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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大全(精选范文)近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办法共30条,其中提到,要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明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办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对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较大风险管控措施以及危险作业、发包与出租等的风险管控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进行风险点排查。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并重点排查生产工艺技术及流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场所,有限作业空间等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以及相关作业活动。二是进行风险因素辨识。对排查出的风
2、险点选择适用的分析辨识方法进行风险因素辨识,明确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影响因素。三是进行风险评价和分级。根据风险因素辨识情况,对风险点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将风险等级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是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的确定。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等风险点,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发生过1次以上不足3次的轻伤且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因素的场所且同一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在3人以上不足10人的风险点,应当确定为较大风险。将风险进行分级后,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办法中规定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3、一是所有风险均适用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列明管控重点、管控机构、责任人员和技术改造、经营管理、培训教育、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二是较大风险的管控措施。对较大风险的管控,应当制定专项管控方案,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并实行登记管理,由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管控,并定期进行检查、排查。三是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的管控,应当制定专项管控方案,实时进行监控或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严格限制作业人员数量,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管控,并定期进行巡查、排查。四是其他风险管控措施。
4、对于进行危险作业,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场地、设施设备,在同一区域内多个单位同时作业的,规定了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五是风险管控评审。对于风险管控措施,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风险管控评审,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形,应当及时开展风险管控评审。此外,办法设定了相关法律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教育培训等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为便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各类活动组织者(以下统称各类单位)和各地区、各部门理解并执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
5、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8)360号)的规定,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发办法的背景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加强城乡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政府部署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全省已初步实现了安全风险数据库和地理分布“一张图”。时任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总结经验,推动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
6、展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都对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提出了明确要求。2018年2月,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完善安全生产领域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作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重点内容。同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列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化建设刻不容缓。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部署,省应急管理厅在总结2016年以来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实践基础上,制定了本办法。二、办法主要内容办法明确了安全风险管控的目的
7、、范围、定义、原则,提出了各类单位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与控制的方法和路径,建立了风险管控的监督管理体系,规范了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依法设立了风险管控法律责任。(一)目的、范围、定义、原则1 .安全风险管控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第一条)O2 .办法既适用于各类单位实施风险管控,也适用于政府部门对各类单位实施风险管控情况的监督管理。各类单位既包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也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建设项目、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设施、大型群众性活动,体现了“大安全”的理念(第二条)。3 .按照风险管理术语(GBT23694-2013)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27921-2011),
8、提出了安全风险与安全风险管控的定义。同时,阐明风险与隐患的区别和联系(第三条)。4 .风险管控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控”的原则,强调高风险企业应当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各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第四条)。(二)各类单位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与控制的方法和路径1 .强调各类单位是安全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当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排查、辨识、分析、确认、控制,有效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第六条)。2 .提出风险辨识、分析、评价、控制方法,明确风险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突出重大风险管控,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控制措施(第七至H一条)O3 .建立风险清单
9、、风险告知和报告制度。各类单位应当建立风险清单,应当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重大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应当每季度定期向属地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部门报送风险清单(第十二、十三条)。()风险管控的监督管理体系1 .明确风险管控的监督管理职责。省应急管理厅统筹、协调全省风险管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并实施本地区风险管控工作,省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推动本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工作,地方各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具体实施本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工作(第十六至十九条)。2 .明确各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都有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管控的职责,要将重大、较大风险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重
10、点检查各类单位是否落实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职责。对一般、低风险,各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用“双随机”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第二十条)。3 .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制度,促进各类单位有效管控、降低重大风险。(1)由省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重大风险管控实施挂牌警示,每年的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向全社会公布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及其管控情况。挂牌警示期为12个月。(2)挂牌警示期间,县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市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每6个月至少一次、省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各类单位管控重大风险情况实施抽查。(3)挂牌警示期满后,重大风险降低为
11、较大风险的,由省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摘牌。风险等级未降低的,继续挂牌警示(第二十一至二十三条)。4 .地级以上市、县级(东莞、中山市为镇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地区安全风险评估(第二十四条)。5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有效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督促各类单位落实好事故防范各项工作(第二十六、二十七条)。(四)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1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建设广东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系统,地级以上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应用(第二十八条)。2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采集本地区风险信息,录入广
12、东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系统并定期更新。3 .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审核、校正信息系统中的风险信息。下级部门要落实上级部门的审核意见(第二十八至三十条)。(五)风险管控法律责任1属地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责令不落实办法规定的各类单位限期改正,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对不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由属地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约谈风险管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风险管控失效形成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依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依法责令限期治理(第三十一条)。2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落实风险管控监督管理规定的,由相应负责的应急管理部门予以约谈或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落实风险管控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第三十二条)。3 .对各类单位风险管控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失信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坚决予以联合惩戒(第三十三条)(六)其他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办法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