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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 .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 .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 .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二、重大环境事件(
2、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IOo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 .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 .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 .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
3、件。三、较大环境事件(I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 .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 .H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 .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四、一般环境事件(
4、IV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 .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6 .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平定县突发环
5、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平定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卫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县气象局、县教科局、县地震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平定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平定供电支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序号成员单位部门职责1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负责全县环境应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制定一
6、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开展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监测、损害评估、环境修复等工作。2县应急管理局参与配合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物资储备调用相关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3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配合县指挥部进行事件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情管控。4县融媒体中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通过播放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安全教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宣传,配合做好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信息发布
7、工作。序号成员单位部门职责5县发改局负责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6县工信局负责全县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承担一般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电力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推动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7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洗消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8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民爆物品引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侦查和追缴;参与配合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的现场控制和洗消,参加伤员的搜救工作;协同制定、实施抢救遇险人员的应急救援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
8、备,协调县消防大队按照事发现场的技术要求参与应急处置;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区域,指导人员疏散,保障救援道路畅通,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9县民政局协助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居民的转移,组织指导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统计报送死亡人数及人员转移安置信息,负责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造成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置,协助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环境污染事件的善后工作。10县财政局负责应急处置中应由县级财政承担的应急资金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11县人社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引起伤亡的安抚、处理、理赔工作。12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平定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
9、全和应急管理。13县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因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协调公安、交警及公路等相关部门的现场道路常态工作,在专业救援部门指导下协调收集清理消除污染物;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环境事件运输车辆的调查处理工序号成员单位部门职责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国、省过境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助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国、省公路抢修;负责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国、省公路的保通工作,拟订国、省公路绕行方案,在专业救援部门指导下协助收集清理消除公路污染物。1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环境损害及农业生产损失
10、进行评估,指导农业生态修复。15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畜禽养殖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16县林业局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涉及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等林业资源及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指导林业生态修复。17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并监督实施重要河湖库及平定县域内的环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区域内农村饮用水应急管理工作;参与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1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应情况的监控,协调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在应急处置中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食品药械安全工作。19县文旅局配合县委宣传部组织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宣
11、传任务,指导、协调平定县新闻媒体开展环境应急安全教育,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负责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侵害的旅游景区游客紧急疏散工作和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20县气象局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负责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天气预报信息,并提供应急所需突发环境事件区域附近气象站的观测数据,必要时根据县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21县教科局负责全县中、小学生的环境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在环境事件涉及学校和教育设施的情形下,负责制定学生、教职工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临时安置和教学工作。序号成员单位部门职责22县地震
12、局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组织开展陷落地震、水库地震、火山和火山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23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抢险、救援,控制污染源。24县交警大队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应急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区域的群众。25各乡(镇、区)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26平定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保障应急通信指挥畅通。27平定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主要围绕突发环境事
13、件应对工作的某一方面进行决策、指挥和协调。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一)污染处置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组成部门: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事发地乡(镇、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等。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划定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协调部队、消防
14、队伍有关力量参与处置。(二)应急监测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组成部门: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事发地乡(镇、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等。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及当地的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和监测方法;会同专家分析研判确定污染物的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协调部队力量参与应急监测。(三)医疗救治组牵头部门:县卫体局组成部门:县人民医院、县计生妇幼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事发地乡(镇、区)人民政
15、府及相关部门等。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和建议;统计死亡、中毒(或受伤)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使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四)应急保障组牵头部门:县应急管理局组成部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教科局、县文旅局、平定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平定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等。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保障救援资金及时拨付。(五)新闻宣传组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组成部门: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县文旅局等主要媒体、事发地乡(镇、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等。主要职责:根据县指挥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