休假了,只有极少数人留在单位值班,而且值班的人又很少上路,基本都坐在办公室、躺在宿舍里守电话,能去一趟监控室都不错了。反过来讲,这也暴露出咱们平时的工作不够严、不够实,存在监管的真空和漏洞,让一些施工单位有机可乘。所以,我们要在工作的严谨程度上下功夫,进一步织密路产保护的篱笆,让不法分子无缝可钻、无计可施。三、关于施工现场监管问题按照路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公司安全路产部负责涉路养护作业、施工作业的审批,管理所安全路产股只负责备案及安全承诺书签订,由于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一般都比较“粗枝大叶”,没有精准到具体时间、具体点位,加上施
6、工期限较长(有的将近半年),对基层日常管理来说参考意义不大,理论上只要施工单位审了批、备了案,就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所辖区域内自由“游走”,遇到了检查、抽查,就拿大手续搪塞、应付,如果监管人员对施工内容不了解、不掌握,很容易就被蒙哄过关。同时.,施工单位在施工手续有效期内,经常上路、作业、转场不打招呼,给咱们管理所履行监管责任造成很大被动,总是被牵着鼻子走。今年端午节前,红原桥伸缩缝更换工程就是个典型案例,法定节假日不允许涉路施工是多年来雷不打动的规定和要求,可是,这家施工单位却敢冒天下之大不选,在端午节前一天居然把红原桥XX方向的伸缩缝挖断了,封闭道路开挖前未给高速交警、路政、养护、安全路产,
7、甚至是机械化任何一方报备,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对于多年来一直从事高速作业的施工单位,这简直就是明知故犯,一味追求施工进度,不惜牺牲业主利益、损害群众利益,说句“忘恩负义”一点儿不为过。今后,我们要与安全路产部协商,共同规范施工组织方案要求,加大施工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涉路施工安全可管可控。四、关于摩托车上高速问题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7时49分,XX高速xx段Kxxx+150mxx方向处发生一辆摩托车单方交通事故,现场占用第3车道和应急车道,司机xx岁当场死亡,无路产损失,经倒查,该摩托车于当天中午由延安北收费站闯入。对于摩托车是否能上高速,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新交安法第39条规定,公
8、安交警可结合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摩托车(机动车)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咱们虽然不是执法主体,但是为了保障运营安全、群众出行安全,也有义务对摩托车驶入收费站、高速公路行为进行劝阻,并在第一时间通告交警部门,做好相关记录,合理规避管理责任。对于摩托车闯站上高速,在咱们所辖的5个收费站屡见不鲜,尤其是XX收费站,我让站上做了一份统计,仅6月份就出现了31次摩托车闯站上高速行为,儿乎每天都有,其中劝返7辆,闯入37辆,由此可见管理难度还是非常之大。从保护咱们自己的角度出发,首先一定要把管理漏洞填补上,这里主要指收费站入口超宽车道的拦道杆长度不足,与路缘石之间形成近2m的间隙,要通过
9、摆放锥形桶等方式,及时把这条“便道”堵上,不给闯站行为制造机会、提供便利。另外,要与交警部门联勤联动,及时通告闯站行为,建立起“多方联动、协同治理”的常态长效机制。五、关于站内安全生产问题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时,XX收费站宿办楼突然停水,经巡检发现地下水泵房已积水近1.5m深,控制柜、压力泵、上水管完全被水浸泡,情况相当危急。值班站长上报综合办公室后,果断切断水泵房电源,并用抽水泵紧急排水,近3小时后才将积水排干。经过全面排查找出问题原因,是储水箱内的自动控制开关损坏,导致水满溢出,最终将半个水泵房淹没。这次积水事故造成2个变频泵、2个消防泵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2.7万元。我们要从这件
10、事情汲取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管理:一是夯实值班人员巡检责任,收费站值班期间,不仅要关注站区的运营工作,还要关注站内的运转情况,特别是供水、供电、供气安全,以及消防、就餐、人身安全等,值班站长要带头进行站内巡检,值班人员每天至少要对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厨房、机房等重要点位巡检1次,并填写巡检记录,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二是采取科技手段破解管理难题,在这次积水事故的处置过程中,我们除了更换、维修水泵外,还及时安装了水位监测仪,以后再有溢水情况,检测仪就会自动报警,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之后,综合办公室会在其他站点安装此设备,推广安全管理经验和措施。另外,需要强调的是,近期正值暑期,学生都陆陆
11、续续放假,有的职工会把自己的子女带到单位,首先要求职工自己履行好监护人责任,把自己的孩子看管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其次要求各站对于没有防护措施的楼顶、窗户(宿舍、楼道),以及发电机房、水泵房、配电房等采取关闭措施,对院内排污井、电缆沟等有限空间采取封闭措施,防止出现意外事故。养护股要对沿线蒸发池进行排查,扎紧防护网,防止附近村镇的学生误入身亡。总之,安全生产无小事,须臾片刻不可松。大家要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刻在脑子里,把“两个至上”理念落实在行动中,通过排查治理隐患、发现堵塞漏洞、修订完善制度、改进提升管理,把咱们身边的安全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为XX管理所持续安全平稳运行保好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