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讲_市场支配地位概念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概念与分类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知识产权相关特别规定法律责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86讲_市场支配地位概念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概念与分类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知识产权相关特别规定法律责任.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第三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一、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1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解释1其他交易条件,是指除商品价格、数量之外能够对市场交易产生实质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商品品种、商品品质、付款条件、交付方式、售后服务、交易选择、技术约束等。【解释2】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包括排除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延缓其他经营者在合理时间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导致其他经营者虽能够进入该相关市场但进入成本大幅提高,无法与现有经营者开展有效竞争等情形。2.市场支配地位的含义(1)
2、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未必是“独占”者。(2)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经营者共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3)市场支配地位是一种市场结构状态。【提示】反垄断法主要关注垄断行为,对市场支配地位这种结构状态并无否定性评价。【例题12019年多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理解中,正确的有()OA.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B.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一状态本身并不违法C.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未必是“独占”者D.市场支配地位可能由多个经营者共同具有【答案】ABCD【解析】(1)选项A: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
3、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2)选项以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合法取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并不视为非法。(3)选项C: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未必是“独占”者。(4)选项D: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经营者共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例题2-2018年多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交易条件”的有()。A.付款条件B.交付方式C.商品品质D.售后服务【答案
4、】ABCD【解析】其他交易条件,是指除商品价格、数量之外能够对市场交易产生实质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商品品质、付款条件、交付方式、售后服务等。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与分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排挤竞争对手或不公平交易行为。1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构成要件:(1)【主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2)【行为】实施了排挤竞争对手或不公平交易的反竞争行为;(3)【后果】削弱了竞争,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2 .分类:(1)排他性滥用;(2)剥削性滥用。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一)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1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5、(1)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2)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3)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6)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2 .前述第(1)项,确定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可以考虑一定时期内经营者的特定商品销售金额、销售数量或者其他指标在相关市场所占的比重(2023新增)分析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可以考虑相关市场的发展状况、现有竞争者的数量和市场份额、商品差异程度、创新和技术变化、销售和采购模式、潜在竞争者情况等因素。(2023新增)3 .
6、前述第(2)项,确定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可以考虑该经营者控制产业链上下游市场的能力,控制销售渠道或者采购渠道的能力,影响或者决定价格、数量、合同期限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以及优先获得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原料、半成品、零部件、相关设备以及需要投入的其他资源的能力等因素。(2023新增)4 .前述第(3)项,确定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可以考虑该经营者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融资能力、研发能力、技术装备、技术创新和应用能力、拥有的知识产权等,以及该财力和技术条件能够以何种方式和程度促进该经营者业务扩张或者巩固、维持市场地位等因素。(2023新增)【提示】经营者拥有知识产权可
7、以构成认定其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之一,但不能仅根据经营者拥有知识产权推定其在相关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知识产权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可以考虑知识产权的替代性、下游市场对利用知识产权所提供商品的依赖程度、交易相对人对经营者的制衡能力等因素。(2023新增)5 .前述第(4)项,确定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可以考虑其他经营者与该经营者之间的交易关系、交易量、交易持续时间、在合理时间内转向其他交易相对人的难易程度等因素。(2023新增)6 .前述第(5)项,确定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可以考虑市场准入、获取必要资源的难度、采购和销售渠道的控制情况、资金投入规模、技
8、术壁垒、品牌依赖、用户转换成本、消费习惯等因素。(2023新增)7 .认定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可以考虑相关行业竞争特点、经营模式、用户数量、网络效应、锁定效应、技术特性、市场创新、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及经营者在关联市场的市场力量等因素。(2023新增)8 .认定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还应当考虑市场结构、相关市场透明度、相关商品同质化程度、经营者行为一致性等因素。(2023新增)(二)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1) 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
9、的;(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有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四、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
10、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2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认定“不公平的高价”或者“不公平的低价”,可以考虑下列因素:(1)销售价格或者购买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者明显低于其他经营者在相同或者相似市场条件下销售或者购买同种商品或者可比较商品的价格;(2023新增)(2)销售价格或者购买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者明显低于同一经营者在其他相同或者相似市场条件区域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价格;(2023新增)(3)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超过正常幅度提高销售价
11、格或者降低购买价格;(4)销售商品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或者购买商品的降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交易相对人成本降低幅度;(5)需要考虑的其他相关因素。认定市场条件相同或者相似,应当考虑销售渠道、销售模式、供求状况、监管环境、交易环节、成本结构、交易情况等因素。(2023新增)【例题2018年多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应当主要考虑的因素有()。A.商品的销售价格是否明显高于其他经营者销售同种商品的价格B.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超过正常幅度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C.商品销售价格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D.商品的销售价格
12、是否明显高于成本【答案】ABC【解析】D选项属于“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D认定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应当重点考虑价格是否低于平均可变成本,(2023新增)【解释】平均可变成本,是指随着生产的商品数量变化而变动的每单位成本。(2)涉及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中的免费模式,应当综合考虑经营者提供的免费商品以及相关收费商品等情况。(2023新增)本条所称“正当理由”包括:(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3)在合理期限内为推广
13、新商品进行促销的。(2023修订)【例题2013年多选题,改编】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正当理由的有()。A.清偿债务B.在合理期限内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C.处理鲜活商品D.处理积压商品【答案】ABCD【解析】“正当理由”包括:(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3)在合理期限内为推广新商品进行促销的;(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4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通过下列方式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1)实
14、质性削减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数量;(2)拖延、中断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3)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新的交易;(4)设置限制性条件,使交易相对人难以与其进行交易;(5)拒绝交易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合理条件使用其必需设施。在依据前款第(5)项认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时,应当综合考虑以合理的投入另行投资建设或者另行开发建造该设施的可行性、交易相对人有效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该设施的依赖程度、该经营者提供该设施的可能性以及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等因素。(2023新增)本条所称“正当理由”包括:(2023修订)(1)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进行交易;(2)交易相对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出现经
15、营状况恶化等情况,影响交易安全;(3)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将使经营者利益发生不当减损;(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5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从事下列限定交易行为:(2023新增)(1)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2)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3)限定交易相对人不得与特定经营者进行交易。从事上述限定交易行为可以是直接限定,也可以是以设定交易条件等方式变相限定。本条所称“正当理由”包括:(1)为满足产品安全要求所必须;(2)为保护知识产权所必须;(3)为保护针对交易进行的特定投资所必须;(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6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1)违背交易惯例、消费习惯或者无视商品的功能,将不同商品捆绑销售或者组合销售;(2023新增)(2)对合同期限、支付方式、商品的运输及交付方式或者服务的提供方式等附加不合理的限制;(3)对商品的销售地域、销售对象、售后服务等附加不合理的限制;(4)交易时在价格之外附加不合理费用;(5)附加与交易标的无关的交易条件。本条所称“正当理由”包括:(2023新增)(1)符合正当的行业惯例和交易习惯;(2)为满足产品安全要求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