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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总结导读发票的备注栏可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边缘栏目,如果忽视了它,马上就会被判断为不合规的发票,产生税务风险。备注栏作为发票的一部分,在什么情况下开具发票需要填写?如何填写?显然,总结性的辅导你需要了解一下。一、自行开具二、税务机关代开1 .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以下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2 .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
2、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a字样;3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4 .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5 .税务机关为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金额”栏填写不含税计税价格,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XXX元;6 .差额征税代开发票,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
3、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7 .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早。以上参考: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三、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的风险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
4、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土地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罚则: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