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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水泥稳定土、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范耿联系方式8888建设地点大同市天镇县谷前堡镇水桶寺村南900m处地理坐标(114度1分14.693秒,40度25分27.71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7_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27-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2、/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37环保投资占比()27.4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1333.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a:红线划定情况根据大同市“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中图6-1大同市生态红线空间分布图,项目位于大同市天镇县谷前堡镇水桶寺村南900m处,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本项目属于水土流失区域,厂区地面硬化加强措施,施工期避开雨季,对厂区裸露地面及时防护,对厂区进行绿化,采取相应的
3、环保措施。b:水源地情况本项目位于大同市天镇县谷前堡镇水桶寺村南900m处,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水源地为东北侧的谷前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距一级保护区边界约3.4km,不在保护区范围内。c:两区规划根据天镇县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HA南洋河流域上游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小区;根据天镇县生态经济区划,本项目位于IVB-I天镇西北部矿产开发及工贸业发展生态经济区。d:分区管控分析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V“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发202323号文),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表与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项目特点符合性重点管控单元: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总
4、量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严控“两高”企业准入门槛,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区“两高”企业搬迁,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以资源环境承裁力为约束,全面推进现有化工、钢铁、水泥、建材等重污染行业企业逐步退出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建成区,推动“两高”产能向资源禀赋好、环境承载力强、大气扩散条件优、铁路运输便利的区域转移。鼓励化工、水泥、建材等传统产业实施“飞地经济桑干河流域加强流域上下游左
5、右岸污染统筹治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实施桑干河入河排污总量控制,积极推行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厂一网一河“一本项目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限值要求。根据晋环规(2023)1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笆行办法的通知,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478ta,废气排放量均小于3吨/年,因此,本项目排放总量可直接予以核定,不需要进行总量置换。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防控,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企业,本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C3039其他建筑材
6、料制造,本项目南侧距离南洋河15km。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符合体化运营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城镇生活再生水资源化分质利用。(2)环境质量底线a、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资料收集到天镇县城大气例行监测点位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数据,二氧化硫(SO2)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3.3%;No2最大浓度占标率为40.0%;PM1o最大浓度占标率为84.3%;PMzs最大浓度占标率为71.4%;CO-95per百分位数最大浓度占标率为35%;3-8h-90per最大浓度占标率为86.9%,本地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SO2、No2、03、CO-95pe
7、r.PM1o、PM2.5达标。天镇县为达标区。为了解环境现状,本次评价引用天镇县聚鑫商碎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中TSP现状监测数据,监测地点:马圈痒村;监测时间2023年11月20日-U月22日,连续监测3天,TSP连续24小时/天。监测指标TSP,浓度范围0.146-0.164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14.76%,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为了解本项目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对土壤进行了监测,本次现状监测在项目厂区内设1个表层样点,土壤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土壤环境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8、(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总体来讲,项目所在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b、环境质量目标的可达性本项目营运期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项目营运期噪声贡献值较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按照自然资源资产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原则,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参考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项目用地为未利用
9、地,生产过程中是利用砂子、碎石、水泥等原料生产商品混凝土和水稳稳定土,对区域资源的利用主要为水及电力,区域资源可以满足本项目的利用需求,因此,木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021水泥制品制造、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本项目不属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3的修改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表1-2与大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准入清单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
10、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2、严格控制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市城市规划区、县城规划区不再布局包括产能置换项目在内的任何钢铁(不含短流程炼钢)、铸造(不含高端铸件)、水泥、有色项目,区域内现有产能只减不增。本项目不属于高碳、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不在天镇县县城规划区内,本项目为27_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27-56品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产能置换项目。/3、推进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加快清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污染
11、企业。本项目位于大同市天镇县谷前堡镇水桶寺村南900m处,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距离天镇县城市规划区边界9(X)m,不在天镇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4、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进行管理,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根据大同市“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中图6-1大同市生态红线空间分布图,项目位于大同市天镇县谷前堡镇水桶寺村南9(X)m处,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项目不在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
12、以及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符合5、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限制煤炭开采和加工、化工、纺织、造纸等高耗水和低效用水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城市产业布局优化和升级替代,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本项目不属于煤炭开采加工,化工、纺织、造纸等高耗水和低效用水产业,本项目位于大同市天镇县谷前堡镇水桶寺村南90Om处,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距离天镇县城市规划区边界900m,不在天镇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6、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有关规定,禁养区内严禁审批畜禽养殖建设项目,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本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C3039其他建筑材
13、料制造,不涉及畜禽养殖。/污染物I.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落实“十根据晋环规20231号山西省生/排放管控四五”相关目标指标。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对符合直接核定污染物总量的建设项目,不再单独办理总量核定手续,由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污染防治措施提出相应管理要求: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4781a,可直接核定。2、钢铁企业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各生产环节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C3O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涉
14、及钢铁。/3、水泥企业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各生产环节满足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3)16号)相关要求。不涉及。/4、能源、冶金、建材、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逐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不属于能源、冶金、建材、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5、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省级要求。本项目为27_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27-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不涉及大宗物料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运输的建设项目和大型工矿企业运输的建设项
15、目。/6、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7、市域范围内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本项目采暖不使用锅炉。/8、按照大同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有关要求,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道路移动机械。本项目不在禁用区。/9、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根据晋环规20231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优化总量审核,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478ta,可直接核定。符合10、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县(区)、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县(区),相关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