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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内通知发布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I发布时间:2023-12-9关于做好2023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校各单位:为做好我校2023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现根据扬州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扬大学工(2018)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以“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贝1有序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二、岗位设置(一)各单位
2、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把勤工助学与素质拓展、能力培养和专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拓宽勤工助学岗位范围,在劳务型勤工助学基础上,倡导增设管理型、技能型岗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到学校事务管理、教学科研活动中,切实提升学生的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二)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考虑工作人员不足的岗位。设置固定岗的单位,要相应控制其他形式用工,避免人力资源浪费。有关单位涉及财务、保密、学生成绩和学籍等管理工作,不宜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公益活动、专业劳动、毕业实习等属于正常教学环节(三)学校以用满10个月、每月满工作量40小时计为1个固定岗,岗位需求人数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学生流动特点确
3、定。各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多向管理型、技能型岗位倾斜。所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需注明岗位类型、工作内容、岗位数量等,并将所需岗位数折合成固定岗位数。设岗较多的单位应明确1名负责人分管勤工助学工作。三、岗位管理(一)设岗单位按照“平等竞争,双向选择”的原则招聘勤工助学学生。根据省资助中心相关考核要求,招聘对象原则上应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即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并获得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二)设岗单位应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和月度考核,并指导学生统筹安排好学习和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不参加培训的,不予安排上岗。原则上一个学
4、生只安排一个固定岗位。(三)设岗单位应做好勤工助学日常签到登记管理,做好材料存档备查。每月据实按时上报勤工助学工资,对于超时、补报、漏报、合并发放等异常情况,将电询或核减相关岗位。(四)学校每年将开展勤工助学“优秀指导老师”和“实践之星”评选,鼓励更多育人力量参与到资助育人工作当中,引导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到实践锻炼当中。四、岗位内容(一)劳务型岗位以学生协助公共服务为主,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保洁,图书资料整理等。(二)管理型岗位以学生协助参与事务性管理工作为主,如协助老师参与行政管理、实验室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三)技能型岗位以学生发挥专业技能为主,如参与协助准备本科教学实
5、验、参与教师科研团队、完成基础性研究工作等。五、岗位申请(一)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午17:OOo(二)申请方式有设岗需要的单位请登陆“e飞扬”系统(http:ZhXg.yzu.edu.Cn),完成2023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申报岗位经人力资源处审批后,方可在系统中进行岗位发布,招聘学生。(三)承诺有设岗需要的单位系统提交岗位申请的同时,同步完善扬州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承诺书(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并发至邮箱:qgzxo承诺书将作为岗位审批必备条件。六、其他(一)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除外)。(二)各用工部门每月10号前在“e飞扬”系统中对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工作表现考核和工资报送。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工资发放。(三)各用工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指导勤工助学工作,并加入工作qq群(813939695)。如有用工部门需要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或是定向发布勤工助学岗位,可在工作群交流。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87971872,学工处联系电话:87991332o人力资源处学工部(处)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