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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国资委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扭转我省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积极配合和参与全省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根据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9)号)要求,按照省国资委安全生产出资人职责,不断督促省属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定省国资委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
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和我省晋中“111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煤矿安全为重点,严肃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工作作风不实,打非治违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组织领
3、导省国资委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督促省属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红谱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国资委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综合处,主要负责督促省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的对接工作。三、整治内容(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
4、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的问题。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不彻底、防控措施不制定不落实;隐患排查走马观花、浮在表面,整改治理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没有盯紧盯实
5、,没有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放松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追究不到位,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的不停、该关的不关,放任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
6、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弃物安全监管缺失。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
7、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弃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三)煤矿整治重点。重点整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上级公司向下属煤矿超额下达生产指标;超层越界
8、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生产;采用国家和我省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采深超800米等6类高风险煤矿对“体检”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治理措施不落实;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停产停建煤矿违规复产复建;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一般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采掘
9、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技改矿井不按批准工期施工。(四)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采空区未按规定治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放矿不规范和在线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天然气开采企业增储扩能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等问题。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
10、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无证无照、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
11、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防高空坠落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和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冶金。重点整治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
12、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至U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有限空间作业未严格执行审批、通风、检测、监护措施等问题。烟花爆竹、铁路(高铁)、民航、旅游、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油气输送管道、城市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四、工作措施(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
13、内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迅速扭转全省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迫切需要。各省属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二)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省属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集中整治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结合结合本企业实际和当前全省深化“三个专项行动”和开展“四个专
14、项治理“(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防建筑物外围附着物坠落、防高空作业人员作业不系安全带和禁止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紧盯安全生产工作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危险化学品、煤矿等行业领域重点整治任务,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这一关键环节,制定标准,细化措施,实行对表检查、对标整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充分利用本企业各种媒体、社交平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的良好局面。(三)认真履责,强化检查。各省属企业要严格按照省政府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集中
15、整治重点内容,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规定向属地监管部门和职工大会报告。(四)动真碰硬,结合省国资委2019年842目标任务对省属企业从严考核。各省属企业要认真对待这项工作,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认真落实省政府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查处、上限处罚,并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并监督整改到位;对集中整治中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一律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媒体爆光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省国资委将按照2019年842任务目标有关规定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属企业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各省属企业请于2019年12月10日和2023年2月28日前,分别将本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告省国资委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