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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基础知识考点特训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1、单选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A:殴打行为B:诽谤行为C:诬告陷害行为D:贪污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
2、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选A02、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3、单选题下列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A:武大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慎重访B:刘二见胡同里有一人强暴妇女,于是拿砖头将其打昏,事后鉴定为重伤C:张三15岁,盗窃珠宝店财物价值2
3、0余万元D:李四精神病发作砍死其父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A项当选。B项属于正当防卫。C项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故张三不应负刑事责任。D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4、多选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A:犯罪客体不伺B:犯罪目的不同C:犯罪手段不同D:犯罪结果不同参考答案:ACD本题解释:【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
4、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3)犯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定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o5、单选题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A:从新原则B:从旧原
5、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6、单选题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决并处罚金5000元,小张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对小张并处罚金的执行机关是oA:一审法院B:二审法院C:监狱D:公安机关参考答
6、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注意执行权的划分,罚金、没收财产和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监狱对有期徒刑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有执行权,公安机关对管制、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有执行权。因此C、D错误。注意无论在刑事还是在民事程序中,一般都由一审法院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由上级法院执行。A正确,B错误。7、单选题一般来说,以下犯罪行为不属于腐败犯罪表现的是A:遗弃罪B:权钱交易犯罪C:滥用职权罪D:以权谋私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0解析: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
7、权利罪中的一个罪名,应选。8、单选题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A:箭IJB:拘役C:刑事拘留D:有期徒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9、单选题纪某因为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恳求,帮助朋友贩卖了30克毒品。纪某的行为A:属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B:屈于毒品犯罪的惯犯,应当从重处罚C: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D:定贩卖毒
8、品罪,加重处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毒品再犯制度。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这是刑法关于毒品再犯制度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本题中,纪某因运输毒品罪被判过刑之后,又犯贩卖毒品罪,构成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o10、单选题关于量刑情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0:从重处罚是指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B: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C:从重处罚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D:减轻处罚也可以判处法定最低刑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本题考查的是对从重、减轻处罚
9、的理解。命题人选择几个考生容易发生误解的地方进行考查。本题对正确理解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是有价值的。对于从重处罚,首先要掌握的是:它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从重、从轻都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加重、减轻都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外判处刑罚。基于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并无加重处罚的规定。其次.从重处罚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并不一定是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因为每个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所犯罪行的具体情节千差万别,对有些人的犯罪可能必须判处中线以上的刑罚才算“从重处罚”,对有些人在中线以下判处可能就是“从重处罚”了。既然在“从重处罚”时还可能在中线以下判处刑罚,从重处罚当然不一
10、定判处法定最高刑了。所以,选项C正确。减轻处罚一定要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而且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法定最低刑是从轻处罚的底线。如何正确量刑已经成为高频考点。大家要掌握从重、从轻、加重、减轻如何适用。尤其要改变一个错误观念:从轻、从重量刑一定要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从轻、从重可以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也可以在中线以下判处,关键看行为人本身的犯罪严重程度。刑法第62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
11、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请注意这里的“以下”是不含本数的。即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只能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IK单选题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D:累犯不适用缓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应当”。B错误。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
12、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o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13、。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13、单选题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3年B: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依据刑法第38条和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所以A、B选项的内容本身是正确的。根据刑法
14、第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所以C选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以D选项不选。14、多选题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C:李弟不构成犯罪D:李弟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C本题解释:【答案】BC0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
15、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15周岁,对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李某与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李弟不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o15、多选题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疝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贲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贲任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答案】AD。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