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消安(2023)3号)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消安(2023)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
2、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和我县火灾特点,把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作为重点,在前期工作和现有标准基础上,集中排查、突出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二、治理重点和整改要求排查治理范围: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的村(居)民自建房,以及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居民小区、村(居)民自建房为员工租用的集体宿舍。重点治理下
3、列9种情形:(-)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整体搭建或作为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二)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整改要求: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将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实体墙、防火门等进行完全分隔,居住区域至少设置1部独立的疏散楼梯)(三)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整改要求:按要求设置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四)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
4、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整改要求:将楼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全部移至室外)(五)电动自行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室内房间未设置有效防火分隔或者与建筑外墙、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整改要求:安全设置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并按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六)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防盗网或开设易于开启的逃生窗口,拆除疏散走道铁栅栏,广告牌设置不应遮挡外窗开启部分)(七)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整改要求:立即搬离设置在租住自建房中不符合要求的冷库)
5、(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整改要求:立即搬离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中设置的居住场所)(九)在居民小区、村(居)民自建房为员工租用的集体宿舍存在上述情形的。(整改要求:对照上述整改要求落实)三、工作措施(一)全面排查检查。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房屋登记、人口管理、综合治理等信息平台内的排查登记台账,组织基层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掌握场所地址、建筑层数及面积、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基础信息、,填写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住宿人员在3人及以上的,由当地乡镇(街道)和消防
6、安全服务中心逐一核查检查,对存在9类重点情形和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以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等问题的,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备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培训指导,汇总台账资料。(二)落实闭环整治。县有关部门要按照“9类治理重点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的原则,对照排查工作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整改销案。对存在问题不属于9类重点问题的,由村(居)委会组织整改。对存在9类重点情形的自建房,由乡镇(街道)组织整改。对住宿30人及以上,且存在9类重点
7、情形的自建房,由县政府组织整改。对自建房在生产、经营、租住活动中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由各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指导整改。对达到整改要求的,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予以销案归档,并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三)开展靶向宣传。针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火灾风险特点,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组织基层力量进村入户、上门提醒,广泛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结合排查整改情况和典型火灾案例,加强消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
8、以案明责、以案为戒。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群众举报投诉和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四)推广技防措施。结合电子政务、智慧乡村服务等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依托现有平台或组织创新研发,探索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的动态监测、预警提示、智能分析和精准防范。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火灾探测器、自动灭火系统,推进建设、升级改造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积极应用“电子巡更”“视频监控”等技术,以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赋能升级。(五)建强应急力量。各部门按照省、市两级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部署,全力推进乡镇(街道)消防“一队一中心”
9、建设。推动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人员30人以下的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解决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站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四、工作步骤综合治理从3月起至9月底,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5日前)。县政府通过印发文件、发布通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全面发动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物业、网格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综合治理。(二)全面培
10、训阶段(2023年4月10日前)。县消防救援大队因地制宜地对参与排查治理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指导,详细讲解范围重点、风险识别、治理方法等,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排查整改阶段(2023年4月11日至8月底)。组织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梳理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完成综合治理总结。同时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和员工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职责分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此次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统筹联动,明确
11、各方职责任务,研究解决资金来源、政策保障等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实时关注社会舆情,防止负面炒作,确保工作有序稳定开展。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且9类治理重点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督办整改。县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房屋登记、人口管理、综合治理等信息系统平台内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数据进行整合梳理,下发各乡镇(街道)进行排查,定期对当地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通报调度;组织督促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且存在9类治理重点的自建房进行整改;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指导生产、经营、租住活动中涉及相关行业领域的自建房进行整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建立完善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制定整治工作具体措施和计划,整合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各类基层执法力量开展安全隐患巡查检查;编制完善村庄规划设计,加强建房审批及施工监管,对违法违规建房进行制止和查处。指导村(居)委会对9类治理重点以外的隐患问题组织整改;对存在9类治理重点问题的自建房和员工集体宿舍,由乡镇(街道)组织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研究细化排查标准,依法依规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协调本级相关部门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对参与排查治理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指导;汇总各级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针对辖区自建房火灾风险特点,修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实地调研,强化业务指导和联勤联动,提高专业救援
13、能力。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当地公安派出所加强村民自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摸排,配合当地开展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乡镇(街道)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出租人违反原设计房间最小出租单位出租住房的查处;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居民小区内的群租房进行排查摸底;研究完善村民自建出租房屋租赁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出租楼层、居住人数、安全条件、物防技防设施配备等标准。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将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消防道路水源、消防队站建设纳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县教体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内生
14、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综合治理工作。六、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此次综合治理工作既是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政府和市政府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治理成效的有力抓手,对有效防范“小火亡人”和重大火灾风险有着极端重要的作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防范化解冲击消防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成立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发动、指挥调度、情况通报、督导交办,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二)加强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和任务
15、分工,加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许可审批、房屋登记、基础建设、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牵头部门和协助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强化追责问效。县政府将此次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隐患查改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或推进力度不大的,要采取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等手段督促推进。对发生较大及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纪依规严肃追责。(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将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提升本质消防安全。要全面落实加强基层消防力量部署,细化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机构、机制、平台,巩固整治成果,推广经验做法,防止问题隐患反弹。(五)抓好信息报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度。4月起每月13日、28日报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