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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与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制度为保障各项护理计划顺利进行,有效落实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护理部需加强与医疗、医技、感染管理、药剂、后勤等部门的紧密配合,及时排除各种障碍,促进护理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医院质量管理整体水平和效果,特制定与多部门协调工作制度。1、护理质量管理协调工作由护理分管院长负责协助完成,医疗医技、感染管理、药剂、后勤等部门密切配合。2、护理部门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出现本部门不能解决,需要其他部门协作解决或发现不是本部门负责,但影响护理质量管理的问题时,护理部或护士长须及时进行协调和督导。3、涉及重大事件或部门之间难以协调解决的工作,耍及时按程序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不得延误工作正常开展。4、
2、与医务科协调工作包括:请医务科定期组织中级以上相关培训,落实每月行政搅拌督查,协作完成卫生系统各项质控检查和突发事件及公益活动。5、与药剂科协调机制包括:与药剂科工作人员协调完成药物配置与发放,参与毒麻药品管理,药物不良事件的调查与取证。6、与后勤部门协调机制包括:物资配置齐全,确保临床一线被服使用与清洁,积极配合水、电、气地使用和维修,保障工作正常运转。7、与设备部门协调机制包括:根据临床需求积极配合购置医疗器械、物品,定期进行医疗设备、器械维修及维护,保证正常功能。8、各部门要定期进行沟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沟通座谈会议,协调解决各部门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以上问题。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及时组织落实协调工作会议中确定的各项措施,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各管理部门对措施落实情况要及时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