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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沛县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3年)为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县妇女事业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深入落实,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3年)、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3年)精神,结合沛县妇女儿童发展现状,制定沛县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3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强化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沛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妇女发展的各项目标得到较好实现,妇女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一、“十三五”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
2、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发展的新要求,科学把握“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沛县为总体目标,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积极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3年),着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增强妇女整体素质,推动妇女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充分发挥女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二)总体目标妇女发展纳入沛县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与社会建设和管理
3、体系。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平等享有教育文化资源,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平等享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机会,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享有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决策与管理权利,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和良好生态环境,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到2023年,我县妇女发展的主要指标在苏北地区保持领先水平。二、“十三五”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妇女与经济主要目标1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妇女平等就业。从业人员中女性占比保持在47%以上,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力争达到40%,城镇登记失
4、业人员中女性的比例控制在47%以内。2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和层次,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妇女在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中的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在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中的就业比例不断提高。缩小男女非农就业率和收入差距。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3 .完善妇女自主创业的政府支持体系,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家中的女性比例提高3-5个百分点。4 .提高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37%以上。5 .维护妇女享有平等的婚姻家庭财产知情、处分权利,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权等土
5、地经济权益。6 保障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安全,降低女性职业病发病率。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巩固率达90%,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达到92%以上。在新兴企业和新兴经济体组织中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妇联等妇女组织。7 .妇女绝对贫困现象全面消除,相对贫困问题逐步缓解。策略措施1 完善妇女就业创业的法规政策。在制定出台相关法规和公共政策时,引入社会性别视角,关注女性特殊权益和需求,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加大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保障制度的实施力度,确保女性公平获得发展资源和就业机会。2 .健全妇女就
6、业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信息指导,提高享受创业培训、技能培训补贴的女性比例,不断完善就业扶持政策,通过税费减免、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帮扶措施,提高妇女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3 .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录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时,杜绝非岗位特定需要的性别限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切实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与收入分配权利。4 .激发妇女创新创业活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7、,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扩大妇女就业渠道,优化妇女就业环境,激发妇女创新活力。推行“互联网+妇女创业”新模式,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鼓励支持妇女发展电商、微商等网络经济,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更多的妇女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就业创业梦想。5 .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加强面向女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落实女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各类创业孵化实践基地在安排项目入驻时适当向女大学生倾斜。深化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推动妇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细落实。发挥女大学生创业
8、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帮扶女大学生就业创业。6 .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家庭服务技能培训,规范行业标准,提高家庭服务行业的职业化程度和诚信建设水平。结合社区服务和管理,开发托老、抚残、家政等适合女性的岗位,满足妇女对岗位多样化的需求。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段,推进96338巾帼智慧家庭服务平台等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智慧生活、智慧养老、智慧红娘、智慧就业、智慧维权等服务,拓展妇女就业创业空间。7 .帮助困难妇女实现就业。落实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强化对就业困难妇女的就业援助,支持帮助
9、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向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倾斜。加强对失业失地妇女和进城务工妇女的培训,通过举办劳务洽谈会、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多渠道帮助困难妇女就业。8 .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依托科技成果评比、产学研基地和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项目,聚集、培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创新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培养体系和评价机制,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提高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9 .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和非农就业率。鼓励扶持农村妇女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高效农业、“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经济及农副产品精深
10、加工,培养新型职业女农民。引导农村妇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为农村妇女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技能培训、市场信息等服务。加强农村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10 .落实农村妇女土地经济权益。完善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政策,清理取消村规民约中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保障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费分配、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11 .保障女职工及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权益。完善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的法规政策,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畅通就业女性维权渠
11、道,建立快查快处维权机制,及时回应就业女性维权诉求。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察作为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点内容,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或设女职工委员,监督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情况。已建工会的企业严格执行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提高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女职工保护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增强女职工维权意识。12 .推进妇女脱贫奔小康进程。大力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针对贫困妇女群体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因地因人施策,通过项目、资金、政策倾斜等方式,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帮助、支持城乡贫困妇女提高收入水平,消除妇女贫困。(二)
12、妇女与健康主要目标1 .建立县、镇两级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保障母婴安全。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6/10万以下,保健管理率稳定在95%以上,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2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均稳定在98%以上。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达95%o3 .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和优生知识宣传普及率,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女性特别是青少年女性人工流产率、反复流产率。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4 .消除人口性别歧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9左右。5 .适龄妇女每2年享受1次妇女常见
13、病检查,城乡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保持在86%以上,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6 .全县独立建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率达到95%以上,建制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达60%以上。7 .城市社区普遍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国民体质测定网络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普遍建有晨(晚)练健身点,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点5个以上。策略措施1 .提升妇女保健机构建设与服务水平。坚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完善县、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建设。推行分级诊疗,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完善妇幼保健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健全妇幼保健
14、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2 .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妇幼健康工作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投入,重点提高镇级尤其是经济薄弱地区妇幼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妇幼保健科研投入力度,促进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重视对妇女重大疾病防治新技术和适宜技术的研究、引进、推广应用,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3 .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加强母婴保健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将妇幼健康服务监管纳入卫生执法监督范围。依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均达到100%。规范婚前医学
15、检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产前诊断(筛查)、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加强医院自我约束,自我监督。4 .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适应生育政策调整,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及相关专科建设。规范围产保健工作,强化孕产妇危急重症筛查和分级管理,完善医疗急救网络,提高救治能力。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帮助其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继续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政策,健全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制度。5 .加大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加强基层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扩大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逐步实现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全覆盖。提高医疗保健机构“
16、两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6 .加大对艾滋病、性病及妇女涉毒的防控力度。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推广有效干预措施。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娱乐场所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控制传播途径。继续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重大项目管理内容,积极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开展规范化的诊疗服务。7 .加强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加强对妇女尤其是青少年女性的性与生殖健康的宣传教育,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规范妇女青春期、孕前期、孕期、围产期、产褥期、更年期和老年期生殖保健服务。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8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