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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报批稿)建设单位: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1月目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综合说明表III第一章总则I1.1 项目来源及建设必要性11.2 论证目的21.3 论证原则及依据31.4 论证范围61.5 论证规模71.6 论证工作程序71.7 论证的主要内容91.8 论证水平年9第二章项目概况112.1 项目基本情况I12.2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142.3 项目所在区域概况162.4 污水特性192.5 排水现状192.6 规划废水排放量192.7 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19第三章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及水域纳污能力核算223.1 水功能区
2、保护水质管理目标与要求223.2 水域纳污能力规程223.3 水域纳污能力的计算方式233.4 各数据及计算参数的确定253.5 水域纳污能力核算结果26第四章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水域)水质现状及纳污状况284.1 水功能区(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284.2 水功能区(水域)水质现状评价28第五章对受纳水体的水功能影响分析325.1 影响范围325.2 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分析375.3 对水生态影响的分析375.4 对地下水影响的分析385.5 对河流水温的影响分析395.6 对第三者影响的分析395.6.1 对农田灌溉用水的影响39第六章风险分析及防治措施406.1 风险分析40
3、6.2 风险防范措施416.3 事故应急措施426.4 应急监测456.5 建立事故性排放的报告制度466.6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46第七章保护措施477.1 加强工程运行管理477.2 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477.3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477.4 开展排污口设置竣工验收477.5 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487.6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管理487.7 对水质的保护措施497.8 对水生态的保护措施50第八章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性、合理性分析518.1 污水处理厂废水518.2 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性分析论证518.3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52第九章论证结论与建议589.1 论证结论589.2 建议
4、59附件:9.3 :委托书附件2:环评批复附件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件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5:纳污水体水域功能证明材料附件6:专家评审意见及签到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及排污口论证范围示意图附图2: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污水管网布置示意图(纳污范围图)附图4:地表水监测布点图附图5:区域水系图附图6:水功能区划图附图7:排水路径图附图8:现场照片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综合说明表一、工程概况建设项目名称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项目建设地点衡阳市镇仁义村坐标:E112o40,23.22N26o17,45.6I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建设规模近期设计规模4OOm3d项
5、目建设单位环保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委托单位环保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承担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论证范围以市政污水管网入河排污口(排入15m宽农灌渠处)上游500m为起点,0.5m宽农灌渠约0.3km后进入6.0m宽无名河流,约2.6km后汇入舂陵水,汇入舂陵水处下游约5km处为终点(全长约8.4km)二、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入河排污口位置坐标:东经112。40,23.76,北纬261747.75排水水质标准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H中一级A排放4世(GB18918-2002)水准PHCODBOD5NH3-NTPTNSS6950105(8)0.51510入河排污口类型生活污水入河排
6、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入河排污口性质新建入河排污口排污量400m3d三、建设项目退水情况最大退水量(m3s)0.0046污水污染物种类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TP、TN、SS退水地点水功能区名称未划定水功能区退水地点水质管理目标V类四、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措施(1)污水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口设置流量在线监测设备。(2)严格执行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各项应急措施。非工程措施(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坚持依法排污,定期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2)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落
7、实环境保护措施。第一章总则11项目来源及建设必要性111项目来源近年来,随着耒阳市各个乡镇的发展,其道路、住宅、商贸、经济等发展很快,与其他设施相比,市政排水设施却处于较落后位置。目前各个乡镇现有的排水管网、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均难以满足镇区的污水处理要求,限制了乡镇的快速建设。建设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对于解决各乡镇区广大群众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完善镇区内基础设施布局,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城镇建设、供排水先行”,合理建设供排水工程是城镇经济发展的前提,是保障人民日常生活的基本设施,是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的重要条件,是城镇发展的战略问题,只有在供排水得到保障的
8、前提下,才能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建设能有效改善乡镇投资环境,有利于吸引投资商来耒阳市乡镇投资置业,增加就业人数,有力地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及当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近年来,镇镇区的建设发展迅速,但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仁义镇缺乏必要的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不仅影响了城镇整体环境及周边地表水体的水环境质量,还给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带来严重影响,直接危害居民身体健康,最终导致县域内水环境质量下降,严重影响水系周边的灌溉以及饮用水水源水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全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
9、点内容,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9年起用三年时间加快补齐县以上城市(含县城)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用四年时间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湘建村2019230号),推进全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央农办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2019-2023年)和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3年)等文件精神,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
10、平、人口集中度、地势地貌、污水排水去向、污染程度和水环境功能等实际情况,科学选取治理技术和模式,针对乡镇中心集镇区等人口比较集中的农村区域,优先考虑规划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耒阳市委市政府从提高水体水质、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城镇基础配套设施,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构建和谐的“两型社会”等方面进行全局统筹,启动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本项目作为环境公共服务产品,民生工程,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能力,有利于生态文明及和谐社会的建立。尽快建设镇污水处理工程已成为摆在镇人民面前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亦是镇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后,排入镇内河流的污染
11、物将会减少,将会改善区域内地表水水质。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仁义镇的人居环境,同时对耒阳市境内的水生态环境将有极大的保护促进作用,届时整个耒阳市的生态环境将会有质的提升。镇污水处理厂位于镇仁义村,本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占地面积2163.78m2,构(建)筑占地面积190.6m2,近期污水处理规模为400m3d.为严格执行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7号),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排水要求,环保有限公司委托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1.1.2项目建设必要性发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对环境保护尤为看重。随着仁义镇内基
12、础设施逐步完善,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城市污水量将会有显著增加,若不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必将加剧镇区内部及周边水体的污染,造成水环境持续恶化,不仅会给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危害,而且会对城市景观和城市的创建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仁义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符合镇区发展规划,同时能够全面有效的收纳镇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能够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有利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保护治理水质资源有着重要意义。1.2论证目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专题论证直接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许可制定服务,是深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要求
13、,是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审批科学化、合理化的技术保障。开展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目的在于分析入河排污口有关信息,在满足水功能区(或水域)保护要求的前提下,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和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并分析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根据纳污能力、排污总量控制、水生态保护等要求,针对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水资源保护措施,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入河排污口以及建设单位合理设置入河排污口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生活、生态用水安全。1.3论证原则及依据1.3.1 论证原则(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和规定。(2)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14、规程。(3)符合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等专业规划。(4)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1.3.2 论证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7月2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11月13日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4年3月1日实施);(
15、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10)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H)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5号令,2017年12月22日修正);(12)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水利部水资源200引233号);(1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第641号令,2014.年1月1日实施);(14)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15)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6日修正);(16)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水资源2017101号),2017年4月1日实施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