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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房店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3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3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3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8号)和大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3年)征求意见稿精神,最大限度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做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职业病防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大连市“健康2030”行动纲要的有关要求,本着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依法防治、源头治
2、理、综合施策的原则,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推进健康瓦房店建设奠定重要基础。二、职业病防治现状和形势(一)职业病防治工作成效“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办发(2009)4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93号)文件精神,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控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市职业病
3、防治工作主要取得以下成效:职业健康体检人数明显上升。截止到2015年,全市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达57874人次。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取得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家。一职业卫生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全面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努力提高社会防治职业病的意识和能力。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作业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逐步上升,职业卫生形势进一步好转。(二)我市面临的职业病防治形势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我市职业病危害涉及行业
4、多、范围广。据调查,存在职业病危害较多的工业企业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电焊烟尘和其他粉尘)、化学毒物(苯、硫化氢、铅及其化合物等)以及物理因素(噪声、高气压)等。我市职业病发病以尘肺病为主,近年来,海产品养殖和捕捞业从业人员减压性骨坏死发病率有逐年升高趋势。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新型职业病危害和原因不明的职业性健康损伤逐渐增加。部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控能力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尚未落到实处,与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培训以及职业健康投入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职业病防治医疗服务
5、能力不足,救治体系尚不健全。目前,我市缺乏职业病诊断救治机构,同时存在对化学毒物、核与放射的检测能力不足和职业病防控网络不健全。职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专职职业病防治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薄弱。我市安全监管部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满足现有工作需要。乡镇、街道一级没有明确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专业素质、执法监察装备等有待提高和完善。三、具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
6、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健康瓦房店建设奠定重要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防治。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标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落实法定防治职责,坚持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用人单位诚信体系。坚持源头治理。把握职业卫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
7、合,以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引导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坚持综合施策。统筹协调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更加注重部门协调和资源共享,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个体防护意识,推动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防治工作合力。(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全面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3年)和辽宁省、大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3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职业病防治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职业
8、卫生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改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序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下降,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1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到2023年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
9、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0%以上。2 .职业病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到2023年建立健全市、乡两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保持现有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数量的基础上,本着就近、方便、优质的原则,至少增加1所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不断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和监管网络,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3 .职业病监测能力不断提高。健全监测网络,全市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及风险评估数据收集与分析,配合大连市完善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开展尘肺病筛查、海水捕捞业减压病筛查以及电焊行业及铸造行业职业病
10、患病情况的调查。继续开展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及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4,推动“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动员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积极参与,以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为主要手段,落实健康保障措施,建设企业健康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企业将劳动者健康管理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有目标、有计划、有实施。至2023年底,建成“健康企业”达1家以上。5,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到2023年,遏制我市尘肺病、职业中毒及职业性减压病的高发势头,逐步提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全市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显著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
11、到切实保障。四、主要任务(一)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市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民生工程。开展全市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结合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以职业性尘肺病、化学中毒和减压病为重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主动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广应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从根本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牵头部门:市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部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二)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
12、任。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度,通过开展“健康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发挥主体作用,自主履行法定义务,改善作业环境,做好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申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和个体防护用品管理等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指导用人单位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调离职业禁忌人员,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督促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牵头部门:市安监
13、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总工会)(三)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网络建设,配备专业人员,逐步健全监管执法队伍。大力提升基层监管水平。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职业病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体系,职业卫生监管部门依法对辖区内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工程,开展隐患排查。(牵头部门:市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部门:市卫计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四)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水平。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按照区域覆盖、
14、合理配置的原则,切实提高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与质量控制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增加职业健康检查等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卫生服务需求。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建设。到2023年至少有一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任务,配备相关的人员、设备和工作经费,满足职业健康检查的需要。(牵头部门:市卫计局。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强化我市职业病防治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从人、机、料、法、环、溯等环节,加强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提升职业中毒现场检测能力。加强预防职业中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
15、使用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掌握现场调查、处置步骤、中毒原因筛查、样本的采集技术和现场检测技术等科学的职业中毒处置流程,提高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应急事故处置能力。(牵头部门:市卫计局)配合大连市完善我市工业企业动态监控体系,开展我市机械加工企业(电焊作业岗位)和铸造企业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及风险评估工作,研究分析职业病高风险人群的职业病危害暴露因素、职业健康监护资料、职业病报告数据;继续开展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掌握我市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现状,科学实施放射诊疗防护管理;继续开展全市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掌握我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
16、职业健康状况,科学评估其职业健康风险。为制定我市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技术依据,为职业病控制和健康促进提出针对性指导建议。(牵头部门:市卫计局。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完善职业病报告管理。加强职业性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疑似职业病报告卡、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相关信息报告卡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市职业病报告机构的业务培训与督导考核。(牵头部门:市卫计局)(五)落实职业病保障救助措施。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重点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管。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推行工伤保险费率与职业病危害程度挂钩浮动制度,做好工伤保险与其他保障救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和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病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