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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碳”目标下乡村生态合作治理的机制与逻辑一、引言乡村生态治理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不仅关乎乡村生态振兴,而且深刻影响美丽中国建设全局。与此同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诉求不断提高,经济与环境互促互进、高质量发展成为必然要求。推进“双碳”工作正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迫切需要”。在此背景下,“双碳”目标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对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进一步制定了“十大行动”,强调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但是长期以来,农民的生产旧习常常与发展生态低碳农业相悖。非干预条件下,农民普遍采取焚烧手
2、段处置秸秆,是绿色发展的“排碳者”,对农业碳达峰带来挑战。而且,生态治理长期以地方政府为主,这导致农民默认政府是“双碳”治理的主要责任主体,绿色低碳意识淡薄、参与的积极性较低。“双碳”目标为了人民,人民是碳减排的受益者,亦是碳的生产者和参与者。由此,如何推动公众履行生态责任成为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双碳”系统的整体性、碳排放源的分散性以及农户生态认知的差异性决定了必须要处理好国家集中治理和社会微观行动的关系。那么,如何有效地将政府和农户统一到碳减排行动中呢?促成有机合作的作用机制又是什么?基于此,本文对XX省X镇秸秆合治案例进行研究,深描乡村生态合作治理达成的内在逻辑,从而为实现“双碳”目标提
3、供价值启示。二、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双碳”目标的提出是基于应对环境问题的现实需要。借鉴现代环境治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思路与经验,“双碳”治理的基本立场不仅要在低碳零碳技术上有所突破,还要建立多元主体协同的治理模式,涉及主体协同、区域协调、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等治理要素。因此,多元主体合作是“双碳”治理的最优选择。合作治理以治理理论为基础,是一个多维度的分析概念。置于生态环境语境下,乡村生态合作治理指政府、企业、农户及各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乡村生态治理,构建一个有机平衡的动态系统应对环境恶化问题,从而实现乡村清洁美丽、绿色发展的目标。而关于这一研究命题,学者们从不同层面进行了探讨。第一,以
4、合作背景为理论适用的宏观阐释。其研究出发点在于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侧面,而多元主体合作治理是生态宜居建设的基础。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实现农村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面对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治理水平提升等挑战。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或形成城乡生态治理共同体不失为一条路径。这些研究多是在制度背景下讨论乡村生态合作治理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第二,以合作类型为研究对象的中观实践。生态环境是由气候、土壤、水域等自然资源构成的公共产品,呈现出外部性、整体性、协同性、循环性特征。这涉及不同类型的环境治理模式,如水域治理、农地面源污染治理、生活
5、治理等适用于不同合作机制。其中,大量研究集中于“参与式治理”,旨在建立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协商和伙伴关系。而合作治理的治理结构决定其合作类型,具体包含以下几类:一是竞争性合作关系。源于多中心治理理论,强调多个决策中心通过合理划分责任界限,合力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二是共生性合作,主张主体多元、交互作用、共同治理、互惠互进的共生型治理是农村环境治理创新发展的基本方向。三是差序协同性合作,考虑到政党、政府、社会三者间力量对比、参与程度等方面的非对称性,需要形成以网络组织为基础、以相互协作为准则、以关系优化为保障的带有“差序化”特征的协同治理关系。四是整体性治理。着眼于整合分散的治理资源,以协调、
6、整合和信任为关键机制,旨在构建一种基于协作与整合的整体性治理框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研究最后都会指向同一个问题,即多元主体的角色功能及具体权责配置。第三,以合作动因为表现形式的微观解读。大多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行动者特质理论、计划行为理论等研究范式,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探究多元主体正向参与环境治理机制,以农民参与为研究重点。一方面是内在驱动力,董存霞等研究参与意识、自我效益感等心理认知因素对农户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意愿与行为的影响。另一方面,行政吸纳、利益动员、村规民约、环境规制等机制亦是达成合作的外部动因。对此,吴蓉和施国庆指出应综合施策,以政治、经济、社会、价值等多种要素
7、互融互补,进而推动乡村生态合作治理的升级发展。综上所述,学界关于乡村生态合作治理的研究集中于合作治理的理论价值、制度设计与对策优化上,这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很好的价值借鉴。但是不难发现,很少有学者以“双碳”目标为治理背景展开研究。一方面,“双碳”治理体系定位于全方位的生态治理问题,以生态治理相关主体的广泛参与为基本特征。合作治理的逻辑起点是成本收益分摊,从生态责任视角探析合作达成机制必然是一个重要补充。那么,如何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履行环境责任、降低治理成本是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双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农业的深度参与,更强调源头治理。农业碳排放源具有复杂性,秸秆焚烧具有污染源小而密,污染面大
8、而散的特点,具有一定代表性。通过禁烧秸秆,预计就可以减少碳排放10.31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所以秸秆治理关乎“双碳”战略。那么,在“双碳”目标下,有效的秸秆治理之道如何形成?如何实现各方利益协调、责任共担,实现友好合作关系的转变?有鉴于此,本文以XX省X镇秸秆合治案例为基础,构建“碳责任”联结合作的分析框架。碳责任本身是一套结构复杂的责任体系,旨在厘清乡村生态合作治理中责任主体的功能和定位。具体的研究思路是:首先,基于碳减排政策目标,探寻X镇如何形成秸秆合治模式。其次,考察合作过程中乡镇政府、村委会与农民三方之间的行为互动,分析乡村生态合作治理中的责任现状及共责条件。最后,鉴于责任履行的可操作
9、性,提出农村“双碳”治理中多层级合作的实践路径。三、乡村生态合作治理的生成:X镇秸秆合治的实践碳中和不仅是一个技术难题,也是一个涉及多主体合作的治理难题。在长期的动态博弈过程中,各主体都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合作行为会带来巨大的冲突成本。而责任主体从无合作动机到形成合作秩序,关键在于农民对碳中和的一致认同与积极参与。本文从实践出发,结合XXX镇调研资料,从政策共识、协商决策、方案调适三个方面“解剖”碳减排目标下合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成路径,以期有效解决焚烧秸秆“显性增碳”、堆砌秸秆带来“隐性积碳”的“秸秆悖论”难题,为可持续、稳定的“双碳”合作治理模式提供思路。1 .政策动员中催化农民碳减排共识X
10、年5月15日,XX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以下称决定)。自决定出台后,县政府充分落实乡镇政府秸秆焚烧治理主体责任,针对秸秆禁燃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乡镇政府进行强力问责。与此同时,县政府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实时监控,一经发现焚烧排碳,便会通知各乡镇政府寻人灭火。X镇政府进一步下沉问责压力,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将各村村委工作人员、护林防火员纳入到整个“督碳”责任体系中,将行政触角渗透到组一级。严防严控之下,仍有农户半夜偷烧秸秆“排碳”,或是堆砌路边、水沟造成“积碳”,以策略性行为消解了政策压力。对此,X镇“刚柔并济”开展政策动员,一方面
11、,加大焚烧秸秆的巡查和惩处力度,以罚款或拘留手段禁止露天焚烧行为。另一方面,以条幅、广播、会议、微信群等为主要宣传方式,向农户宣传禁燃政策以及环境保护的观念,重在督促农民综合利用秸秆,提高生态责任意识。在这种硬性禁燃政策实施与软性政治动员中,农民有了寻求“治杆”的主体意识和减碳共识。2 .代表协商下增进政策执行动力面对来自基层民众的生产诉求,X镇政府开始反思自己的工作方式与效果,决定开启新的秸秆治理思路。X年2月,X镇政府着手设计“政府一农户”协作方案,由村委配合镇政府拟定秸秆协同处理方案,共同承担机械处理存量秸秆的费用。具体操作中,镇政府邀请了20位村民代表与村两委成员共同参与讨论秸秆处理问
12、题与村庄的环境治理问题。方案制定从“政府52+农户48方案”到“单独12元补贴方案”,再到“政府24+农户20方案”,最后决定由“政府+村委会+农户”三方共担费用方案。与强硬推行政策相比,协商洽谈在治理目标和策略等方面更具优势。在目标上,遵循农户主体性逻辑,注重农户的诉求表达,增加参与效能;策略上,强调以权威引导、社会资本手段软化农户心理及抗拒行为,达成合作意向。实际上,只有通过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才能降低单一主体的治秆成本,产成合作效益。3 .双向回应中形塑有机合作秩序X镇政府以实现分责合理性为工作原则,前后共进行了4次方案探索。最终执行方案中农户出资从20元降为10元,处理程序只保留清茬环节
13、,获得农民一致认同,于3月13日落地实施。考虑到农民种植亩数与地块位置有所差异,X镇组织村委以家户为单位,制作秸秆处理意愿及信息登记表,为各家各户讲明机械处理的利弊,力求集中机械化处理秸秆以降低经济成本,实现综合效益。其次,由村委负责联系机器,与本地合作社法人磋商洽谈具体合作事宜,就机械入地时间等一系列具体事项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最后,由农户与村委共同监督机器入地,同时在机器工作完成后,自行处理自家耕地中的秸秆残渣,减少潜在“积碳”量。据统计,X镇D村约有2000亩土地经由机械处理秸秆,处理存量秸秆IOOo吨,预计可降低1500吨二氧化碳产生风险,并有76%的农户愿意继续与政府合作,出资购买市
14、场服务。目前,X镇连续两年与农户合作购买机械服务,将打碎的秸秆运到养殖场与生物发电厂,实现了秸秆的科学利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长效化。四、乡村生态合作治理有效的责任逻辑与作用机制“双碳”治理的复杂性、碎片性、广泛性决定了必须建立政府、村委会、农民等多元主体协同、合作共治的治理体系。从上述案例可以发现,X镇乡镇-村委-农户“三方出资、三方担责、三方协同”的合作模式,以低成本有效实现了秸秆生态化处理。农民作为重要责任主体,其以“在场”身份参与了乡村生态合作治理的方案决策到政策执行全过程,并与政府、村委会共担合作成本。合作成本的分配取决于责任内容。“责任的核心要义是通过调整政治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社会内部
15、关系,以强化人类生活中的联系”。因此,责任理论既涵盖了多元主体,又明确了各方责任内容,有助于核定碳排放中责任分布的复杂性问题。1 .碳责任归因是联结多元主体合作的基础合作的基础是多元主体构成的行动网络。合作治理是强调联合行动、结构互融和共享资源的正式活动。当前,碳减排政策体系更多地强调地方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和主要责任人身份,公众作为“双碳”治理的主体力量,多是强调其社会责任。但将“双碳”治理的责任向源头推进时发现,公众亦是碳的生产者。KaIinIO等指出,生产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需要共同承担环境责任。考虑到“双碳”治理责任体系的主体行为能力,共同责任和成本应分配至整个治理链条,与原先发展而来的治理
16、责任形成新的责任组合,即“碳责任”。碳责任是一种共有责任,兼具生产与治理属性,强调无论是治理者还是生产者都要承担减排责任。因此,这种责任机制是整个合作体系动态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实践中,地方政府在问责压力下会主动承担碳治理责任。但农民往往受经济理性、生产惯习、文化教育等因素的影响,会漠视自身农业生产责任,甚至对各类碳减排政策和措施采取反对和抵制行为,出现履责“悬浮”情景。例如,在合作初期,X镇虽严格禁止焚烧秸秆,并施以惩罚性举措。但农民在制度监控之外,以“隐匿性排碳”方式消解政策势能。要在这样的结构性矛盾中建构合作关系,需要责任归因的调节作用。具体而言,当个体认知到环境恶化的后果是由日常生产生活排碳造成,责任归因强化,那么环境规范、环境保护等心理规范就会被激活,进而采取“负责任”行为。政策动员的目的是为催化农民碳生产责任认知,通过影响农民的内在动机激发其行为选择。结合案例中政策动员实践,基层政府在碳责任配置过程中,建立以增强合作意愿为导向的具体动员机制。一是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禁燃任务的中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