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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鼎市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编制单位:福鼎市店下镇人民政府版本号:2023年(01版)实施日期:目录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2. 1法律、法规和规章11.3. 2技术规范21.4. 3相关方案、文件31.3 适用范围41.4 工作原则61.5 应急方案关系说明7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8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82.2组织机构与职责92. 2.1应急指挥部职责92.2.2协调办公室职责102.2.3专项工作组职责103应急响应133. 1信息收集和研判153. 1.1信息收集153. 1.2信息研判与会商153.2预警163. 2.1预警分级163.
2、 2.2预警的启动条件163. 2.3发布预警和预警级别调整173. 2.4预警措施174. 2.5预警解除193.3响应分级193. 3.2I级响应194. 3.3I1级响应213.4信息报告与通报213.4.1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223.4.2信息通报程序223.4.3信息报告和通报内容233.5事态研判243.6应急监测243.6.1开展应急监测程序253.6.2制定应急监测方案253.7污染源排查与处置293.7.1明确排查对象293.7.2切断污染源303. 8应急处置313.8. 1制定现场处置方案313.9. 2供水安全保障323. 9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334. 10舆情监测与
3、信息发布343. 11响应终止344后期工作354. 1后期防控354. 2事件调查354. 3损害评估365. 4善后处置365应急保摩376. 1通讯与信息保障375.2应急队伍保障375. 3应急资源保障386. 4资金保障385.5其它保障386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7. 1名称术语387.2 方案解释权属417.3 方案演练和修订416.3.1方案演练416.3.2方案管理与修订426.4方案实施日期427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福鼎市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43附件2:福鼎市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控54附件3:店下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
4、机构组成部门联系方式58附件4:标准化格式文本62附件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68附件6:常见化学品引发水污染事故的简要处置方法69附件7:福鼎市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响应专章72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店下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为规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各项工作提供指导,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应急指挥体系,最大程度她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用水、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店下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1.2 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I日起施行);(2)中华人
5、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I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3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施行);(6)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3月31日起施行);(7)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8)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施行);(Io)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正);(1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6、);(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6月5日起施行);(1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部令第17号);(14)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1.2.2 技术规范(1)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193号);(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3)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1号);(4)环境应急物资调查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917号);(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
7、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T773-2015);(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8)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O1.2.3 相关方案、文件(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12月29日修订);(2)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闽政办2015102号)(2015年7月12日起施行);(3)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1月起施行);(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办201796号),2017年4月28日;(5)福鼎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
8、5年修订;(6)宁德市福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福鼎市店下镇菰北村龟墩水库水源保护范围及汇水区域范围内,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水污染事故,影响居民用水、饮水安全,对本她区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威胁,有社会影响的水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表1.37水源地保护范围基本情况表水源地名称保护区级别保护区范围面积(km2)类型水质监测服务人口取水口坐标福鼎市店下镇菰北村龟墩水库水源保护范围保护范围福鼎市店下镇菰北村龟墩水库水域及其沿岸外延3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0.147湖库、坑塘型I1148001201955.281270753.1481.4 工作原则店下镇人民
9、政府在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上下联动。(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建立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事发地政府和受事件影响的行政区域政府在第一时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先期处置,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及时上报情况。(4)分类管理,科学处置。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等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实
10、施应急处置,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相适应。(5)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发挥现有专业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6)资源共享,保障有力。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危险化学品资料、应急物资、典型案例等信息库,做好队伍、经费、装备、通讯、交通、运输及技术保障。1.5 应急方案关系说明宁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上级方案。在方案制定时,福鼎市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在原则上要符合上述预案的总体要求,在执行中,下级预案要服从上级预案的需要。图17应急预案关系
11、图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为能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实现控制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所带来的损失,按照“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当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能尽快的采取有效的措施,第一时间投入紧急事故的处理,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在店下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办公室、应急专家组和专项工作组,其中专项工作组再次细分为应急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详见图27。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善
12、后处置组图27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2.2组织机构与职责221应急指挥部职责应急指挥部为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指挥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入应急状态时,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指挥与控制等任务。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总指挥:镇长副总指挥:统战委员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武装部、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办、水利站、安全生产力、道安办、村建所、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委会。根据水源地受污染事态的发展情况,决定启动预警程序,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咨询有关专家并提出现
13、场应急行动方案和措施,统一指挥水源地污染处置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水源地污染处置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有关信息的发布;协调解决处置中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车辆、船只等应急保障资源;配合上一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援行动,并协调现场应急工作。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替代总指挥职责。2.2.2 协调办公室职责水源地协调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方案的编制、审查、修订,指挥、调度、协调、督查、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水源保护地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会议、传达应急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工作信息,向应急小组通报工作情况;负责通知地表水源保护地受污染情
14、况,并负责上报上一级部门关于水源地受污染情况;咨询有关专家对水源地污染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制订应急措施,提出控制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负责应急物资库的建设,应急物资的采购、保管及补充、应急演练等工作。2.2.3 专项工作组职责2.2.4 应急处置组(1)由店下镇人民政府牵头,镇水利站负责人任组长,卫生院、派出所、林业站、自然资源所、武装部、生态环境办等相关部门及各村委会组成,并视情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的部门。(2)职责:在饮用水源地发生污染事件时,应急处置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对事故现场予以有效控制,防止事故扩大。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污染事故调查监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应急监测方案,迅速向福鼎市环境监测站或第三方监测机构求助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工作,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数据;判明污染物性质和危害范围,建议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控制事故排放的污染源,消除或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对事故危害予以有效控制。组长负责现场相关单位的协调,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处置、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22.3,2应急保障组(1)由店下镇人民政府牵头,镇党政办主任任组长,水利站、卫生院、派出所、自然资源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及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