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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护*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确保*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预防、控制和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饮用水源造成的危害,指导和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
2、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市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等技术规范。1.3 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县区域内以下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的应急响应:(1)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排放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因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违法排污等原因,导致水源地风险物质直接或间接排入水源保护区,造成水质污染的事件;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
3、有害物品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倾覆、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导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风险事件。(2)流动源突发环境事件: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油品、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造成水质污染的事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向环境排放污染物造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3)非点源突发环境事件:暴雨冲刷畜禽养殖废物、农田或果园土壤,导致大量细菌、农药、化肥等随地表或地下径流进入水源保护区,造成水质污染的事件。(4)其他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1.4 事件分级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分为
4、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级)、较大环境事件(In级)和一般环境事件(IV级)四级。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
5、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饮用水水源地的。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
6、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4、一般环境事件(IV级)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的突发环境事件。注:发生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且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分局应当按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5 预案衔接本预案执行主体为*县人民政府,在上级预案的统一规范下,与*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
7、案平行联动、相互衔接;与事发地所属乡镇政府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下联动、相互衔接。当发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事发地所属乡镇政府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的统一规范下,上下联动、发挥效能。本预案在预警机制、信息上报、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等环节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上下联动、相互衔接。1.6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环境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建立水源地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危险源和潜在危险
8、源的监测、监控、预警,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各政府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基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报告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事发地政府应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突发环境事件进
9、行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减轻后果。(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要及时通报同级环保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5)依靠科技,规范管理。坚持依靠科技,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环境应急科技应用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体系为有效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并做到在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实现控制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所带来的损失,按照
10、“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能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投入紧急事件的处理,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组织体系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2.2 组织机构组成与职责2.2.1 应急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指挥*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入应急状态时,应
11、急领导小组自动转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指挥与控制等任务。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县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2)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检查、督促做好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3)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建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4)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饮用水水源地可能出现的污染事故如危险化学品槽车翻车、农药水污染、人群动物疫病环境
12、污染源等情况开展应急处置训练和实战演练;(5)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其它应急救援任务。222应急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1)执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2)做好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和预防工作;(3)负责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4)及时向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议;(5)建立并管理应急救援的信息资料、档案。2.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县政府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通过信息核实,判断饮用水源地水质可能受影响时,应及时报告*县应急领导小组
13、组长。县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应急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水质变化趋势,若判断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应立即转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主要职责:(1)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展开行动。(2)负责应急准备、预警发布、预警级别调整、预警解除等工作。(3)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并参考专家意见,确定事件处置的技术措施。指挥各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4)组织指挥污染区域的警戒和污染物的处置工作。(5)负责对外组织协调,分析事件原因,向*县政府报告现场处置情况。224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14、的类型,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应对工作,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各部门职能将应急救援队伍划分为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维稳组、调查评估组、应急专家组等8个工作小组。(1)污染处置组由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自来水厂等。职责:会同应急专家组,分析污染事件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处理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恢复环境质量,对生态环境破坏及时修复;对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等级和危害做出恰当的认定;对污染事件
15、进行调查取证和立案侦查工作;跟踪污染动态,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维护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疏导群众,组织对事件现场处理处置。组织对化学品运输车辆调查、处理处置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处置工作。做好交通事故现场附近的交通管制,分流交通车辆和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工作。(2)应急监测组由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自来水厂等参与处置。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现场应急监测方案,辅助现场监测布点、采样及分析化验工作,监测数据及时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分析现状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判断污染随时间的变化趋势;根据检测结果,会同应急专家组综合分析、预测、预报事件的发展和变化趋势,及时上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3)医疗救援组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县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等。职责: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污染受害人群的现场救治,合理安排污染受害人群转移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开展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件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工作。(4)应急保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