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题库考点《刑法》2023年版_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业单位招聘题库考点《刑法》2023年版_1.docx(4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事业单位招聘题库考点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下列情形哪一项屈于自首?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
2、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选项正确。该解释第1条还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B选项中未供述同案犯乙,C选项中未供述本人罪行,均不成立自首。依据该解释第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D选项中甲出走不知所踪,属于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情况,也不能认定为自首。2、多选题以下关于追诉时效的说法,错误的是一。A:追诉时效期限是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不是以实晾应当判处的刑罚为标准B: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C:
3、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以后,如果认为有必要追诉,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D: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再追诉参考答案:CD本题解释:CD解析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不再追诉,故C、D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D03、单选题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发觉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甲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未遂C:犯罪既遂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
4、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制度。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己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4、单选题关于假释,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诵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B:对于犯杀人、爆炸、抢
5、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D:被假新的犯罪分子,在假糅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夺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
6、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H起计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以D项正确。5、单选题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C: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
7、无期徒刑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项正确。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项正确。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因此c项说法错误。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D项正确。故本题
8、答案为Co6、单选题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D:累犯不适用缓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应当”。B错误。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o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BCD解析处断的一罪
9、,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连续犯,是指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同一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吸收犯,是指数个不同的行为中,一行为吸收另一个行为,只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B、C、D项当选。A项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不间断状态的犯罪,属于实质的一罪。故本题答案应选BCDo8,单选题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死缓执行期间,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A:死缓执行期间,没有犯罪的B;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C:
10、死缓执行期间有悔改表现的D:死缓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9、单选题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卜列说法正确的是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0【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
11、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经不存在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剌数下,导致王某死亡,显然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10、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中止的要件的是A: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B:必须自动放弃犯罪C: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D: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项:(1)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2)必须自动放弃犯罪;(3)彻底放弃犯罪;(4)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12、ABCD0IK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A:简单的共同犯罪B:复杂的共同犯罪C:必要的共同犯罪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
13、确答案是Bo12、单选题一般来说,以下犯罪行为不属于腐败犯罪表现的是A:遗弃罪B:权钱交易犯罪C:滥用职权罪D:以权谋私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一个罪名,应选。13、单选题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可能A:都是主犯B:都是从犯C:都是胁从犯D:有的是主犯,有的是从犯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有两人以上,因此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
14、。14、单选题李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发现有人正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生产器材,便上前阻拦。窃贼掏出匕首刺向李某,搏斗中,窃贼被李某用力推倒在地,头撞在被盗器材的铁角上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A: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B:过失致人死亡,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D:间接故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为了使集体
15、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行防卫,属于正当防卫。由于歹徒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其犯罪性质已经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李某将窃贼推倒在地,致其死亡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选项A为正确答案。15、单选题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鸵,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紧急避隆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选项A的错误在于,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选项C的错误在于,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具有防卫意图,所以不可能是直接故意;选项D的错误在于,事后防卫与防卫过当完全不同,不能按照防卫过当处理。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o16、单选题甲、乙同在某农贸市场卖猪肉,一日甲因抢了乙的顾客而被乙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