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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率低的成因研究当前,我国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率呈现出低的趋势,这主要是由于多种因素所造成的。本文将从司法体制、证明标准不足、律师服务、司法误判和司法保障等方面展开探讨,以期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司法体制限制无罪判决比例1.1 鉴定机构依赖性我国刑事案件中,很多的证据都是需要进行鉴定才能得出结论的,然而,鉴定机构往往在司法体制中处于强势地位,其结论往往被法院视为最终裁定。而一些鉴定机构却存在明显的产业化倾向,进行结论前往往会被委托方提出要求,使得鉴定结论往往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干扰。1.2 司法失信司法失信也是我国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率低的因素之一。法官在考虑案件
2、过程中,有时会参考先前的判决以及相近类似的案件来做出判断。然而,由于我国司法监督机构缺失,导致一些不负责任的法官随意判决,并把判决结果在职业生涯中不断重复。再加上现在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互联网时代,“小道消息”在网路中流传的速度更是极快,所有的“小道消息、”加起来,就变成了一个不当法官的模板,这种行为导致了司法体制的缺陷,因此导致无罪判决率低的裁判文书增加。二、证据标准不足影响案件证明2.1 取证规定低劣当公安机关未能取到有关的证据时,无罪判决往往会受到限制。例如,类似DNA等的关键证据,如果只有在重重困难和极其不利的情况下才能发现,延误而未发现就会极大的影响,这也成为当前拦截无罪判决的一个因素。
3、2.2 关键证据不足关键证据不足也是造成无罪判决率低的一个因素。在有些案件中,因为缺乏关键证据,推断性取代直接证据、意图取代实际行为的主观判断、设想取代有根据的判断等状况不断上演,最终造成了对事实的不公正判断。三、律师服务不到位3.1 司法精神不够在我国法律咨询中,律师文化与志愿者律师进步较为迅速,但是绝大多数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都为了利益而插手其中,所以会走极端。当案件经过申请上诉之后,法律服务往往会向当事人宣称没有制约,宣称自己是为了同情客户而努力;不过,这类言论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实现,常常会引起法庭判决后无法维持,因此会影响到无罪判决率。3.2 律师执业环境不规范由于中国律师事务所逐渐从志愿
4、法律援助向收费法律服务发展,律师们的合理利益、职业素养和道德底线较为不可控。而法庭中,律师所需的专业精神、技术水平和个人能力也会随着客户的变化而变动,甚至涉及到律师资质和律师行业规范等问题。因此,如果律师业务水平无法满足需要,律师服务就会失去信用,并尝试利用法律不平等,从而缩小自己的工作范围。四、司法误判比例提高4.1 法官职业困境随着中国司法环境的快速刷新,许多的法官对目前司法环境感到失望。法官们在执行职务时,不仅面临鉴定机构在司法中合作让其受限的情况,同时还面临着压力重重的“三来一补”政策限制等问题,使得其自身的工作与司法伦理发生矛盾。因此,对于一些依赖于法官解决的诉讼案件,由于司法困境的
5、影响,司法误判的比例日益提升。4.2 诉讼成本较高高昂的诉讼成本也是导致司法误判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前,我国的许多诉讼案件方要么缺乏诉讼费用,要么出于昂贵的资金因素而不能完全坐守处理诉讼。这时候,一些短视的投资者随意在较短时间内体现经济效益,从而产生了严重的执法误判。这样,就会出现把个人能力与司法实践的相互作用最大化的由诉讼成本问题引发的巨大诉讼费用的使用,在中国司法市场上分化聚合式的变弱司法效率和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情形。五、司法保障未能到位5.1 法治观念的转变受到阻碍在我国法律环境中,法制观念的普及仍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很多公众的法律观念仍停留在“先审后行”的想法上,导致极大地影响了司法实践的效
6、率。同时,一些司法机关中,很多人仍对于法治观念存在概念上的误区,无法真正将司法工作落到实处。这就需要更加彻底地改革相关司法机构机制,培育更多的志愿者,积极推广司法教育,让法制观念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普及起来。5.2 法律文书的语言规范不足法律文书的语言规范不足,也是影响无罪判决率的一个因素。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判决文书的语言不准确或表述不清,往往会导致案件解释出现不同,司法实践不一致,从而导致无罪判决的比例降低。综合而言,造成我国无罪判决率低的原因不少,包括司法体制的限制、证明标准不足、律师服务不到位、司法误判和司法保障的不足等多种因素。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根据不同的情况与现状制定出有效的改革措施,提高我国无罪判决率,进一步维护和净化我们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