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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目的为规范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市场秩序,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区域信用联动机制,推动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社会信用一体化建设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信用在矿山生态修复领域作用,营造良好信用环境,衔接矿山生态修复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二、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36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2、理法(主席令第32号修订);3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4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订);6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3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主席令第106号);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主席令第16号);I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12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3、20142023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9号);15 .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2023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6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发改财金规(2023)623号);17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18 .关于鼓励和
4、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3)40号)o三、必要性、合规性及可行性1 .必要性自2017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举措,主要文件有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3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9号)和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3)40号)。其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
5、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3)40号)要求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奖惩联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区域信用联动机制,推动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社会信用一体化建设发展是十分必要的。2 .合规性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第五条:“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办法不存在以下规定事项:(1)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2)违法减少本部门法定职责或者违法增加下级部门义务;(3)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等内容;(4)减损公民、
6、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5)规定应当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6)规定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的措施,或者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3 .可行性历年来,国家层面发布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为矿山生态修复领域信用的合理使用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6月27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3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提出到2023年,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
7、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2019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提出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8、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9号),提出着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23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3)40号)(国办发(2023)40号),提出加强督察和执法,全程全面依法监管,严格规范行为,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实现跨
9、地区跨部门奖惩联动。通过一系列针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为我省制定办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四、起草过程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6月成立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为牵头起草单位,省修复防治院、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相关人员参与的起草小组。并以通知的形式向两省各市(州、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初步征求了相关意见,并形成办法初稿。五、主要内容本办法分为总则、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信用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监督管理、附则共六章,共二十九条。第一章总则,分为一至五条。明确了办法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定义解释、指导原则、职责分工五个条款。第二章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分为六至十五条。
10、明确了信息分类、基本信息、生态修复项目信息、生态修复义务履行信息、优良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信息抽查、信息变更、信息公示、信息公开十个条款。第三章信用评价管理,分为十六至二十条。提出信用评价的评价方法、评价对象、评分时效、等级、信用公布的途径。第四章结果应用,分为二十一至二十三条。提出信用评级结果的应用类别、从业单位结果应用、矿山企业结果应用。第五章监督管理,分为二十四至二十七条,提出建立健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以信用为基础的矿山生态修复监管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按照约定进行并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监管自律。第六章附则,共两条。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权,文件印发时间及有效期。六、征求意见情况目前,已征求省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等意见建议,正在根据部分意见建议进行办法修改,现同步征求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