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轻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558109 上传时间:2024-01-29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3.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集团有限公司轻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集团有限公司轻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集团有限公司轻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集团有限公司轻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集团有限公司轻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有限公司轻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集团有限公司轻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标准单位:XXXXXX编制:XXXXXX时间:XXXXXX轻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食品制造企业烘制、油炸设备未设置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的;(二)白酒勾兑、灌装场所和酒库未设置固定式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通风设施联锁的;(三)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蒸气、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的;(四)口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采用预混燃烧方式的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五)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玻璃窑炉的冷却保护系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的;(六)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七)锂离子电池储存仓库未对故障电池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第九条纺织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未与生产加工等人员聚集场所隔开或者单独设置的;(二)保险粉、双氧水、次氯酸钠、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或者保险粉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