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考点强化练习《民法》2023年版_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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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素质考点强化练习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练习:1、多选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注册商标类型的是A:商品商标B:服务商标C:证明商标D:集体商标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

2、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由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的类型,故答案为ABCDo2、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

3、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o3、单选题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只适用于O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戊权D:抗辩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从民法通则第137、13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4、多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B: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

4、即转移给买受人C: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D: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B项缺少限定条件。根据第141条第1款规定:“出卖人应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

5、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根据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可知D项错误。5、单选题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A:代位权B:撤销权C:解除权D:终止权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6、,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6、单选题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方某应当负全部贡任B: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C: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D: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这属于一起典型的动物伤人的特殊侵权案例。特殊侵权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不在考虑之列。根据该

7、条之规定,侵权人的唯一免责事由只能是其能证明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后果的才予以免责,本案显然不符合免责条件。故方某应负全责,而童某的父亲在本案中无须承担监护不力的后果。故正确答案为Ao7、判断题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参考答案:正确本题解释:参考答案:正确8、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A: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B本

8、题解释:【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o9、多选题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A:属于法定之债B:属于意定之债C:属于诺成合同D:具有相对性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答案】BCD0解析:(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

9、(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10、单选题甲欠乙IOOO万元,丙为保证人,丁以楼房抵押。甲到期不能清偿,而乙明确表示放弃对丁的抵押权。后法庭查明,丁之楼房,现价为600万元。问:丙之保证责任是多少?A:500万元B:400万元C:IOOO万元D:200万元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

10、的解释第123条规定:“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本题中是第三人提供的物保,所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第1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也即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人保的效力是同等的。在这个前提下,如果债权人放弃了第三人的物保,物保的价值超过

11、了担保债权的一半,则保证人仍然需要在剩余一半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为500万,如果没有超过一半则只在担保物的价值以外承担保证责任。11、多选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C: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D: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ADo12、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按照合同和其他合法方法取得财产的,其财产所有权什么时候开始转移?A:从合同签订时B:从双方当事人认可时C:从财产交付时D:从一方交钱时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

12、:C解析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题应选Co13、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_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B: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D:甲在乙处定作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14、多选题下列有关著作权归属的说

13、法,正确的是0A:著作权都属于作者B:改编、翻译、注释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人享有C: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D: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BCD解析著作权法第11夺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故A项错误;该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故B项正确。该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故C项正确。该法第15条第1款规

14、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故D项正确。15多选题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A:蓝天幼儿园B:某公司的分支机构C:某国有企业D: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参考答案:CD本题解释:CD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故排除AsBo本题正确答案为CDo16、多选题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

15、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维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维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答案】BCDo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CDo17、单选题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B:如果该小偷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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