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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化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废弃物清运及垃圾桶清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评标六、废标七、定标八、合同授予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编制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机械化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废弃物清运及垃圾桶清洗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2111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MCGZB46项目名称:舟山市
2、普陀区东港街道机械化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废弃物清运及垃圾桶清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0000最高限价(元):1300000采购需求: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阮)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机械化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废弃物清运及垃圾桶清洗采购项目11300000项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
4、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
5、023年6月21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2、投标人将备份投标文件于2023年6月21日12:00(北京时间)前通过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或派人递送的方式送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详见联系方式):也可以于开标当天开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文件须密封完好,并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
6、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5、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6、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入“下载
7、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7、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主要内容: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所辖四个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废弃物清运(包括零星建筑垃圾、大件堆积物及绿色垃圾)、垃圾桶清洗。投入本项目的工人需满足工作要求。二、区域范围:(一)区域:芦花、南番、红旅、塘头四个村(二)清运范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包括防空营、洛阳营内的生活垃圾)、废弃物清运(包括零星建筑垃圾、大件堆积物及绿色垃圾),新兴园自建房的废弃物也在清运范围。()垃圾桶清洗:区域内所有垃圾桶。三、质量及要
8、求:必须符合普陀区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暂行办法(普委办2019159号)文件要求。(一)机械化生活垃圾、废弃物清运1、生活垃圾清运日产日清,重点区域必须保证一天两次或两次以上。垃圾桶基本保持垃圾不满溢。对垃圾进行分类运输,符合分类要求严禁混装混运,运输车辆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对辖区内发现的废弃物(零星建筑垃圾、大件堆积物及绿色垃圾)及垃圾临时堆放点的垃圾,要当天清理且运输至垃圾中转站,清理后的堆放点保证场地整洁。特殊情况时随报随清。3、清运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到位,不擅自离岗,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安全反光背心或反光衣;严格安全作业,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如清运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缺
9、位时,及时安排接替人员,落实清运职责。4、分类垃圾桶、公共垃圾桶等垃圾存放容器的垃圾收集完成后(蚊蝇孳生季节,垃圾存放容器要定期消毒,消毒用品由中标单位提供,规范放置垃圾分类桶,公共区域一组垃圾分类桶至少放置两只以上),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垃圾存放容器(如垃圾桶等)复位,周边两米内无散落垃圾。地面无明显的积水、积液,无蚊蝇滋生。5、垃圾收集清运中,需仔细观察分类物,禁止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混入垃圾中。6、清运途中做好安全行驶,装载适量,驶速适中;按标准装卸垃圾、密封运输,运输过程中避免垃圾拖挂、抛撒和污水呈线状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不得随意乱倒垃圾。7、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指定运输线路运
10、送垃圾。8、保持作业车辆整洁完好,每天作业结束后清洗车辆,车辆外部无灰垢、无污渍,及时对破损、残缺部位进行修理。9、突击任务:在重大节日、街道及上级部门或村里有重大活动时,保证所属人员、工具等服从业主方统一调动、安排。10、本项目履约过程中,车辆、工具、劳保用品等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保、补(增)购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IK项目履约期限内,本村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废弃物清运费、消纳费均由承包方承担。(二)垃圾桶清洗在生活垃圾清运后及时对垃圾桶进行清洗,保证所有垃圾桶及周边整洁。注,中标单位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将各类车辆、设备工具按本项目及行业要求配置到位,如配置不到位将取消中标资格。(投入本项目
11、的车辆需3辆封闭压缩车、1辆清洗车、1辆应急车、1辆农用车(核定载重量在1.5吨及以上车辆)及其他适当运输工具。五、应急工作要求:1、中标单位应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相关设备,以应对突发事件。2、遇突发事件产生的垃圾应视情增派人员及工具,及时处置。3、台风、暴雨、洪水及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准备好应急处理措施: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恢复性工作。4、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储备候补队伍,增加人员、工具,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七、公共设施管理要求:1、垃圾桶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规范标贴相应标签。2、运输车辆定期保养、确保正常运作。3、本项目履约过程中,区域范围内所有公共
12、设施设备的运维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需更换设备、材料、耗材的,在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采购,采购及运输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安装、调试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八、有关规定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对涉及区域内垃圾清运、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查验、移交,并签字确认是否存在扣分项内容,所有涉及本合同内扣分项的内容需在合同签订前经双方一致确认。2、中标单位必须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招标单位及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3、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不得推诿或拖延。4、垃圾清运、垃圾桶清洗工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清运
13、作业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上岗,确保安全。如果证明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具及人员等,招标单位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即时更正。5、在承包期内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6、如果中标单位收到更正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招标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单位承担。7、中标单位必须做好台账记录,包括建立出勤管理台账、作业质量自查日记、作业计划以及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需要的工作台账等。8、合同期内所有工人的各种劳动事故、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等一切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九、管理考核办法
14、为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卫生面貌,着力提升村庄垃圾清运水平,深入推进长效管理机制,根据舟山市“洁美杯”市容环境秩序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普陀区村庄保洁作业指导规范(试行)、普陀区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暂行办法(普委办2019159号)。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一)考核方式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巡查检查相结合。1、由街道环境卫生督导小组,对辖区垃圾清运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告知清运企业及时进行整改,且根据考核细则扣分,计入月考核成绩,如果1天内未整改完毕或整改效果差的,根据考核扣分标准进行书面记录。2、期末综合评议。在合同期末,由街道环境卫生督导小组对保洁企业的
15、合同期内履约情况进行书面综合赋分。3、社会督导评价。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专项行动督查、“两代表一委员”建议意见、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二)考核细则1、组织管理(10分):未经业主单位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或者合同期内频繁调换项目负责人的,每次扣1分;不按标准配备人员或人员缺岗未及时补足的,每缺1人次扣1分;保洁人员行为不文明、或因保洁人员过错与业主单位、专职工作人员及村民发生纠纷的,每次扣1分;工作台账不完整、不规范的扣1分。2、台账资料(10分):发现未做好台账记录(包括建立出勤管理台账、作业质量自查日记、公共设施维护记录、作业计划以及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需要的工作台账等)的,每处扣05分。3、公共设施管理(20):垃圾桶设置不符合规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