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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解决困难家庭、失能失智等居家老年人就餐、助洁、就医等养老服务需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切实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让全县老年人安享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美好生活。(二)工作原则。1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在不断夯实家庭养老责任基础上,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分担供养、照料方面的负担。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促进基本助老服务品质化升级。2,优
2、化整合,均衡配置。强化养老服务各相关领域体制改革政策配套衔接,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资源优化整合,促进基本养老服务投入向孤寡老人、失能失智及山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倾斜,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3.突出公益,百姓有感。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满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的助餐、助洁、助医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可及、可享、可感的幸福养老图景。(S)主要目标。聚焦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群体最迫切需求,到2023年底,为全县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家门口幸福养老服务,让居家老年人生活上有保障、服务上有供给、健康上有支撑。二、服务对象及内容(一)助餐服务。通过“中央厨房
3、+村社助餐点+孝老助餐点+配送”、引导养老机构开放食堂、国有企业牵头办食堂为主,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共同参与,发展爱心助老食堂、农家乐参与助餐、农村邻里助餐、社会公益助餐等多元助餐服务为补充的方式,解决有需求的老年人“吃假难”问题。2023年底,争取实现全县有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餐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协同单位: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县经信局、各乡镇街道)(二)助洁服务。在原有法定服务的基础上,另外为全县有需求的低保和低边的失能失智、高龄居家老年人,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总时长不少于5小时的家庭助洁服务,帮助解决居家养老环境“脏乱差”问题。(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协同单位:
4、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各乡镇街道)(S)助医服务。按照县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参考清单,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获得感的前提下,到2023年底,力争全县有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根据实际设计老年人签约服务包,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协同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对老年人养老服务措施有更优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大事大抓。将“助老三件事”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重要抓手,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做好统筹调度,定期会商研究,及时解决问题,
5、确保工作成效。(二)强化工作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研究并推动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解决。县财政局要全力做好资金保障,每年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业务指导、专业监管等工作。县人社局要积极开发养老服务领域公益性岗位。县政法委将助餐服务纳入网格管理,提高网格员补贴,确保送餐服务长效运行。县经信局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家政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助洁服务。(三)强化激励机制,实施监督考核。将“助老三件事”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比晾晒机制。建立健全服务满意度等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创新智慧监管手
6、段,将服务信息等数据纳入“孝眼”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主动做好“助老三件事”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相关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助老三件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办法自2023年5月X日起施行。附件:1县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行动实施方案2 .县居家养老助洁服务实施方案3 .县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附件1县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行动实施方案老年助餐服务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也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全县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助餐服务需求,根据市居
7、家养老服务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需求导向、政府主推、社会参与、数字赋能、持续运营”的思路,重点满足失能、失智、高龄等确实不具备做饭能力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兼顾满足其他老年人就餐的便利性、多样性。到2023年底,实现有需求的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二、服务对象(一)一类对象:60周岁及以上的特殊困难老年人。1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2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3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4 .残疾等级二级及以上和精神(智力)三、四级的老年人;5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6 .困难职工家庭中的老年人。(二)
8、二类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三)三类对象:6079周岁的其他老年人。三、服务方式老年人可通过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村社助餐点就餐(取餐)、送餐上门等方式获得助餐服务。其中,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老年食堂、养老机构开放食堂、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老年助餐点是指不具备膳食加工能力,主要作为配送中转和供居民区老年人集中用餐的场所。四、工作任务(一)合理布局助餐服务网点。结合全县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筛查情况和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行动,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全面摸排,合理规划,形成老年人居住分布图、老年人助餐需求图和助餐服务机构点位分布图。(二)大力发展服务供给方式。一
9、是开办老年食堂。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或村(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食堂。有条件的可建成中心食堂,辐射周边,为多个村(社)提供配送餐服务。二是国有企业牵头开办食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鼓励国有企业、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三是发挥养老机构食堂作用。各级公办养老机构要率先开放老年人助餐、配送餐服务功能,积极鼓励和引导民办养老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送餐服务。三是其他助餐服务方式。发展爱心助老食堂、农家乐参与助餐、农村邻里助餐、社会公益助餐等多元助餐服务方式,解决有需求的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三)建立健全助餐补助机制。落实老年助餐机构建设补助,实施分类就餐优惠补贴
10、和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贴、配送补贴政策,积极研究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助餐工作。各类补助标准由县民政局、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探索成立村(社)助餐基金,建立募捐常态化机制,保障长效运营。(四)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规范。一是强化标准引领。由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制定细化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协同推动助餐服务机构规范运行,对积极落实规范和标准的助餐服务机构,及时通过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统一平台。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全程数字化改革,充分运用“孝眼”养老服务系统,加强与“浙里康养”系统平台的对接,确保数据全链条、全过程可追溯、可归集,实现助餐服务一屏掌控、实时监管。三是统一监管。县民政局应及
11、时完善老年助餐机构信息统计,各乡镇(街道)主动公布老年助餐机构地址及监督电话,依法受理并处理有关举报和投诉,同时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老年助餐机构运营和服务监管。五、资金筹措和运营方式依法完善“政府补一点、村(社)贴一点、个人出一点、社会捐一点”的资金筹措模式,为老年食堂提供基本保障。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助餐、配送餐服务卫生安全的前提下,选择责任主体运营、国企运营或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等方式开展服务,实现可持续运营。六、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全面摸排。要以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筛查结果为依据,突出重点,对现有的助餐服务点、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等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形成老
12、年人居住分布图、老年人助餐需求图和助餐服务机构点位分布图,2023年5月份制定实施办法。(二)因地制宜,推进建设。县民政局要根据前期形成的三张图,因地制宜,通过开办老年食堂或中心食堂、开放养老机构食堂、吸引社会餐饮企业参与、邻里助餐等方式全面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扩面工作。2023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并组织对建成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进行验收,查漏补缺。(三)推陈出新,总结经验。2023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营业,实现助餐服务全覆盖。2023年9月底前,提炼特色亮点及工作经验,并强化后续监管,不断完善长效运营机制。附件2县居家养老助洁服务实施方案为高质量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贯
13、彻落实一*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在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低保和低边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提升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二、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居住在县域范围内且未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县户籍居家老年人;(二)有助洁服务需求的,低保和低边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三、服务内容在原有法定服务的基础上,另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总时长不少于5小时的家庭助洁服务。家庭助洁服务是指通过专业服务人员使用清洁设备和工具对居室
14、和物品进行清洁,使物体及表面达到清洁卫生状态的过程,包含但不限于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玻璃窗(门)清洁及衣物、床品洗涤。四、服务主体承接助洁服务的主体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企业、社会组织,并至少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服务:(一)在本行政区域内有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二)业务范围应包含社区养老服务或者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相关内容;(三)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期间,应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人员且具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五、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管(一)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县民政局要建立质量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指标、方法、程序和改进要求,以及具体的监管措施,采取抽单
15、、随机检查、意见征询等方式,重点对服务真实性、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监管。(二)完善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除涉及个人隐私、个人基本服务信息、政府保密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主动公开的信息外,由县民政局在相应渠道公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助洁服务相关信息,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三)完善服务咨询和投诉受理机制。县民政局要公布监督服务电话,受理相关咨询、投诉。六、经费保障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助洁服务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纳入当年年度预算。七、有关要求各乡镇(街道)、民政局要迅速排查辖区内低保低边中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的助洁服务需求,摸清底数,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服务内容、要求,2
16、023年5月启动实施助洁服务。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为全面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内涵,稳步扩大签约覆盖面,拓展个性化签约服务,让签约老人获得连续、综合、便捷、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全老龄健康服务和医疗卫生资源有效融合、医康养护相结合的全方位全周期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实现健康老龄化。二、工作目标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获得感的前提下,到2023年底,力争全县有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实现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