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固体废物年产14万方陶粒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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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利用固体废物年产14万方陶粒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兴航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利用固体废物年产14万方陶粒项目项目代码2208-371426-89-01-40608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平原县经济开发区民生北路北首西侧山东瑞茂兴业院内706号车间地理坐标(116度28分49.463秒,I1度攻分37.81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

2、建1Jr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8-371426-89-01-406083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72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3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通知(鲁政字(2006)7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3

3、5)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召集审查,形成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位于平原县城东部,是2006年3月经省政府析(鲁政字200671号文)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等部委(2006年第23号公告)审核,审核面积为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县城东外环路(现桃园大道),南至东三里杨村,西至东任村,北至315国道。目前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8.200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二环东路,西至规划五号路、民生路,南至北环路、兴原东大街,北至北二环路。本项目与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

4、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4号)符合性分析。表1”项目与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4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省政府批复的主导产业为:新型包装材料、化工、机械制造。开发区总体规划中(对应18.2001平方公里范围)确定以新型包装材料、化工、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以食品加工、纺织、电子为次主导产业。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符合所有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严格控制废气、废气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区,入区项目要做好厂区防渗工作,确保工作质量,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5、。所有入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落实好“三同时”制度。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项目,符合准入条件落实事故风险的防范及应急措施。重视并切实加强开发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开发区及入区企业均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区内各企业须按规范要求在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围建设隔断、截流围堰,杜绝泄漏物料进入环境;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环境安全。本项目不使用危险化学品开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当地环保部门统一管理,从严控制。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均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山

6、东平原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文件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的确认。2、规划符合性分析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并通过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本项目位于平原县经济开发区民生北路北首西侧山东瑞茂兴业院内706号车间,租赁现有车间建设,根据山东瑞茂兴业仓储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证,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符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在规

7、定的项目之列,所以项目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拟建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共有6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见下表:表12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生态保护对象编号生态保护红线区德州鲁北平原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YS3714261110021德州马减竖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YS3714261110022德州平原马颊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YS3714261110023龙门水库YS3714261110024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YS3714261110025马颊河YS3714261110026本项目位于平原县经济开发区民

8、生北路北首西侧山东瑞茂兴业院内706号车间,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不穿过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项目执行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项目不属于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9、,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运营过程中生活用水取自平原县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用电来自平原县供电系统,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不涉及岸线资源。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表13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符合性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

10、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要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求企业自建配套

11、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确保增产减污.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以下的区域(按上一年度年均值,下同),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1倍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50%以内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2倍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50%以上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3倍替代。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2、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限制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4、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

13、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5、碳素、印染、铅蓄电池、皮革糅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的新上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其他新建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国务院和

14、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包括其相邻管理区域)建设,一般不得在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具体包括:制浆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化纤(除单纯纺丝外);人造革、发泡胶等塑料制品制造;羊绒及羊毛清洗;大豆蛋白;玉米淀粉、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太阳能电池片;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等。6、新(改、扩)建耗煤项目执行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

15、上燃煤发电项目须取得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全市区域内禁止燃烧煤肝石等高硫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建设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集中供热除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集中供热、供汽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全市禁止新上35th以下燃煤锅炉。7、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应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8、新、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铜冶炼、金冶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皮革糅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聚氯乙烯)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不包括电子及新材料工业项目以及不列入重金属总量管理的生活垃圾及危废焚烧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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