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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招标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海曙区收储地块管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NBHSWT200项目名称:海曙区收储地块管护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元/年最高限价(元):500000元/年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海曙区收储地块管护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元/年简要规格描述或项
2、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宁波市海曙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的需要管理的地块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巡查台帐和围墙日常维护及修补。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采购人考核情况及中标人的合同履行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续签。因政策调整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补偿、赔偿责任。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3、资格要求:标项1:木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12023)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在网上获取采购文
4、件。(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B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
5、: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其他事项:3. 1落实的政策:4. 11
6、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更享受政策);5. 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1.3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3供应商需
7、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2.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2.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3投标文件制作:2.4.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
8、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4.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2.4.3.3投标人可自愿提交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
9、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2.9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2.9.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10、拟在2023年6月14日17: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拟在2023年6月14日17:OO之后,2023年6月15日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收件人:,联系方式:。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2. 9.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可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
11、方式的畅通。2.10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招标需求项目编号:2023NBHSWT200项目名称:海曙区收储地块管护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土地储备中心(一)项目范围宁波市海曙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的需要管理的地块。(二)管护职责1、日常管理(1)管理单位必须每天巡查收储地块,一旦发现地块内被非法侵占、违章搭建、耕种以及被倾倒垃圾、塘渣等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上报区土地储备中心。如果因管理不当发生上述情况的,则由管护单位负责拆除、清理和清运。(2)严格按照市、区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以及确保市、区重点项目的顺利
12、实施,切实做好地块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整改和保障工作。确保地块内环境卫生整洁、四周围挡完好、公益广告符合要求。须及时清除场地内的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杂草,保持场地内的整洁和卫生。(3)针对台风、暴雨、寒潮等特殊天气或自然灾害,应事先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安全。(4)不得擅自将管护地块对外租借,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管护协议。(5)在委托管护期限内如遇城市建设等原因需要收回该地块,必须无条件按时向采购人交回该地块。(6)管护单位承担地块内所有安全责任。2、建立巡查台帐管护单位每次巡查要建立详细的地块管理巡查台帐,作为采购人对其考核的重要依据。巡查效果以实地照片为准。3、围墙日常维护及修补围墙
13、的日常维护由管护单位全权负责,若因管理疏忽导致围墙倒塌,管护单位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围墙修补,修补经费由管理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派人员全程监督。若遇恶劣天气或人为破坏导致围墙倒塌,管理单位需及时上报需修补围墙预算清单,立即修补围墙,确保地块安全。施工完成后,管理单位需提供建设工程决算单,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审计,并根据审计报告确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三)管理人员配置要求(1)区块面积在30亩以下,1人专管;(2)区块面积在30亩一50亩,不少于2人,其中1人专管;(3)区块面积在50亩一100亩,不少于3人,其中1人专管;(4)区块面积在100亩以上,不少于4人,其中2人专管。管护地
14、块的临时水电设施及费用由管护单位自行解决和承担。(四)管护费用(综合单价)标准1、管护费用(综合单价)根据地块面积大小、管理难易程度、区块面积划分等,管护费用最高限额规定如下:(1) 30亩以下(含30亩)8万元/宗/年;(2) 30亩一50亩(含50亩)12万元/宗/年;(3) 50亩一100亩(含100亩)16万元/宗/年;(4) 100亩以上20万元/宗/年。2、管护费用(综合单价)具体按地块面积大小、管理难易程度、区块面积划分等因素由采购人来定价。3、地上有成规模建(构)筑物,建筑面积在3000-10000平方米的,增加5%管护费用;建筑面积在IooOO-20000平方米,增加10%管
15、护费用;建筑面积在20000-40000平方米,增加15%管护费用;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增加20%管护费用。宗地以收储项目的范围确定。(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按下浮率报价,投标报价以单宗土地管护费用(综合单价)为计费基数,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2、下浮率:单宗土地管护费用(最终结算价)在单宗土地管护费用(综合单价)的基础上所下浮的百分比,即下浮率=【单宗土地管护费用(综合单价)-单宗土地管护费用(最终结算价)】单宗土地管护费用(综合单价)。3、中标后单宗土地管护费用(最终结算价)根据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以单宗土地管护费用(综合单价)X(1-中标下浮率)。4、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