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年修订.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547225 上传时间:2024-01-21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32.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年修订.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年修订.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年修订.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年修订.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年修订.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年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年修订.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一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10号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一一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第二条申请发行优先股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二章的要求编制发行优先股预案(以下简称发行预案),

2、作为董事会决议的附件,与董事会决议同时披露。第三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按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上市公告书;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三章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第四条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并保证阅读方便的前提下,对于已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过的信息,如事实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可以采用索引的方法进行披露,并须提供查询网址。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不适用的,发行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在发行预案中作出说明。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预案的信息披露内容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第二章发行优先股预案第五条发行

3、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目的;(-)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三)本次优先股发行带来的主要风险;(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五)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六)本次优先股发行涉及的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七)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发行预案披露后,公司发生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六条发行预案披露本次发行目的时,应结合公司行业特点、业务发展和资本结构等情况,说明确定本次发行品种和融资规模的依据。第七条公司确定发行方案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内容包括:(-)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或发

4、行对象范围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是否分次发行;(三)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四)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五)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包括:股息发放的条件及设定条件所依据的财务报表口径、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积、是否可以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等;(六)回购条款,包括发行人要求赎回和投资者要求回售的条件、期间、价格或其确定原则、回购选择权的行使主体等;(七)商业银行在触发事件发生时,将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转换价格的确定方式(如有);(A)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包括表决权恢复的情形及恢复的具体计算方法;(九)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十)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如有);(十一)担保方式

5、及担保主体(如有);(十二)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安排。第八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预案应披露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二)董事会已确定的发行对象。第九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且发行对象已确定的,发行预案还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并明确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二)优先股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例如: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2 .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3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4 ,违约责任条款。第十条发行人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

6、及原股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发行人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及优先股的条款设置,充分、准确、具体地揭示相关风险因素,可以量化分析的,应披露具体影响程度。例如:(-)分红减少的风险。量化分析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对普通股及已发行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二)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优先股表决权恢复导致的原股东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特别是可能发生控制权变更的风险;(三)普通股股东的清偿顺序风险;(四)税务风险。第十一条发行人应列表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第十二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分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水平是否相当;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应当结合市场利率水平、公司

7、融资成本说明偿还银行贷款后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资本的,应结合行业监管指标、对普通股现金分红的影响分析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第十三条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的,应披露项目需要资金数额、项目内容及进度和涉及的审批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导致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发生变化的,发行人应结合其在新模式下的经营管理能力、技术准备情况、产品市场开拓情况等,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第十四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并以评估作为价格确定依据的,应披露评估报告,用于收购企业或股权的,还应披露拟收购资产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最近一期的经营状况。拟收购的资产在首次董事会前尚未

8、进行审计、评估的,发行人应当在审计、评估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编制优先股发行预案的补充公告。第十五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发行预案应披露以下内容:(一)目标资产的主要情况,如资产构成、成新率、适用情况;(二)资产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交易价格及确定依据、资产交付、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违约责任条款等;(三)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权属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董事会对资产收购价格公允性的分析说明、相关评估机构对其执业独立性的意见和独立董事对收购价格公允性的意见;相关资产在最近三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易的,还应当说明评估价值和交易价格、交易对

9、方;(五)如收购企业或股权的,还应披露因收购而新增的重要债务,分析说明给公司增加的偿债风险及是否取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或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尚须履行的义务,包括员工安置及潜在负债情况;资产自评估截止日至资产交付日所产生收益的归属等。第十六条发行人董事会应分析本次优先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例如:(一)本次发行优先股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二)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发放的股息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及政策依据;(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净资产(净资本)、营运资金、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并注明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相关报表口径;(四)本次发行对金

10、融行业发行人资本监管指标的影响及相关行业资本监管要求;(五)最近三年内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已完工项目的实施效果及尚未完工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进度和与本次发行的关系;(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或购买资产的,应披露项目实施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购买的,还应披露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七)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并结合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发行人股东依法享有的未分配利润、已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及历史实际支付情况、未来需要偿还的大

11、额债务和重大资本支出计划等,分析披露发行人本次优先股股息或优先股回购的支付能力;(A)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1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作出的关于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第十七条发行预案应说明本次优先股发行涉及的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例如:(一)利润分配条款,包括票面股息率、是否强制分红、是否可累积、是否参与剩余利润分配;(二)剩余财产分配条款;(三)表决权限制与恢复条款;(四)回购优先股的具体条件、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具体条件(如有);(五)与优先股股东

12、权利义务相关的其他内容。第三章发行情况报告书第十八条发行情况报告书应列表说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参考格式如下:序相关程序相关程序的说明时间号(会议届次、相关(董事会召开的1董事会决议议案)时间)(会议届次、相关(股东大会召开2股东大会决议议案)的时间)其他需履行的程序(如国资委批复、(批复文号、文件(取得相关批复3主管部门的批复)名称)的时间)(审核意见形成4证券交易所审核/的时间)序相关程序号5中国证监会注册6募集资金到账7募集资金验资8登记托管9转让安排相关程序的说明时间(注册文件的文(取得注册批复号)的时间)(到账金额、发行(到账时间)费用)(验资

13、机构、验资(验资时间)报告)(登记托管的时(登记机构)间)(转让的平台)(可转让的时间)(二)各发行对象的名称、类型和认购数量,并备注与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参考格式如下:发行对象名性认购资是否为关联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关联交序号称质金方易注:发行对象性质按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类别列示;最近一年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的,需按照偶发性和经常性进一步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三)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类型及主要条款,参考第9页共12页格式如下:本次发行方案要点1面值2发行价格5是否累积7是否调息6是否参与8股息支付方式9票面股息率的确定原则10股息发放的条件11转换安排12回购安排13评级安排

14、14担保安排15表决权恢复的安排16其他特别条款(如:为满足行业监管所设定的发行条款)(如:本次发行的特别安排等)(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及经办人员。第十九条发行情况报告书应当披露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报告的结论意见及持续督导责任。内容至少包括:(一)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二)发行对象的选择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的说明;(三)持续督导责任的内容及履行方式。第二十条发行情况报告书应当披露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报告的结论意见。内容至少包括:(一)发行对象资格的合规性的说明;(-)本次发行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15、合规性的说明;(三)本次发行涉及资产转让或者其他后续事项的,应当陈述办理资产过户或者其他后续事项的程序、期限,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第二十一条发行人全体董事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首页披露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董事会关于填补回报具体措施的承诺。声明和承诺应由全体董事签名,并由发行人加盖公章。第二十二条发行情况报告书应将募集说明书作为备查文件,并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准则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