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试题预测《民法》2023年版_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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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招聘试题预测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只适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从民法通则第137、13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2、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项是A: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B本题

2、解释:【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o3、单选题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O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应属政府行政行为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

3、的纵向经济关系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所谓平等主体,是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本案中,A县政府与B银行之间是基于民事合同关系形成的社会关系,而A县政府并不存在行使职权的情况,因此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应由民法调整。故本题答案为Do4、判断题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参考答案: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5、多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A:特定物的风

4、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B: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C: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D: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B项缺少限定条件。根据第141条第1款规定:“出卖人应按照约定的地

5、点交付标的物。”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根据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可知D项错误。6、多选题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

6、死亡C:王某和李某互不维承D:女儿作为第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7、单选题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A:丙承担违约责任B:乙承担违约贡任C: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0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合同

7、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8、单选题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G0元,期限2年。内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承担违约贡任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贲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

8、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应当由乙承担责任。9、单选题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一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

9、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o10、多选题小李8岁、小张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由于山上碎石特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险行为B:小张的监护人承担C: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D: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0解析: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

10、。侵权行为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C为正确答案。11、多选题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张三又以自己的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三处。一年后,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

11、是0A: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有效B: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C:抵押、质押均无效D:质押无效、抵押有效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依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与债权合同的生效不是一回事。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又没有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行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响其生效。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其生效后产生的效力包括了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如果抵押

12、人拒不履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一一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法律后果是: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产生抵押权。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担保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生效。所以,选择ACo12、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A:合同必须经过公证B: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C:意思表示

13、一致D: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3)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B、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A排除。13、单选题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A:乙和丙B:王某的妻子和乙C:王某的妻子和丙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14、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o14、单选题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订合同。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

15、办法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下列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是()-A: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B: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白行车C: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D: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易错项为A答案B0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本题中,合同意思基于双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故选Bo15、单选题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B: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C: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D: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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