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干化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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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污泥干化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9年5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一一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一一

2、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一一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污泥干化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海霸路66号内1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64000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海霸路66号内1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口改扩建团技改口行业类别及代码N7723-固体废物治

3、理占地面积(平方米)1898.81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6229其中:环保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评价经费(万元)/预投产日期一期:2019年12月二期:2023年1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及由来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IooO万元,为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公司主要致力于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生活及工业污水处理。主要经营范围为污泥处理、固体废料处理、垃圾处理、污泥处理技术研发、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技术推广、环境污染治理技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产品及设备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在烟台市莱山区海霸路66号内1号厂区内建设了“污泥深度脱水处理项目”,设有4条压滤生产线对污泥进行脱水处置,主要接收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和牟平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日处理能力达150吨。项目于2016年12月31日取得了莱山区环境保护局完善类项目的备案。由于生产线长期处于满负荷状态且生产设备、工艺落后,污染治理措施效率低下,运行成本较高,给生产运行和环境保护带来较多问题。因此,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建设“污泥干化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替代现有工程4条压滤生产线,同时扩能。项目区现已拆除生产车间及相关设备,项目区已为空地。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污泥干化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替代“污泥深度脱水处理项目”4条压滤生产线,新建干化车间I#,新增5台圆盘干燥机,改善污泥干化工艺,主要接收辛安河污水处理厂、牟平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套子湾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其余部分为周边企业污水站产生的污泥,日处理污泥500to项目于2018年4月27日取得了烟台市莱山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批复文号:烟莱环报告表201840号。项目分别于2018年8月10日、2018年11月20日进行了“污泥干化综合利用工程项目(一期)、(二期)”自主验收。验收意见见附件。由于近年来项目合作的污水厂处理能力增加,且清泉实业的产能扩建,燃煤量增加,需要的污泥量也随之增加。山东清泉环保科

6、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229万元扩建“污泥干化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企业在烟台市莱山区海霸路66号内1号清泉实业院内新建干化车间2#厂房一栋,占地面积1898.8Im2,建筑面积279436m2,同时购置超圆盘干燥机、螺旋输送机、抓斗桥式起重机等生产设备,并完善相关公用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产能年处理含水率80%的污泥16.7万t(日处理污泥500t),生产含水率40%的干化污泥约5.6万to本项目根据接收的城市污水厂的扩建进度考虑,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处理污泥200td,二期处理污泥300tdo本项目一期建设期为6个月,2019年6月开始至2019年12月完成投产;二期建设期为6个月,20

7、23年6月开始至2023年12月完成投产。该项目已通过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19-370613-77-03-023916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属于“三十四环境治理业”第“1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本项目仅对污泥干化脱水,不进行填埋和焚烧处置,应做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司随即委托我单位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

8、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干化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与本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如下:一、鼓励类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2011年),本项目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之列,(七)节能环保新能源,第14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烟台市的产业政策。综上,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烟台市的工业行业发展导

9、向。(2)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区海霸路66号内1号,根据莱山区总体规划及土地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烟台市莱山区土地规划。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项目周围市政配套设施齐全,地理位置优越,周边交通便利。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选址无明显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地与沿海防护林、生态红线保护区、水源地相对位置详见附图,莱山区规划图见附图,土地证见附件。(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主要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10、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见表Io表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结论生态保护红线莱山区及项目附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如下:1、烟台莱山/牟平沿海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2、烟台牟平山昔山-昆曲山-大沽夹河-沁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包含大沽夹河水源地、牟平山昔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高陵水库水源地、辛安河饮用水源地、莱山区围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牟平沁水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昆布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昆布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昆曲山省级地质公园、沁水河水源地;3、烟台芝紧区沿海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位于莱山区海衙路66号内1号,属于工业用地,项目距烟台市沿海

11、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约1830米,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期消耗一定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附近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工产业2010第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符合发2010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046

12、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因此,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版)。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4)与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相关建设项目,

13、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4号)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相关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次环评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相关内容分析,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因此,本项目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其生产是安全可靠的,项目建设在可接受范围,符合上述环保政策要求。3、拟建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污泥干化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海霸路66号内1号清泉实业院内总投资额:6229万元建设性

14、质:改扩建劳动定员:新增20人劳动时间:车间年运行36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设备运行时间每天24小时,年运行8000h(334天)周边环境概况: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海霸路66号清泉实业院内干化车间1#东侧,用地为租赁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土地,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清泉热电公司供热首站,北侧为保温厂,西侧为现有项目干化车间1#o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目标为东北侧225米处的东轸社区。周边环境现状见附图。4、拟建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干化车间2#,占地面积1898.81m2,总建筑面积为2794.36m2,同时购置超圆盘干燥机、螺旋输送机、抓斗桥式起重机等生产设备,并完善相关公用配

15、套设施。表2工程组成表工程组成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干化车间(2#)占地面积1898.81m2,总建筑面积为2794.36m2,局部二层。一层布置超圆盘干化机、仓库、污泥池、循环水泵、配电室等。二层布置会议室、控制室等。主要进行污泥干化,将8()%含水率的污泥处理至含水率小于40%,主要设备有超圆盘干燥机、螺旋输送机、抓斗桥式起重机、水平刮板输送机等,设备产能为日处理污泥500t(一期日处理污泥200t,二期日处理污泥300t)新建储运工程仓库加工完成后的泥饼在本厂区内不进行储存,直接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清泉热电燃料储存区(同一厂区)。依托现有运输湿污泥运输:污泥的运输由污水厂负责。采取公路运输的方式。污泥由专用污泥车运输,并选用路线短、对沿路影响小的运输路线,避免在装、运途中产生二次污染。项目厂区内不储存湿污泥,罐车将污泥运至厂区后直接进入污泥接收池进行处理,污泥的运输频次根据每天的生产量由电话通知污水厂。干化污泥运输:干化后的污泥直接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清泉热电燃料储存区(同一厂区)。依托现有公用工程水项目用水由烟台市莱山区自来水供水管网统一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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