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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渭北煤化工园区180万吨/年甲醇70万吨/年聚烯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陕西省审计厅(以下简称省审计厅)自2014年6月至12月,对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蒲城清洁能源公司)渭北煤化工园区180万吨/年甲醇70万吨/年聚烯烧项目(以下简称渭北煤化工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备案及建设情况。渭北煤化工项目是经陕西省发改委备案,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煤化集团)采用自主创新技术建设的大型煤化工企业,主要建设内容为180万吨煤制甲醇、70万吨聚烯煌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和公
2、用工程,项目总投资178.65亿元,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平路庙境内。渭北煤化工项目法人为蒲城清洁能源公司,项目资本金25亿元人民币,其中陕煤化集团出资15亿元、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出资10亿元。渭北煤化工项目建设分厂前区和装置区两部分,厂前区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陕西嘉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为监理单位;装置区工程主要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以下简称EPC)总承包模式,通过招标,确定了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EPC总承包单位、胜利油田新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11家工程监理单位。2010年1月
3、,厂前区工程开工建设。2011年11月起,装置区工程陆续开工建设。截至2014年10月底,厂前区除3号公寓楼未投入使用外,其余项目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装置区甲醇项目、DMTO项目、PP/PE项目基本完工,公用工程及外围配套工程建设基本结束,蒲城清洁能源公司正在对部分装置项目进行调试运行。(二)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截至2014年9月底,渭北煤化工项目累计到位建设资金1,221,637.0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5亿元,陕煤化集团贷款971,637.07万元;累计完成投资875,381.4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19,668.04万元,设备投资154,307.30万元,待摊投资162,
4、302.59万元,其他投资39,103.47万元。(三)单项工程造价审计情况。渭北煤化工项目2014年度跟踪审计,蒲城清洁能源公司送审厂前区及装置区单项工程52个,送审工程造价151,735.30万元,审定工程造价129,941.13万元(含劳保统筹基金3728.16万元),核减21,794.17万元。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EPC总承包单位确定的部分材料供应不在EPC总承包合同规定的供应商名单中,涉及金额2257.76万元。(二)行政区接待中心窗帘和布草采购未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81.50万元。(三)应到位项目资本金53.6亿元,实际到位25亿元,少到位28.6亿元。(四)挪用建设资金1
5、63.66万元。1 .挪用建设资金100万元,用于创办蒲城清洁能源化工培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 .在待摊投资中列支蒲城清洁能源化工培训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前期费用63.66万元。(五)多计美元贷款利息114.16万元。(六)甲方供应材料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87.40万yG(七)核减工程造价21,694.54万元(未含专用公路99.63万元)。()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 .无依据签证确认灰土挤密桩修孔工程量,造成多计工程造价368.47万元。2 .蒲城清洁能源公司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将陕西建工集团设备安装公司施工的全厂地下管网甲供材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180万元支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代
6、交。3 .联合试车期间出库的原材料缺乏计划控制。(九)建设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1 .建设成本核算不规范。2 .建筑安装工程入账依据不充分。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EPC总承包单位确定的部分材料供应商不在EPC总承包合同规定的供应商名单中的问题,要求蒲城清洁能源公司查明原因,按照EPC总承包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理,并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认真履行合同;对行政区接待中心窗帘和布草采购未招标问题,要求陕煤化集团查明原因,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少到位项目资本金的问题,要求陕煤化集团和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和国家
7、相关规定,根据备案调整后项目总投资规模,及时足额筹集项目资本金,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对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要求蒲城清洁能源公司按照规定,收回挪用的建设资金,并调整相关账务;对多计美元贷款利息的问题,要求蒲城清洁能源公司在今后的会计核算中严格按照实际支付利息、进行账务处理;对甲供材料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费的问题,要求蒲城清洁能源公司按照规定及时补缴税金;对审计核减的工程造价,要求蒲城清洁能源公司严格按照审计结果,与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并调整相关账务;对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蒲城清洁能源公司今后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签证,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对建设成本核算不规范
8、、入账依据不充分的问题,要求蒲城清洁能源公司今后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成本核算。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省审计厅建议:蒲城清洁能源公司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后续项目和采购的招标投标和审计整改工作;加强建设资金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项目和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加强工程和合同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蒲城清洁能源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了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审计整改工作,制定完善了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物资计划管理规定等4项管理制度,并将
9、整改情况向省审计厅进行了书面反馈。对部分材料供应商不在EPC总承包合同规定的供应商名单中的问题,蒲城清洁能源公司查明了原因,并补充完善了供应商名单;对行政区接待中心窗帘和布草采购未招标问题,蒲城清洁能源公司加强了对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少到位项目资本金的问题,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已与三峡集团达成协议,重新增资扩股,2015年7月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向蒲城清洁能源公司增资35亿元,蒲城清洁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5亿元增至60亿元,增资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持股比例为83.33%,三峡集团持股比例为16.67%;对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蒲城清
10、洁能源公司已按规定收回103.74万元,并调整了相关账务,剩余资金将按计划逐步收回;对多计美元贷款利息的问题,蒲城清洁能源公司已严格按照实际支付利息进行了账务处理;对甲供材料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费的问题,蒲城清洁能源公司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补缴;对核减工程造价的问题,蒲城清洁能源公司严格按照审计结果与相关施工单位进行了工程价款结算,并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对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蒲城清洁能源公司修订了相关规定,并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了处理;对建设成本核算不规范、入账依据不充分等问题,蒲城清洁能源公司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及人员做好材料、设备采购、存货等原始记录,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
11、,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汉中市2012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二o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2013年9月至12月,陕西省审计厅(以下简称省审计厅)对汉中市201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同时延伸审计了市本级部分一级预算单位以及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基本情况2012年,汉中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0.0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9.82%,较上年增长27.73%,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等163.54亿元,收入总计为193.63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95.84
12、亿元,完成预算的94.5%,较上年增长22.97%,一般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等3.22亿元,支出总计为199.0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为赤字5.43亿元,净结余为赤字16.82亿元。2012年,汉中市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 .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和单位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违反规定实行收支挂钩,返还非税收入8786万元。(二)财政收入方面的问题。1 .截至2012年底,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滞留非税收入4730.18万元,未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2 .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2,
13、768.4万元。(1)滞留财政收入12,681.36万元。截至2012年底,市本级和汉台区等6个县区财政局滞留财政专户利息收入5182.52万元,经开区财政局滞留罚没收入162.7万元,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和经开区财政局滞留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957.57万元,市本级和略阳、留坝、城固县国土资源局滞留矿产资源补偿费1378.57万元。(2) 2011年至2013年,南郑、留坝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少上缴省级国库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6.12万元。(3) 2008年至2012年,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少上缴省级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分成收入50.92万元。3 .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少计以前年度土地收益244.74万元,影响省级收入73.42万元。4 .2012年,市本级财政和经开区、市国土资源局违规继续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237.51万元。5 .市国土资源局以前年度违规出借财政资金21,909.01万元未收回。6 .市财政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核算户少计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