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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X年X月X日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的规范管理,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定学生外出活动管理规定如下:一、学生个人外出管理1、学生非法定节假日离开学校,当天不能返回者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并明确在外期间安全责任自负,由班主任批准。2、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两天以内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批准。3、学习期间
2、请假期限在3-7天(含双休日、节假日)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处批准。4、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7天以上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批准,报校长室。5、学生在校外参加学习、实习、竞赛、调查等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其间如需请假返校、回家或到其他地区活动者,学校可授权带队老师批准,准备权限为3天。6、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造成人身损害,后果自负。7、学生请病假需附医院证明。二、学生集体外出管理1、专业、班级安排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务必向学生处主任书面说明活动目的,人数、时间、地点、活动计划、可预见范围内安全措施与承担人姓名,明确带队老师,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才能举行。2、学校安排
3、学生参加校外举办的重大活动,竞赛等,由学校安排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与相关证明,注明参加活动学生人数、活动时间、地点、可预见范围内的安全措施与承担人,明确带队老师,报学生处批准后,才能举行。活动与上课时间冲突者,由学生安排单位提出书面请假申请与相关证明,报教务处经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安排者承担通知教务主任,转告任课老师。3、所有安排学生集体活动的系、班级或部门,务必安排安全的交通工具、活动场地及食品等。4、学生集体活动的安排者务必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文明教育。5、禁止教员工、学生个人或学生安排擅自安排同学外出旅游;6、禁止教员工、学生个人或学生安排招聘或为外单位招聘同学外出,从事推销、礼仪等商业活动;7、凡无视学校纪律,私自安排学生外出活动的教员工、学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安排者的责任,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有安排者承担;8、禁止个人、团结、部门盗用学校名义私登广告、张贴海报、摆摊设点等形式安排学生外出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三、以上审批手续文件均由学生处留存备查。四、本规定由学生处承担解释。某某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