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汽车天窗35万台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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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加工汽车天窗35万台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英纳法汽车天窗系统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加工汽车天窗35万台项目项目代码2301-370611-04-01-79680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振中街313号地理坐标(121度15分45.396木丸亚度I1分55.11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性质用新建(迁建)出改建Or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y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

2、次申报项目由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9环保投资占比(的3施工工期I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田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鲁政函199316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现更名为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6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3、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振中街313号,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内,根据土地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内用地规划,本项目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园区以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为主导行业,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加工,属于符合其产业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1)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3年修改单中规定,该项目不属于该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

4、2018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3年)符合性分析2016年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3年)(鲁政字2016173号),共划定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4种功能类型,总面积20847.9km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主要分布在胶东半岛、鲁中南山地、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区域。根据规划要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

5、护红线规划(2016.2023年),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见附图3。(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zTI4848-2017)H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O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符

6、合性分析项目的运行消耗一定量的原料、水资源及电能,但消耗总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当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次环评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发改体改规(2023)397号)进行说明。a.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产品和所使用的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3年修改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b.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项目;故本项目建设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由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5

7、)与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表1与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37号)中“三线”符合性一览表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8.59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51.57平方公里1;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1983.02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各类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生态保

8、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3)共划定了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块,总面积为20847.9km2,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主要分布在胶东半岛、鲁中南山地、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区域。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3)中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根据规划要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

9、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6%O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废气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符合3、资源利用上线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

10、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项目运行消耗的原料及电能,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本项目不消耗水资源,符合当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表2与烟台市

11、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37号)中“一单”符合性一览表管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中禁止准入项目。符合严把化工项目准入关,严禁新建、扩建“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

12、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I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需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企业

13、将在项目验收前完成排污许可变更手续。符合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新、改、扩建涉重金属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不需申请重金属总量。符合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符合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印染、电镀、制革等企业关闭、搬迁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制定残留污染物清

14、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对未处置的污水、有毒有害气体、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理。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涉及搬迁。符合产生危险废物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填埋,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不属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严格新增地下水取水水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本项目不采用地下水。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海洋资源利用要求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全面取缔“绝户网”等违规渔具。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逐步恢复渔业资源本项目不涉及海洋资源。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37号)相关控制要求。(6)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环委办202310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环委办202310号),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5,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3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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