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某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某某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为认真做好我院各级各类岗位聘用工作,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现有人力资源的作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由区人社局、卫生局批复的本院按工种和职级所设置的系列岗位。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其中,管理岗位只设科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正高二至四级,副高五至七级,中级八至十级,初级十一级至十三级。工勤技能岗位设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和学徒工岗位。根据医院技术和管理特点,岗位体系也包括按需设置的院级领导、中
2、层负责人、班组长等各级兼职负责人岗位。兼职负责人岗位的聘用及管理执行其他有关规定。系列岗位首次聘任中院级领导执行“双肩挑”政策,不占职数指标。二、实施对象和原则。本办法的实施对象包括本院在册的在编人员、编外引进人员以及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聘任原则是:坚持在岗设方案批准职数内聘任的原则,坚持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和必须具备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能资兼顾、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竞聘上岗的原则。三、岗位聘任条件(一)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按照鄂办发20081号文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卫生厅制定的有关条件规定执
3、行。(二)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某市市管以上专家或“某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某市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大成就,业内公认,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3、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奉献,获得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4、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均合格的人员。(S)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
4、条件之一:1、某市市管专家或“某市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为促进全区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创造出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3、专业技术水平业内公认,市局管拔尖人才,在本专业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4、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均合格的人员。(四)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某区区、局管拔尖人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2、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奉献,获得区级及以
5、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3、在本行业取得较大成绩,业内公认,为促进全区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创造出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4、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均合格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五)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2、专业技术水平业内公认,是局管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4、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
6、上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均合格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六)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区卫生局及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并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2、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合格并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七)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是职称资格等级起点岗位,除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年度考核合格、继续教育达标、120轮转时间达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等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A)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必须具备岗位规定的基
7、本条件。工勤岗位的晋级聘用必须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九)其它条件医院在其他管理规定和管理过程中,对岗位聘用有如“一票否决”和延期聘用等要求的,从其规定。四、岗位聘任办法(一)资格准入。我院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技能人员实行资格准入管理,资格准入管理制度另行制定。(二)首次聘用。本方案实施时的岗位聘用为首次聘用。首次聘用按照区人社局的有关政策要求,实行在册在岗人员全员对应入轨。(三)常规聘用。在首次聘用后医院每年根据岗位职数调整和人员变动进行的岗位聘用为常规聘用。常规聘用每年分两批进行:一是新进人员从上班之日聘用,二是空余岗位新聘(晋级聘用)每年在12月份进行一次集中聘用。(四)竞聘上岗
8、。岗位聘用出现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数大于岗位职数时实行竞聘上岗。竞聘上岗采取百分制量化评价、择优聘用办法。百分制量化评价标准见附表按百分制量化评价标准计分后,若再出现分数相等时,由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按其它要素排名。申报职称评审当报名人数大于指标数时,需要用竞争性办法确定上报人员时,也采用上述计分办法筛选确定报名人员。(五)聘任程序新进人员进院工作时直接聘用。竞聘人员按下列程序进行:1、报名:医院公布聘用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需要专题选聘的岗位公布竞选方案。应聘人员提交书面申请报名。2、审核:人事科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必要时进行量化评价,向院办公会提交拟聘人员名单。3、公示:由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7天。4、报批: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报区卫生局、人社局核准认定,登记备案。5、聘用:依据人事行政部门认定通知书,医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已签定合同调整岗位的变更合同内容并书面签字。6、起薪:按有关政策规定,对被聘人员从聘用的下月起办理工资审批手续,兑现岗位工资。五、考核与管理我院所有系列岗位统一归口人事科管理,严禁先用后聘,无岗超岗用人和空岗领薪。医院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必要时还可以增加聘期考核。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待聘(待岗)和恢复上岗,执行医院有关管理规定。六、本规定从20某某年某月某日起执行,由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院办公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