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454128 上传时间:2023-11-24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53.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docx(2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漂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大力振兴实体经济,根据滦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2023年),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企业,指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无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第二章支持重大项目引进第三条突出主导产业,引进的外资企业、大型央企、中国企业500强或民营企业500强、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按年度实缴注册资本一定比例给予最高IoOO万元奖励。1支持对象为自20

2、23年1月起在本区内新注册和增资的企业或机构。2,引进外资(1)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方向的制造业项目,当年实缴外资500万美元以上(含),每100万美元给予2万元人民币奖励。(2)世界500强投资制造业项目,当年实缴外资IOOO万美元以上(含),每100万美元给予4万元人民币奖励。3.引进内资(1)大型央企、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投资制造业项目,当年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2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当年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含)的,按实缴注册资本6%。给予奖励。(2)独角兽企业投资制造业项目,当年实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5

3、%。给予奖励;当年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的,按实缴注册资本6%。给予奖励。(3)瞪羚企业投资制造业项目,当年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5%。给予奖励;当年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的,按实缴注册资本6%。给予奖励。(4)其他企业投资制造业项目,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2亿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3%。奖励;2亿元以上(含)的,按实缴注册资本4%。奖励。4.上述奖励按就高原则兑现,不重复享受。第三章支持产业联动发展第四条采购区内制造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年累计采购额达IoOO万元以上的,给予采购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购买区内其他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用于生

4、产,年累计达到IOoO万元以上、开票销售收入同比正增长的,给予买方企业当年购买总额的2%奖励,全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第五条鼓励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技术、品牌、专利、营销网络等跨国并购,对外承包工程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1从事国际产能合作的境外投资,当年实际投资额超过IOO万美元的,总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每家企业奖励金额,按照其实际投资额大小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予以分配。2 .以新设或并购方式开展技术研发投资合作、国际化营销网络和国际知名品牌创建合作等境外投资,当年实际投资额超过100万美元的,总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奖励金额,按照

5、其实际投资额大小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予以分配。3 .已开工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根据当年项目合同执行额分档给予奖励。合同执行额500万美元(含)至IoOO万美元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合同执行额1000万美元(含)至2000万美元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合同执行额2000万美元以上(含)的,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当年有多个项目实施的,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如有多个企业符合条件,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第四章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第六条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给予资源要素配置优先支持。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地需求,优先支持A类企业对落后淘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优先保

6、障A类企业能源(水电气)需求;优先支持A类企业引进高端人才,重点列入区人才引进计划项目;优先支持A类企业申报各类工业项目及项目核准备案;重点保障A类企业信贷需求,优先支持使用政府转贷资金。第七条企业实施节能改造、主要污染物减排、循环经济以及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市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节能改造、主要污染物减排、循环经济以及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且设备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按设备投资额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第八条获得工信部绿色制造项目的企业,给予IOO万元奖励;列入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名单、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和绿色设计产品、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的企业,分

7、类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1获得工信部绿色制造项目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2 .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名单、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3 .列入省级绿色工厂名单、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4,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第五章支持企业开拓创新第九条企业在研发中开展“技术悬赏”达到标准的,给予最高IOO万元奖励。企业在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技联在线”()上悬赏发布技术需求,高校院所、技术团队在线“揭榜”,并达成实质性合作的,按照项目实际支付费用的20%给予

8、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第十条实施规上企业“专利灭零”行动,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创新活动的,给予创新券和技术合同登记奖励。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I(X)O万元奖励。1规模以上企业获得首件专利,给予申请费用100%补助。4 .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平台、科技中介机构等资源,推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的技术引进方,按实际创新费用5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10万元。5 .提供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四类合同的技术输出方,按成交额5%。给予奖励,最高10万元。列入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库名单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6 .牵头承担八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或承担国家

9、攻关项目,经南京市认定,按照企业研发总投入的15%、最高1000万元给予支持。第十一条创建市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入选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市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奖励。1 .新认定、新落户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新认定、新落户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企业新建省级院士工作站,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建高端研发机构、海外研发机构和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或海外协同

10、创新中心(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国际产业合作园区的,分别最高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2 .入选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市创新型企业50强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连续两年对其新增贷款按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贴息总额最高100万元。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3 .引进市外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第十二条新落户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和补贴;引进区外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场地租金减免。1新型研发机构完成注册验资后,拨付至少IOO万元启动经费;其余运营经费根据共建协议与年度绩效考核,分3-5年拨付。

11、2 .根据新型研发机构实际需求和合同约定,提供不少于IOOO平方米、免5年租金的工作场所和限额内研发设备免费使用。3 .引进区外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按照对地方贡献额度,给予最高30万元的场地租金减免。第十三条创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经认定的各类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和创新产品,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1鼓励区内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成功后分别给予3000万元、IoOO万元奖励。4 .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5 .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

12、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6 .新认定的省重点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市创新产品,分别给予每个产品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7 .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参加南京市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为优良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8 .面向八大产业链发展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参加南京市年度服务绩效评估,根据年度服务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第六章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第十四条鼓励企业推进两化融合发展,建设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等,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1 .创成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IOo万元奖励;首次列入省级以上智能工厂建设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创成省级智能车间的企业,

13、给予30万元奖励。2 .创成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创成国家两化融合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创成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3 .通过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的企业,五星级奖励15万元、四星级奖励10万元、三星级奖励5万元,晋级予以差额补助。第十五条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1 .对在工业互联网、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创建中优先引入5G技术和产品(含软件),且相关投入超过IOO万元(含税)的应用示范项目,最高按企业采购5G技术和产品(含软件)金额(不含税)的20%给予补助,最

14、高200万元,对围绕八大产业链需求的省级以上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2 .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给予80万元的奖励。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给予50万元的奖励。获评市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优秀服务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获评市级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给予10万元奖励。3 .企业实施内网改造、工业互联网进车间、融入行业互联网平台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第十六条鼓励软件产业发展,对新引进、新认定的软件企业和产品以及首购软件产品,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1

15、对于新引进的重点软件企业、重大智能装备生产项目以及入选中国工业互联网五十佳榜单、国家级行业性和双跨类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落地企业正式运营后第1年至第3年,每年按照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奖励,最高50%。2 .首次通过评估的软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首次取得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每件产品给予5千元奖励;首次取得适用于制造业软件著作权,每件给予2千元奖励;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软件企业和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奖励。3 .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我区数字经济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入选

16、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指导目录且采购费用达IOO万元(含)以上的本区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第十七条数字经济特色园区建设、优秀数字化转型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1对获评工信部、江苏省、南京市各类数字经济产业园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20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数字化转型优秀企业。每年评选10家数字化转型优秀创新企业每家奖励30至50万元。第七章支持企业扩大规模第十八条实施控制设备自动化或“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最高IoOO万元奖励。对实施控制设备自动化或“机器换人”的技术改造项目,继续执行南京市普惠性奖补政策,当年设备投入达到200万元以上(含),享受市级奖补;投资额在100万以上(含),享受区级政策,按设备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