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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专业带头人选拔聘任与管理办法专业建设是实现学院发展的重点工作,而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专业带头人是专业建设的关键。为了加强专业带头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中的领军作用,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学院双专业带头人制度,特修订本办法。一、基本条件(一)校内专职专业带头人基本条件1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乐于奉献,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首先修养、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2 .凡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能力,办事公道,威信较高;3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前沿
2、发展动态,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主讲过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有一门应是专业的骨干(核心)课程,教学效果良好;4 .近年来,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积极参与科技服务与技术开发,主持承担院级及院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有研究成果。公开发表过论文;出版过本专业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等;5 .掌握计算机等现代教学、科研手段;6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校外兼职专业带头人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关注学生成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奉献意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2 .在规模较大的企业(机构)从事经营管理或担任技术专家,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3 .在本行业专业
3、)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行业企业资源整合能力强。二、职责与工作目标(一)校内专职专业带头人工作职责及目标1职责(1)制定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主持专业论证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与修订;(3)主持本专业的专业实验室、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4)指导本专业的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开展专业建设工作;(5)积极开展专业教学改革,主持或承担相关的教学研究课题;(6)对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担负主要责任。2.工作目标(1)专业建设目标:专业带头人在聘期内应有明确的专业建设目标,具体内容包括重点专业建设目标(院重点专业、省重点专业等)、实验室与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目标;(2)专业招生与就业目标。
4、各专业招生报到率要求为:合格为85乐良好为90%、优秀为95%、就业率的要求为:合格为90柒良好为95柒优秀为96%(3)教师培养目标。明确对本专业的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指导要求及具体人员;(4)课程建设目标,包括重点课程建设目标,教材与课件建设目标等;(5)本人教研与科研目标。聘期内,专业带头人应完成每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专业论文,若同时还主编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则发表论文的期刊等级可适当降低;主持1项院级以上教研或科研课题;有一项院级以上的教学或科研成果;(6)本人学习进修目标。专业带头人应从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观念转变、知识更新、学历提高、工程素质培养与锻炼等各方面提出学习进修计划和目标。
5、(二)校外兼职专业带头人工作职责1配合校内专业带头人开展专业建设调研,进行岗位工作任务分析,共同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 .引进新技术、新设备,用企业的生产实际引领专业教学,调整优化教学内容,开发专业核心课程;3 .整合行业资源,推进“厂中校”、“校中厂”建设;4 .协助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和推荐毕业生就业;5 .主动参与教研活动,承揽横向科研课题,带领专业教师开展技术服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6.与专业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三、选拔聘任程序(一)选聘对象专业带头人从在职专兼教师(含“双肩挑”教师)中选聘。专业教学团队校内专兼任教师中无高级职称教师时或有高级职称但不符合本办法其他条件时,具有讲师
6、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其他条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教师,经审定同意,可以选聘为专业负责人,列为专业带头人后备人选,代行专业带头人职责,享受专业带头人待遇。企业在职技术人员兼任的专业带头从专业主要合作企业高层职员中选聘。(二)选聘程序根据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情况,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1、个人申请或系部推荐专业带头人选拔可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系(部推荐)。各系(部)成立评审小组(5-7人),对申请或推荐人选从思想素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工作实绩、业务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并结合现有专业情况和本人意愿,向学院提出各专业带头人的推荐人选并提交专业带头人推荐表。2、专家评审学院教学改革与专
7、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推荐人选所具备的条件,以及学科梯队建设的需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通过的人选上报学院。3、学院批准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对院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予以审议,坚持宁缺不滥,从严把握,批准确认各专业带头人。4、聘任经学院批准确认的各专业带头人,由学院颁发聘书,聘期三年。四、培养与待遇(一)校内专业带头人培养与待遇1、优先安排参加校外的专业活动或教材建设工作。优先安排外出学习考察和参加对外专业交流活动。2、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岗位级别和各类评优评先。3、聘期内获得院级以上骨干、特色品牌专业称号的专业带头人享受学院一定的奖励。(二)校外兼职专业带头人待遇兼
8、职专业带头人的待遇协议确定,受聘期间,以我院名义申请的科研项目和取得的成果,可享受我院正式在岗人员同等科研奖励。五、考核1、专业带头人考核分学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2、专业带头人所在系(部)要认真按照已签订的专业带头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加强对专业带头人的日常管理,督促他们落实各项任务,帮助他们按期完成工作目标。3、考核方法。专业带头人在学期、年度、聘期考核中,要认真对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写出总结报告。学期检查由系(部)负责,检查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目标实现情况,总结培养工作经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学院负责,系(部)参与,具体程序如下:专业带头人填报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表。学院按专业带头人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专业带头人津贴按考核成绩发放,考核成绩在前或后3名的,其专业带头人津贴将向上或向下浮动20机对年度考核严重不达标的,学院将解除专业带头人的聘任;对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将不再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