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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规教研活动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全校所有任课教师。二、考核项目(一)加分项目1、完成月教研课任务,奖励专业科10分;超额完成的,每超过一堂奖励专业科1分。2、鼓励教师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参加各级论文评比活动,积极向各级各类刊物投稿。凡参加论文评比活动的,每人次奖励所在专业科或处室1分,投稿被采用的每人次奖励所在专业科或处室2分。3、鼓励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凡有立项课题,将相关文件复印件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在当月给予该专业科或处室相应分值的奖励。具体标准为:国家级奖10分,省级奖8分,市级奖6分,县级奖4分,校级奖3分。4、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活动。凡有获奖的教师将获奖证书复印件送教务处存档
2、,教务处将在当月给予该专业科或处室相应分值的奖励。具体标准为: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分别为3、2、1分。(二)扣分项目:1、各科应督促本科教师如质如量完成学校交给的教研课任务,未完成任务,差一堂扣除专业科或处室2分。2、教师应认真完成教研组交给的教研任务,拒不接受教研组安排的教研任务的,每次扣除教师所在专业科或处室2分。3、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每人次扣除教师所在专业科或处室1分。4、本教研组教学研究活动教师如无特殊情况,应调课参加;非本组的教研课,教师的听课率不能低于60%,如达不到要求将酌情进行扣分。三、考核办法1、教务处对教师参加教研的情况每月一评,量化计分,分数按比例折合计算,纳入每月对专业科、处室的评比中。2、评价结果与每月的结构工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